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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聯合宣言

二十五比一這個比例,顯然高於達孫一佑的心理底線

”二十三比一“

”內閣承擔十二衛六分之一的軍餉,並且保證每年提供十二衛武器總採購費用的十分之一。”

“明皇,這是我的底線”

說完孫一佑用手指敲了敲桌子

表示自已的決心

朱益禹有點心動,可是他覺得還有可談空間,此時不趁機敲詐一下將要成立的內閣,朱益禹都覺得自已虧的慌

“我們願意降低到二十二比一,但是內閣必須承擔十二衛軍餉的五分之二,武器採購費的六分之一。“

“如何?”

“首輔大人。”朱益禹反駁

說真的,這條件差不多也到了孫一佑的心理底線

“後面的軍餉和採購費我同意,但是比例必須降低到二十一比一。”

朱益禹回頭看了一下常金玉,見他滿意的點頭,便也爽快的同意了

此時的朱益禹和孫一佑倆人都覺得自已佔了天大的便宜

笑得那叫一個燦爛

關於土地的再分配問題,朱益禹倒也是爽快

“既然該分的已經分的的差不多了,我感覺沒必要雙方在爭執不下。”

“我有個想法,就看孫總理閣下是否同意?”

“土地的部分只要是屬於朝廷,所有的一律劃歸內閣管理,皇室絲毫不取。”

“現存歸屬貴族祖傳個人手中的,我們願意捨棄五分之一。”

“同時新開荒的土地歸內閣所有,其他人必須透過買賣獲得。”

“如何?”

朱益禹試著問到

說句真話,朱益禹這個說法其實有了很大的讓步,只是讓出五分之一孫一佑不太滿意

“讓出五分之二土地和五分之一的財富。”

孫一佑斬釘截鐵道

朱益禹隨行的貴族官員們一個個開始議論,讓他們讓出五分之二的土地已經是要命了,現在還要五分之一的財富,乾脆一刀殺了他們算了

“如果各位不同意,那麼將會由特別事務委員會負責調查,是否存在貪汙腐敗罪行,一經查實全部資產將收歸國有,重新分發給所有的貧苦百姓。”

聽到孫一佑這麼說了,誰還敢反對。五分之二的土地沒了,可以再去買。五分之一的財富沒了,可以再去賺,命要是沒了,啥都沒了。

一個個心不甘、情不願的點頭表示同意

“新成立的內閣不承認除皇室以外的所有的貴族階級,包括王、公、侯、伯、、男等所有貴族,他們將不具備官員身份,取消一切特權。”

“如果皇室承認,只能作為一種榮譽頭銜,並且內閣不會提供一分一毫的俸祿。”

孫一佑這話就是為新興的自由聯軍權貴們掃清道路,沒了絆腳石新興的自由聯軍權貴們,自然可以獨享蛋糕

雖然在和談之前,朱益禹已經談論過這個問題,盡力保證他們的財富和性命,但是肯定保不住他們的地位和權力

現在當眾提出來,還是對所有人衝擊挺大的,沒了權利他們什麼都不是,但是終究還是保證的大部分財富和性命

多少有點不捨,但是還是認得下來

連孫一佑也沒想到會如此的痛快,這些高高在上的貴族們如此灑脫的便捨棄了權力

貴族們處理完了,孫一佑自然把槍口對向了大明皇室

雖然他承諾承認朱姓皇室對大明帝國的統治地位,但是並不妨礙對大明皇室進行處罰,畢竟這是勝利者的權利

自由聯軍要求皇室對這場戰爭負全部責任

自由聯軍對大明皇室處罰如下:

一是皇室交出五分之一的財富和土地

二是皇室支付戰爭全部費用,共計賠償款白銀三萬萬七千三百萬兩

朱益禹憤怒的拍了桌子,制止了正在宣讀的自由聯軍副總理

孫一佑大機率不是衝著五分之一的財富和土地,也不是那三萬萬七千三百萬兩的戰爭賠償款,他要的就是大明皇室跌下神壇,已達到他軟刀子去帝化的目的

但是拿他朱益禹開刀,朱益禹就一個想法懟回去

“整個大明帝國的財富、土地都將屬於首輔閣下,難道首輔閣下還看得上朕這幾顆芝麻爛棗嗎?”

“對於以上兩條處罰,朕不予認可。”

“朕可以交出五分之一的財富和土地,可以支付白銀。”

“但是不是,也絕對不可能是為負戰爭責任支付的賠償款。”

“為這場不必要的戰爭中死亡的雙方士兵、戰爭牽連的百姓、無家可歸的百姓。”

“大明皇室同意捐獻五分之一的財富、土地和一萬萬兩白銀安撫無家可歸的百姓,優待雙方死傷計程車兵。”

朱益禹震耳欲聾的表態,狠狠地打了孫一佑一巴掌

說這些話的時候,朱益禹已經把自已當作這個帝國的皇帝了,他是以皇帝的身份發聲的

不知是誰第一個鼓掌,隨之傳來的便是山呼萬歲萬歲萬萬歲的聲音

朱益禹的做法不但得到了大明帝國,乃至西方列強和自由聯軍的敬意,無形之中打破孫一佑去帝化的目的

何談至此雙方已經得到各自想要的

朱益禹還有個關心的問題,那就是關於大明皇室的優待問題,雖然並不在乎那幾兩銀子,可是要的便是內閣首輔的態度

慶王拿出草擬的大明皇室優待辦法,呈自由聯軍高層及西方列強見證人

全文如下(部分)

關於大明皇帝置內閣、統領全國政務之後優待如下

今因大明皇帝宣佈置內閣、首輔大臣統領全國政務、軍務,行君主立憲制,內閣優待大明皇室條件如左

第一款:行君主立憲制後,皇帝尊號仍存不廢,為國家最高元首、陸海軍大元帥

第二款:行君主立憲制後,內閣撥付四百萬兩白銀歲用皇室

第三款:行君主立憲制後,皇帝居於皇宮,內監、侍衛人等各項執事人員照常留用,唯以後不得再招閹人。歲銀供奉由皇室支付五分之四,內閣支付五分之一

......

第七款:行君主立憲制後,其皇室原有之宮殿、園林等私產歸屬皇室,由內閣特別保護

......

第十款:保留親軍上直十二衛,歸內閣軍部編制,皇室統領。兵員比例二十一比一,內閣須承擔十二衛軍餉的五分之二,武器採購費的六分之一

......

第十五款:王公世爵,一概不論,然其私產,一體保護

......

第三百七十款:內閣專設事務大臣傳內閣事項,轉呈皇帝旨意

原本只有二十餘款的大明皇室優待辦法,經雙方協商不斷補充,硬生生補充到三百七十餘款,雙方的權力劃分已經十分清楚,在內閣首輔大臣未就職前,這部聯合宣言便是大明律。

法上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