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
目暮警官凝神緊盯毛利小五郎,鄭重其事的大聲提醒道:
“被害者是在八樓被人刺殺身亡的,並不是在十五樓啊!”
東方皓月在精神世界一臉迷茫的思考道:
“目暮警官說的也有道理……
如果死者在十五樓被犯人刺殺,又怎麼會倒在電梯與八樓的走廊之間……?
真奇怪……!”
工藤新一平靜的否認道:
“並非如此。
接下來,我將會具體講解犯人殺害死者的全部計劃。”
工藤新一嚴肅的分析道:
“首先,死者倒在地上的方向非常不合情理。
如果死者走出電梯之後,立刻被兇手刺殺造成倒地身亡……
應該會倒在電梯裡面才對。
但是!
死者實際上朝著電梯外面倒下。”
目暮警官一臉迷茫的詢問道:
“那麼……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工藤新一神情肅穆的推理道:
“犯人先在十五樓的電梯裡面刺殺死者,再趕緊跑到死者身後,抱住了死者。
犯人將死者挪到背朝電梯大門的位置,又按下電梯通往八樓的按鈕。
然後!
犯人收走了電梯外面抵住按鈕的膠帶、以及硬幣之類的東西。
做完這一切,犯人雙手扶住死者的雙肩,支撐著死者保持坐立的姿勢。
最終,犯人後退到電梯外面,當電梯大門即將閉合的時候,再鬆開抵住死者的雙手。
如此一來,電梯自然會將死者送到八樓。
當電梯大門在八樓開啟的時候,死者的上半身順應地心引力,倒在了八樓的走廊上。
另外……
只有中間的那臺電梯,可以從八樓抵達十五樓。
至於剩下兩部具有侷限性的電梯,根本無法配合犯人精心籌備的殺人計劃。
這正是犯人最開始幫助死者按下電梯按鈕,試圖誘導死者乘坐中間電梯的原因!”
東方皓月在精神世界恍然大悟的想到:
“原來如此!
想不到犯人看似簡單的第一步,也埋藏瞭如此之深的算計……
這麼繁瑣的殺人計劃,新一居然也能推理的這麼細緻!
真不愧是新一啊~!”
小蘭轉頭看向戶屋英子,不敢相信的喃喃自語道:
“不會吧……
戶屋小姐居然……”
工藤新一嚴肅的分析道:
“如果要想證明犯人利用電梯,偽造了不在場證明……
其實有兩個必要的關鍵!
第一,留在死者雙肩後方的摺痕!
電梯大門逐漸關上的時候,犯人鬆開抵住死者的雙手,導致死者背後的衣服被電梯大門夾住。
這,正是摺痕誕生的原因!
第二點……”
工藤新一停頓兩秒,沉吟著敘述道:
“第二點,關係到柯南和皓月提供的又一個線索。
他們在十五樓靠近中間電梯的地毯上,發現了少量花粉以及一片花瓣。”
那是因為犯人為了殺害死者,事先將礙事的花束隨手放在地毯上。
那麼……”
工藤新一神情肅穆的質問道:
“戶屋英子小姐。
你還有什麼試圖辯解的嗎?!”
東方皓月配合的操控毛利小五郎抬起腦袋,眼神銳利的死死盯住了戶屋英子。
英子毫不避諱的凝神緊盯小五郎,波瀾不驚的回應道:
“你說的故事還真有趣。
可是你現在的假設未免有些過於可笑了。
如果谷口小姐從八樓搭乘電梯,前往十五樓……
那麼八樓中間電梯的按鈕上,應當存在她的指紋才對!”
戶屋英子不急不緩的轉頭看向目暮警官,坦然若之的詢問道:
“警官先生。
到底有沒有在那種地方,檢測出谷口小姐的指紋呢?”
目暮警官轉身看向右後方的警員,嚴肅的詢問道:
“八樓中間電梯的按鈕上,有沒有檢測出谷口小姐的指紋?”
警員看著手中的一沓檔案,仔仔細細的查閱了五秒鐘時間,找到了關於八樓電梯按鈕的指紋調查結果。
他認真的回答道:
“報告警官,上面沒有任何人的指紋。”
戶屋英子淡然的看向毛利小五郎,鎮定自若的述說道:
“毛利先生,真是令人感到遺憾。
顯然,谷口小姐根本沒有去過十五樓。
你的推理完全是錯誤的。”
東方皓月在精神世界堅定不移的信任道:
“我始終認為。
新一如此精妙絕倫的推理過程,絕對不會被犯人輕易擊垮!”
東方皓月適時的控制毛利小五郎低下腦袋,令面部重新隱藏在陰影之中,將推理的舞臺完全交給工藤新一。
新一坦然的承認道:
“從這點來看,我的推理或許已經被推翻了。”
工藤新一話鋒一轉,神情肅穆的敘述道:
“但是。
死者的指紋…正是被犯人擦掉的!”
“啊?!”
戶屋英子顯然十分驚訝,似乎即將無法控制幾乎全程保持平靜的面部表情。
“犯人之前的做法十分高明。”
工藤新一先是漫不經心的誇讚戶屋英子,又極其冷靜的敘述道:
“表面上,犯人先按住電梯外面的按鈕保持大門開啟,再請求江田先生到電梯裡面按住開門鍵。
實際上,犯人一邊用大拇指按住按鈕,一邊看似不經意的用大拇指反覆摩擦按鈕。
那麼死者留在按鈕上的指紋,就這樣被犯人自然的抹去。”
“毛利偵探!”
目暮警官焦急的提醒道:
“現在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你說的事情啊!!”
“我當然會有證據。”
工藤新一神情肅穆的揭穿道:
“證據,就在英子小姐的皮包裡面!”
“啊?”
眾人驚訝不已,紛紛看向戶屋英子。
她將皮包死死的抱在懷裡,面色陰沉,一言不發的低頭看著地板,身體越發顫抖。
目暮警官心下了然,轉頭看向了毛利小五郎。
目暮疑惑不解的詢問道:
“到底是什麼樣的證據啊?”
“一雙沾染血跡的手套。”
工藤新一嚴肅的分析道:
“那正是犯人作案時所穿戴的!
根據案發時間進行判斷,犯人並沒有時間處理手套。
更何況,犯人也不太可能將手套藏在公司裡面!
因為犯人對藉助電梯偽造的不在場證明非常自信,所以我認為沾染血跡的手套……
一定就在犯人的身上,也就是那個皮包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