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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關乎生命

當天夜裡,病人搶救無效,醫治失敗,不幸死去……

這也就代表了,這一系列悲劇般的連環殺人案,徹底成為了無人認領的案件,就像不知作者的詩歌……一樣令人哀傷……就像那首……《青青陵上柏》……

不久,這個已經逝去的兇手的屍體,被運回了他的老家神奈川,由警方出面,辦了一場不算盛大的葬禮。到場的,除了兇手的家人還有警方外,只有霧生、原木。木一一、神座幾人也到場了。

在收拾遺物的時候,警方意外地發現了一封信件。這封信件被封存在精美的信封之中,而且十分厚重,警方清點,一共寫了足足四張信紙。信封上詳細寫了,需要霧生和原木一起看這封信件,而且只允許他們兩人看,這也是病人寫在自己的遺書之中的一件事情。

於是,霧生接手了這封信,和原木找了一個有包間的咖啡廳,靜靜的點上一杯熱咖啡,細細的研讀起來:

霧生小姐,原木先生:

你們好。你們看到了這封信嗎?如果有人能看這封信件的內容,我想這之中最好有你們吧,最好只有你們兩個。畢竟,我想,除了偵探之外,幾乎沒有任何人能夠擁有和兇手感同身受的可能吧?最能夠和兇手產生共鳴,最能夠理解兇手的人是誰呢?在我看來,只有偵探。

這就是這封信的由來。

為什麼寫這封信?我不可能是給你們二位表白。兇手和偵探是死對頭,這是肯定的。我只是想告訴二位,我計算過時間了,沒有經過任何治療的晚期胰腺癌患者,最多可以活四個多月,最後的日子過完,你們應該也沒有辦法找出真相;就算你們能,我恐怕也沒有力氣做很長一大段的自我告白了,所以我才寫了這封信,告訴你們,我殺人的動機,以及這幾次案件的歷程。

我想,這也是你們想要知道的吧?尤其是動機。

其實……一開始,我真的很平凡。從小我就不喜歡說話,算是個悶葫蘆吧。在我看來,世界除了毀滅之外,會怎麼樣都與我無關,而且就算天塌了也有個子高的頂著,我根本不在乎身邊的一切。身邊有人去世了,大家都很悲傷,我卻無法悲傷起來;身邊的人都有自己的朋友,只有我毫不在乎這一點。就算是那些人品不好口碑不佳的人,我也覺得他有自己存在的空間,至少還能被別人罵。但是我……一點都沒有……

恐怕我某一天就這麼消失了。恐怕也不會有人在意的吧?從小的時候開始,我就一直有這樣的一個念頭:世界這麼大,多我一個不多,少我一個不少。這個世界、這個地球就是這樣殘酷,它只關注宇宙之間恆定的規律、只關心這個次元應有的秩序,其他的一切宇宙產物,它都不會關心。這個地球,少了誰都一樣轉下去,沒有人足以影響地球的秩序。

這就是人類永遠無法逾越的規則,永遠冒犯不了的、也沒有資格侵犯的共識。在他人的世界裡,我早就死了,有人會就此殉葬嗎?我覺得,我始終不可能有這樣的人格魅力。

那個時候開始,我的腦海裡就一直有一個念頭:這個世界上,最能夠被人銘記的人,到底是誰呢?是那些事業有成、資產無數富可敵國的大商人?還是那些在政治界混得風生水起、將世界的政壇攪得天翻地覆的政治界大佬呢?還是說依靠一言一行就能綻放出無與倫比的親和力的萬眾矚目的大明星呢?

後來,我驚訝的發現,最能夠讓人銘記的商人,即使富可敵國,在窮人的世界也鮮有人知;即使擅長玩弄政治,一旦陷入混亂,他也拯救不了一切;就算能夠萬眾矚目成為明星,他也沒有辦法延長自己明星時期的保質期……一切都將會逝去的……最後我發現,真正能夠流芳百世的,要麼是世界的開創者,要麼,就是世界的毀滅者!

世人銘記炎黃二帝,是因為它們開創了五千年屹立不倒的華夏文明;世人銘記華盛頓先生,是因為他鑄就了現在世界霸主的美國。同樣的,世人銘記路易十六,是因為他的喜怒無常,以及他的帝王生涯內斷頭臺上成片的斑駁血跡;世人銘記本·拉|登,是因為他親手毀滅了屬於美國的榮譽和安定。

所以,還是那個道理,如果不能創造世界,就只能靠毀滅世界被人銘記。

抱歉,創造世界,我做不到,因為現在的世界,很安定,秩序相互制約,無法創造新的。但是毀滅世界,尤其是毀滅一個層次的小世界,或許……我也能做到吧?

所以我想到了殺人。

但是,我這個人的運氣,真的非常不好。

我……病了。是胰腺癌,死亡率超高的一種癌症。惡性的,醫生說我撐不了半年,可能只有四五個月的生命了。

所以,我的計劃,或許無法實現了……

我暫時放棄了自己的計劃,想著好好度過自己的餘生,安安心心的,享受自己這卑微的如同螻蟻的生命吧。或許這就是我的命運。

直到……

直到那天……

我因為要死了,家裡人開始放任我到處遊玩,享受最後的生命。我去了大阪。遇到了一個人,那個人就是吉川。我第一次遇到他的時候,是在一個不怎麼顯眼的地方,我都忘記了那個地方。

在那個地方,吉川發現了我,他朝我撲過來,就像一個喪失理智的喪屍一樣,當時他淌著口水,全身打著激靈,衣冠散漫,眼淚、口水、鼻涕糊了一臉,看上去面目可憎。

他的毒|癮犯了。

他張口就找我要毒|品,我說沒有,他就打了我一頓,繼續發瘋。

等到他再次冷靜的時候,他鄭重的向我道了歉,還希望出錢要我不要說出去。他向我表明了身份,也向我道出了他的苦衷,他那不像樣的苦衷……

他曾與朋友去酒吧遊玩,純粹出於好玩,吞服了搖|頭|丸。之後便一發不可收拾。

搖|頭|丸,新型毒|品,危害性極強,致幻性極強。吸|毒,與死人無異!

突然間,我十分憎恨這個世界!

就算要死,我也看不見這個世界的美好!我這麼希望改變世界,希望我能永留人心,可是我卻必須要在半年內結束生命!像吉川這樣的人渣,站在高位,卻不知廉恥,浪費揮霍自己的生命,將自己的生命交換一時的爽快!努力活著和慢性自殺!就是這樣將屠刀一步步架在自己脖子上的人渣,他的生命卻要比我這樣的人最起碼長兩三年!

憑什麼?這根本不公平!

好人青山忠骨,壞人卻能遺|臭|萬|年!殺人放火金腰帶,鋪橋修路無屍骸!難道好人不能多活一會兒嗎?

我雖然不認為自己是一個好人,但是我此時還沒有達到可以浪費自己生命的程度!

我開始憎恨一切,憎恨一切不知珍惜生命的人!這根本不可能被我原諒!

之後我去了古川,我遇到了藤木戶。他認錯了人,找我追債,對我窮追猛打。我是個體育生,那傢伙追了我半天也沒能奈何得了我,反而把他自己累得夠嗆。後來直到誤會解開之後,他才願意坐下來跟我解釋情況,告訴我實情。

我當時自然很是氣憤,這樣動輒就要索命的威脅,我很反感。

還是那樣的話,我不認為自己是一個好人,但是單單從生命的角度而言,如果說吉川是一個肆意浪費自己生命,毫不在意生命重量的人渣;那麼藤木戶呢?我當時是這麼想的:他就是那種可以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肆意剝奪他人生命的傢伙。為了能夠便利於自己的生命,不停地侵佔他人的生命。這樣的人,和我剝奪他人的生命的理由,有本質上的區別。

所以,計算好時間,我發現我的生命倒計時徹底開始的時候,我就已經定製了整個計劃。他們對我來說,的確是不尊敬生命的幾個個體,但是對於我來說,也就只能算得上順手解決的幾個不尊重生命的蛀蟲。我真正的目標,早已經決定好了。

但是我可不希望自己在殺死真正目標之前被識破,那樣會很影響我的計劃。所以我決定,先殺掉幾個蛀蟲,分散一下注意力。同樣,為了不至於到我死了你們都還沒能發現屍體,我在每具屍體上都留下了足夠的線索,一直引導你們的調查。

我首先殺害的,是藤木戶。真正引起我殺心的,其實也並不是他為了滿足自己私慾的生命態度,而是我綁架他之後,他醒酒之後,發現自己被綁在消防栓那裡的時候,說的一句“我就知道自己有這樣的下場,來啊。”

這讓我突然感覺非常反胃。他對待生命的態度,和我如出一轍,對自己的生命已經近乎漠視。可是他是為了私慾而迫害其他生命;我是為了生命的意義而迫害生命!我不能和他有這麼多相似點!

所以我參照了某個日本比較隱秘的地下邪|教的返生方法,製造了現場,將他封進水泥柱。你們應該會覺得,他是怕傷到脊髓所以不敢動吧?其實不是的,他當時一直都放棄活著;我也並沒有堵住他的嘴防止他呼救,他根本沒有那麼做。直到後來……他一天一天的……被水泥掩埋……

他死了,下一個目標,就是吉川!

我用自己不多的積蓄,一直在給吉川提供毒|品。如果他回頭是岸,興許我就會放他一馬,可是這一回,他自己宣告了他自己的死刑!

我直接購買的是大阪本地的毒|品,這樣沒有流通問題,避免被扣押。我會告訴他我把毒|品藏在什麼地方,他會自己去拿。之後我就用毒|品埋在了天守閣中央花壇中心的泥土裡這一條假訊息,假裝告訴他毒|品的位置。他肯定是去了的,而且沒有注意到我已經把種的花和上層的泥土全部剷掉了。

美中不足的是,那天在下雨。他很性急,下雨的冷,毒|癮的熱混雜在一起,他受不了的。所以他挖出了我用安眠藥造假的毒|品,直接生吞,而且一下子吞了很多。不用說,沒有多久他就倒下了。我就這麼跳到他的身上,處理了早就被安眠藥弄死的他,刻字、扭手、擺造型。之後我只需要把泥土和花重新放回原處,再把一些碾壓過的花直接扔到他身下,裝作是他自己壓扁的跡象就可以了。之後我只要跳回去,就一切解決了。可是……為了避免被察覺是他自己主動進去的,我擦去了他手掌上的泥土,那天的大雨,模糊了我的視線,我不確保一定擦乾淨了;而且因為下雨,土壤的分層會很明顯吧……我很擔心這點。

至於第三起案件,針對的是我的恩師。她和藤木戶如出一轍,不折不扣的吸血鬼,擅長挖取別人所剩無幾的生命價值補充自己的私利。這樣的人,當然該死。可是……她也不是我真正的目標!

本著殺人要殺出花樣的準則,我在每個死者身上的實踐都不一樣。這回我選擇了放血。因為那場籃球賽,我不得不離開一段時間,所以我必須要提前回來,殺掉她。可是我如果需要不在場證明的話,她就必須要死得再早一點,我只能在露天的大太陽下殺她。

我本來就去參加籃球賽了,她也沒有想到我會提前回來,也沒有想到我是來殺她的。我只需要攔住天台,不讓目擊者出現,之後迷暈她,殺了她,就可以了。

第四名死者,你們肯定沒有仔細調查吧?小野寺……那個女人以前是我的女朋友。

她現在是警察。實則,她是一個披著人皮的怪物,就像是……翻版的漢尼拔?

她有嚴重的暴力傾向,不停地想要傷害他人,甚至於殺死他人。她渴望看見鮮血從他人體內噴湧而出的樣子,她渴望聽見被害者不停地悲鳴,她渴望嗅到被害者的鮮血和各種體液混合的味道。她……是一個可怕的人!如今,她有了警察這樣的絕對合法外衣給予她的庇護,就更加的肆|無|忌|憚。

我記得嬉野市還有幾樁仍舊被記錄在案的失蹤案件吧?我覺得你們可以不用找了,人肯定是她殺的,因為當年是她逼著我幫她分屍的,還說這是我和她之間的“秘密”。

後來,我提出了分手,她也欣然同意。畢竟我沒有任何證據說明她就是兇手。但是在我看來,因為自己的心情或者狀態就這麼剝奪無辜者的生命,也是屬於辱沒生命的行為!善良而無辜的生命,不該有這樣的下場!

把她釣出來,實在太簡單了。只要用無辜者的生命作為誘餌,她一定會上鉤。不過這一回,她上鉤的代價,就是死!茶田這個地方,最方便藏東西。藏人很方便,藏一把羊角錘就更加方便了。

她背對著我的時候,我摸出了羊角錘,對準她的後腦直接重重來了一下,腦漿和鮮血迸濺而出,灑到了我的黑色外套上。這在我的意料之中,所以我當時穿的是我特地買的雙面外套,就算翻過來,也可以穿,而且是兩件完全不同樣子的衣服,更方便隱藏。我覺得警察一定會去茶田門口的那幫茶葉販那裡詢問人員進出情況的,我反穿外套,同樣可以隱藏自己。這也是我在第四起案件玩弄的小手段……

我真的快死了,身體一天不如一天,我自己也能感覺到。我的生命燭火,也即將燃盡了。因此,我必須把自己的真正目標趕緊除掉!

對,你沒聽錯,小野寺,也不是我真正的目標。

我真正不惜殺害這麼多不尊重生命的人渣,想要殺害的,就是我自己。

人生在世,到底做些什麼才能算作是對得起自己擁有的生命呢?在我看來,就和那句中國的老話一樣“大丈夫在世,定當執三尺長劍,建一世功名。”我很同意這個觀點。

如果無法在這個世上留下什麼絕響,無法給這個世界帶來一絲一毫的價值,那麼這樣的生命誕生到地球上來,也毫無意義,說白了,就是最為簡單直白的浪費生命!

很可惜,我已經要死了,我無法給這個社會帶來什麼價值了。既然如此,我的生命……也就沒有了存在的價值!沒有價值的生命,就算逝去了,也絕不會有人憐惜的,也決不允許任何人憐惜!

所以我決定終結自己的生命。我料到警方和你們應該知道了我的動向,所以我準備了一個假人,分散注意力,之後再找地方,自殺了就好。我選擇了吊死,據說這個死法最為痛苦,才能夠讓人回憶起,自己生命中的點點滴滴,才能夠明白生命的厚重和價值。

總而言之。我是必死無疑的。

這一點我看得很開。

但是呢……霧生小姐、原木先生。你們兩個,一定要注意一個問題喲~這些討論,在你們看來都有些絕望吧?如果從絕望的事業來看……我這樣倒是不錯的選擇。

可惜,我並不屬於絕望,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自己的罪行,和絕望沒有關係。坦白來說絕望的確找到過我,但是我拒絕了,畢竟我要死了,就算加入了絕望,也無法為他們帶去什麼。

總而言之,你們應該是破案了,恭喜你們!但與此同時我必須要告訴你們:

你們已經徹底引起了絕望的重視,你們也成為了絕望明面上的對手!記住,你們和絕望,只有一方可以存活,另一方,只能被毀滅!

能夠扭曲人心,操控世間一切的人,我在見到絕望之前,是從未見過的。所以,在我看來,絕望在這個層面上已經無敵,但我希望你們能夠多掙扎一段時間吧。畢竟那樣才有看頭。

接下來,絕望的步伐無法停止,也會開展一系列比我這一次的罪行還要複雜得多的活動,希望你們多加油吧!

那麼,我的時間差不多了,我也該到下面去了,畢竟我這樣的人,是上不去的。以後……下面見?或許永遠也見不著吧……我更希望見不著。

那麼……永別了!

晚安。

來自:

一個死人。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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