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天邊有了些白,但整體而言,其實還是在夜裡。
而這個點能出現在街上的,一般都不會是什麼正常人。
格蘭菲迪就在觀察偶爾遇上的人,透過穿著神情判斷他們的身份,職業,可能經歷的人生,以此來取樂。
不過這麼走來,也就見到了三個人,其中兩個是上年紀習慣早起的老人家,還有一個則是宿夜未歸的醉鬼而已。
十分掃興。
他摸了摸兜,拿出一包煙,是他在船上的時候找伏特加要的,和琴酒平時帶身上的是同一個牌子。
格蘭菲迪沒什麼煙癮,或者說以前是有的,不過成為雪莉的監護人後就戒了。
嗯,半被迫的。
以前過的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受傷斷骨什麼的都是家常便飯,尼古丁是很好的鎮痛劑,越是廉價的煙,效果就越好。
如果運氣好的話,說不定能買到摻了葉子的貨,紐約那地方嘛,都懂。
那鬼地方就算是牌子貨說不定都可能碰到有鬼的,每次買菸就和開盲盒一樣,還別有一種刺激。
一開始雪莉也不敢管他,後來被燻多了,實在受不了才鼓起勇氣問他為什麼總是抽菸。
後來這小妮子就學了一手出神入化的外科醫術,家裡什麼亂七八糟的藥也屯了起來,抽菸便少了大半理由,再加上他其實也沒覺得這玩意有多好抽,於是稀裡糊塗地就戒了。
到東京後不知怎麼的,不知不覺就漸漸又開始有苗頭了,尤其跟琴酒等人頻繁打交道之後,雖說不上覆發,但確實是隔幾天就抽幾根。
從煙盒中熟練地擠出一根,掏出火機,點燃。
呼——
煙味很淡,估摸著菸草不怎麼純。
琴酒喜歡的牌子,大多都是這樣了,就跟他這個人一樣,很淡漠,彷彿沒什麼落腳之地。
無論是抽的煙,喝的水,吃的什麼東西,他都喜歡清淡的,那些口味重的會麻痺他的神經,作為世界頂尖的殺手,他對這些方面都很看重。
格蘭菲迪皺了皺眉,總覺得沒什麼勁,叼了會兒就將其掐滅了。
如果換他以前抽的那些牌子,估計琴酒要麼在車上被嗆出肺炎,要麼跟他一樣,趁早戒了。
將菸蒂丟到腳下,用力碾了碾,格蘭菲迪繼續往前散步。
又一個早起之人闖入了他的視界,是個年輕的短髮女生,頭上帶著耳機,一身十分潮流的工裝服,看樣子是早起慢跑。
看樣子還是有正常人的嘛。
格蘭菲迪欣慰地笑了笑,嘴角微勾,饒有興致地默默觀察著她。
個子不算高,比雪莉矮一點,不過頭髮長度差不多,只是雪莉有點自然捲,而這個女生的頭髮很直。
看著估計要大一點,二十歲左右,正是上大學的年紀,身上瀰漫著一種散漫卻不失活力的味道,比不得高中生的青春洋溢,也輪不到走入社會的鹹魚社畜,是一種夾在中間,清澈的懵懂。
他經常去接雪莉放學,見到過很多類似的氣質,在那些大學生身上。
那女生似乎注意到了他,眼神有些怪異,似乎有些在意,卻又剋制著在意。
直到她慢跑著與格蘭菲迪擦肩而過。
格蘭菲迪走出去一段距離,忽然聽到那有節奏的腳步聲停了下來,他一回頭,就看到那個女生在他之前待的地方彎下腰。
然後撿起了一隻被踩扁的菸蒂。
接著又跑遠了幾步,找到了一個破舊得不行的垃圾桶,丟了進去,隨後回到了自已的慢跑節奏。
格蘭菲迪有些意外。
他倒沒覺得自已沒素質什麼的,那種東西無所謂,畢竟他一直以來就沒有過。
紐約佬是這樣的。
他先前還在猶豫要不要動手對這姑娘做些不太好的事情,畢竟是當著他的面收集有他唾沫樣本的菸蒂,要是讓琴酒和朗姆知道了,那可有些丟人。
雖然他一直以來對資訊保護這方面不怎麼放在心上,但那也是個面子問題,他平時隨心所欲歸隨心所欲,但總不能當他面幹這個吧?
好在這姑娘挺實誠的,丟垃圾桶就走了,沒讓他多糾結。
但凡晚幾秒,他的選擇就不好說了。
只能說垃圾桶和他的選擇困難救了她。
唉......
大學生特有的清澈的愚蠢。
他輕嘆一聲,退出手機的撥號頁面,塞回了兜裡。
剛剛擦肩時順手在她身上塞了只棒棒糖,看來是用不上了。
格蘭菲迪有個特別的樂趣,那就是看心情隨機給碰見過的人塞糖,有的是因為閤眼緣,有的則是看不順眼,甚至有時候乾脆沒有任何原因,就是突然想放了。
這麼多年算下來,都不知道誕生了多少“幸運兒”。
當然,肯定有不少後來被人發現而扔掉了,但應該也有不少沒有被發現。
等什麼時候他活膩了,就按下總按鈕,給這個世界帶來一場華麗的花火,也算是一場驚世駭俗的葬禮了。
既然不用滅口,那也就算了,等這姑娘回到家裡換下衣服,說不定會發現那隻棒棒糖,也算是給她一點生活小驚喜了。
琴酒他們的動作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搞定,他也不能再走更遠了,而且格蘭菲迪的興致也就到這,沒了繼續遊蕩的耐心。
他原路返回,回到了碼頭旅店。
在附近待命的黑道成員看到他的身影,似乎都鬆了口氣,也不知道他之前在這些傢伙心裡是什麼形象。
格蘭菲迪對琴酒調教下屬的能力表示懷疑。
換作他在紐約的時候,組織裡的底層成員沒有一個敢揣測代號成員的,更別說像這樣表露出來了。
看似是御下能力上的失誤,實際上是資訊管理上存在漏洞,而且大機率是存在於內部。
換句話來說,就是制度有問題。
所以說他琴酒也就只能當個殺手,當什麼地區負責人呢?
當領導,自然要有領導的智慧。
你看琴酒,主職是東京負責人,結果被行動組組長這個副職給捆住了,關鍵手下還沒什麼靠譜的人,這東京有個什麼風吹草動都得親力親為。
這也就算了,頂多算他是個時運不濟,但他是怎麼做到讓朗姆這麼個東西穩坐釣魚臺的?
他朗姆名義上是組織二把手,但你看看其他地方有幾個鳥他的?是,他確實是主管整個組織的後勤,情報頭子,但關鍵你琴酒是負責人啊!
他要調動東京的資源按理來說得你琴酒點頭,怎麼現在變成你調個直升機都得給他遞交程式了?
身為老大,竟然沒教會下屬什麼叫“領導的領導不是我的領導”?
也就是個伏特加天賦異稟,自悟了這個道理,啥都要先問琴酒。
估計也是為了在伏特加身上找到的那點微不足道的“領導風範”,琴酒才能忍受伏特加的蠢相,一直把他帶在身邊。
格蘭菲迪在心裡暗自編排。
也就琴酒了,一個地區負責人做到這個地步,被朗姆分權到平起平坐。
人們總是記得第一不記得第二,就像政客也只認正不認副,他朗姆說好聽點是Boss欽點的二把手,說難聽點不就是個沒有實權的吉祥物?
你看他敢把手伸到紐約不?
格蘭菲迪在紐約也是身任兩職,除了地區負責人,同時還是行動組組長,和琴酒一樣的配置,但他就從來沒有為任務操心過,區區一個副職,憑什麼浪費他的時間?
離了他就轉不了的話,那行動組就可以宣告沒用了,既然沒用,那就從上到下換一遍血,來點有用的。
這樣多來幾次,該懂事就都懂事了,不懂事也換成懂事的了。
這才是領導該乾的事嘛,哪有下面的人幹不完活領導親自上場的。
同樣的位置,他甚至能經常抽時間接送雪莉上放學,還能時不時自已給自已批假出去玩,而琴酒就把自已累得人不人鬼不鬼,這就是智慧上的差距了。
而兩人的地位區別,則是手段上的差距了。
朗姆能在東京混到情報部成為他的一言堂,你看在紐約他敢不敢吱個聲?
紐約的情報部長是愛爾蘭,格蘭菲迪讓他往東,你看他敢不敢往西?
格蘭菲迪被調走了,他都敢把負責人位置安排給愛爾蘭,要是琴酒從東京被調走,你猜猜他是會讓伏特加上位還是帶著他一起走?
這就是御下之智了。
雖然愛爾蘭和伏特加在智商上有著不小的差距,但道理是這麼個道理。
事情的根本在於琴酒他就不是個領導型人才,他就只適合打打殺殺,讓別人往他脖子上套根繩,告訴他該咬誰,怎麼咬。
貝爾摩德本質上也是這種人。
雖然這倆人看著扯不上關係,但本質上,他們是一類人,缺乏大局觀,眼界太小。
不過貝爾摩德比琴酒好點,多少在娛樂圈摸爬滾打了幾年,雖然有組織的能量在後面,讓她少走了很多彎路,但總歸是有些鍛鍊的,這女人只是在犯罪上沒什麼天賦。
琴酒就單純多了,一生中沒碰到什麼好的機遇,只知道埋頭苦幹,當初就是在行動組裡幹出頭的。
要不是上一任東京負責人出了點亂子,位置空了出來,他其實也就是個組長到頭,這也算是他這輩子為數不多的運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