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用這麼小心,他也不敢對我怎麼樣的。”時念初倒是沒有想到澹臺珏居然是特意為她趕過來的。
“不敢和不想是兩件事情,反正以後你要是再碰到他,要第一時間告訴我。”澹臺珏定聲。
“你就這麼忌憚鳳安玉?那不是還真的怕他搶我?”時念初半是玩笑的說道。
然而澹臺珏卻無比認真的看著她。
雖然什麼話都沒說,但是那眼神卻已經說明了一切。
“不是吧,你還真的忌憚他呀?你這是不相信你自己,還是不相信我呀?”時念初感覺都有點受到侮辱了。
“我沒有那個意思。”聽著時念初這話,澹臺珏才低聲解釋了一句。
“那是怎麼了?”時念初詢問。
澹臺珏卻又沉默了。
“那個念念,既然澹臺先生來了,就讓他送你回去吧,我自己打車回去就好了。”一旁的寧初雪倒是十分的有眼見力,連忙開口。
“不行!”可是時念初卻想也沒想的就拒絕了。
在現在這個情況,她是絕對不可能讓寧初雪自己一個人回去的。
“我讓紀子晉送她回去。”澹臺珏倒是看出了時念初的心思,直接開口。
時念初還想要說點什麼,寧初雪卻先一步說道:“那就麻煩紀先生了。”
然後完全沒有給時念初阻止的機會,就轉身跟著紀子晉一起離開了。
被留在原地的時念初:“……”
因為寧初雪從小就生活在一個環境特別糟亂的地方。
父母對她都不喜歡。
她過得能夠讓自己的日子好過一點,就必須要去學會揣摩父母的神色。
後來雖然住進了柳家。
可她畢竟不是真的柳家人,說起來還有點寄人籬下的感覺。
所以她在看人臉色這一方面,特別的厲害。
有人還說過這是寧初雪天賦異稟。
但是隻有時念初知道,這根本就不是什麼天賦異稟,不過就是為了自保而不得不養出來的一種習慣罷了。
她只是不想……給別人添麻煩。
更不想……再被人不喜,然後拋棄。
“走吧,我帶你回家。”看著寧初雪和紀子晉都離開了。
澹臺珏才上前牽住了時念初,往自己的車子走去。
上車以後,兩人都沒有再開口。
一直到車子停在澹臺珏的別墅門口。
不過澹臺珏並沒有急著下車,就那麼靜靜的坐在駕駛座上。
時念初也不著急,只默默的坐在一旁。
過了好一會兒,澹臺珏才鬆開了握住方向盤的手。
“我之前應該跟你說,我父母很早就不在了。”
“嗯。”時念初應了一聲。
“我父母去世以後,鳳安玉和鳳茹雪是想要趁機吞併澹臺家的。”
“只是後來我大哥和二哥聯合的組裡的幾位叔伯們,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堪堪保住了集團。”
“只是就像這樣,也不過就是面子上好看一點,鳳安玉已然是掐住了我們的命脈。”
“小時候大哥和二哥總是很忙,我基本上沒有什麼時間看見他們。”
“反而是鳳安玉,總是過來找我。”
“我那個時候年紀雖然小,但是也分得清楚人的好壞。”
“鳳安玉那個人,一直都很惡劣。”
“我記得我小時候,我二哥送過我一隻會說話的鸚鵡做生日禮物。”
“我那個時候很喜歡它,還會教它說一些話。”
“可是有一次,我訓練鸚鵡的時候,鳳安玉撞見了。”
“他對那隻鸚鵡也表現出了很濃郁的興趣,甚至還想要買走它。”
“我自然是拒絕了,畢竟那個時候,我已經跟鸚鵡培養出很深厚的感情了。”
“只是後來,他不知道用了什麼手段,竟然逼得我二哥親自過來從我手裡要回了那隻鸚鵡。”
“我再次見到那隻鸚鵡的時候,她已經成為了鳳安玉的寵物。”
“他給它打造的最華貴的籠子,用鏈子綁住了它。”
“我對那隻鸚鵡表現的越在意,他就會越歡喜。”
“後來我發現了這一點,就再也不提鸚鵡的事情,並且還重新去買了一隻烏龜。”
“後來鳳安玉出現的時候就再也沒有帶出來過那隻鸚鵡。”
“我原本想要找機會偷偷從他身邊把鸚鵡拿回來,可後來才知道,鸚鵡到了他身邊以後,竟然不吃不喝。”
“鳳安玉原本就不是個什麼有耐心的人,不過兩三天就已經失去了興趣,隨意的丟給了手底下的傭人。”
“能跟在鳳安玉身邊的人又哪會是什麼善類,他們不過就是隨意的給鸚鵡餵了一點吃食。”
“它不吃也不管,後面……就直接餓死了。”
“甚至就連屍體都沒有掩埋,而是隨意的都給了他養的狼狗吃掉了。”
時念初聽到這裡的時候,眼底頓時就浮現出了幾絲憤怒。
“這個人還真的是從頭髮絲壞到腳指甲蓋了。”
“早知道這樣,剛剛你就不應該攔我,應該要讓我好好教訓他一番的!”時念初現在想起來都有點後悔。
“不用這麼氣憤,這個仇我已經報了。”澹臺珏卻突然笑了。
“你怎麼報的?”時念初頓時就來了興致。
“我剛剛不是跟你說,我後面又養了一隻烏龜嗎。”澹臺珏開口。
“嗯,然後呢?”時念初追問。
“其實那並不是普通的烏龜,而是一隻鱷龜。”
“我每次給他餵食以後,就會帶上鳳安玉的照片,然後把它的食物搶走。”
“如此訓練了一個多月吧,然後我就把我養了新寵物的訊息傳了出去。”
“果不其然,鳳安玉又故伎重施,找了個理由把鱷龜要了過去。”
“然後呢然後呢?”時念初一聽到這裡就忍不住有些激動了。
“然後就是……在他搶走鱷龜的第二天,他就住了院,說是在投餵鱷龜的時候,手指都被它咬斷了。”
“雖然後面重新被接上了,不過如果你仔細看的話就能夠發現,他那根手指還是有些不靈活的。”澹臺珏眼神裡含著幾絲笑意。
“哈哈哈,罪有應得,怎麼就只咬斷了手指頭呢?應該要把他整隻手都給咬掉!”時念初聽的實在是有點太解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