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齊煜受傷挺嚴重的,但可能是因為男二光環的緣故,他躺了三天就覺得腰也不酸了,背也不痛了,吃嘛嘛香。
主要是這王府的伙食開得真好啊!
天天鮑參翅肚的換著花樣做,哪怕是簡單的一份燉白菜,那個湯都是拿煨了兩個時辰的雞湯煮的。
齊煜感覺再吃幾個月,他絕對會因為嘌呤過高,導致英年痛風……
營養足的好處就是傷好得快,齊煜身上的淤青基本上都消除了,只剩下後腦勺的傷口還沒徹底好全,不過已經結痂,預計半個月左右就能徹底恢復。
齊煜有一次在梳洗的時候,摸到了他後腦勺禿了一塊的地方,他還是有點心疼自己的頭髮,畢竟誰家好人斑禿啊?
齊煜對鏡自憐道“希望沒有損傷毛囊導致永久性禿頭吧,不然白瞎這一張好看的臉了,就太慘了!”
話畢齊煜他又欣賞了一下鏡中人的帥臉,媽的這小臉真俊啊~
倒不是齊煜自戀,而是身為男二的原主,俊美無雙一詞都不足以形容他的俊俏,淡緋色在他臉上勾勒出弧度飽滿的唇形,白皙的膚色自然也是標配,因為年輕所以肌膚十分嫩滑充滿了膠原蛋白。
濃密捲翹的睫毛根根分明,一雙星目熠熠生輝,鑲嵌在他柳葉眼中,一開一合之間彷彿蘊藏了萬千星辰在眸中,原主的三庭五眼皆是完美的。
毫不誇張的說他就是女媧的畢設作品,放現代高低是一個靠臉吃飯的明星。
齊煜仔細觀察了這張臉,他發現原主和現代的自己居然有點像!
尤其是這一雙柳葉眼,竟然有著八九分的相似!
只不過齊煜在現代因為勤工儉學,外加天天早八又累又要熬夜的原因,所以他的膚色不是特別好,一臉蠟黃沒精神。
又因為他是孤兒,需要自己照顧自己,沒錢吃太飽,從而他有億點點瘦弱,那個衣服撩起來,腰簡直比女生的還細。
嗯……就是細狗!
組合起來他就是面黃肌瘦的代言人了,完全沒有現在這具身體用錦衣玉食養出來的金貴可言。
不過饒是這樣,他在現代的顏值也是不錯的,還被叫做憂鬱系帥哥,齊煜不懂卻大感震撼……
勞什子憂鬱系?自己不就是不愛捯飭自己嘛!
而且他就是在高中以前都不太會打扮自己而已,他高中時候是頭髮總是咋咋呼呼的,像犀利哥一樣……
但是到了大學之後,因為齊煜的室友有一個的品味特別好,所以這才幫助他逆襲了一下!
雖說還是面黃肌瘦吧,但是至少頭髮沒那麼……嗯……非主流了。
齊煜想了想以前的事情不由得感嘆道,原主還真是作了一手好死……
命這麼好,齊煜想不明白為什麼原主非要吊死在女主身上,有這條件什麼樣的媳婦找不到啊?
如果不作死,絕對能夠苟到壽終正寢的,但是哪有什麼如果啊。
齊煜一想到要變成人彘,還要聽男女主做那種事情,他就有點惶恐,惶恐得他居然一天只吃得下三頓飯了!
想他現代大好青年,好不容易穿越一次,不要說金手指沒有了,居然連壽終正寢都做不到……
家人們誰懂啊,齊煜好想在地上連寫七個慘字,用以表述自己的難受之情!
齊煜搖搖頭把這些恐怖的的想法從大腦中甩出去,他的眼神又堅定了幾分,眼下沒時間想這些以後發生的事情了,還是先考慮怎麼做掉男主吧~
男主在齊煜心裡,已經是必殺排行榜的top1了!
按照時間線來計算,再過五日便是男女主初次見面的宮宴了,原著中因為沒有發生齊煜練武受傷這回事。
所以齊煜正常的去參加了宮宴,然後就被女主琴藝折服,又心悅女主美貌,一直暗藏心中,說白了就是見色起意的暗戀~
但是女主不喜男二這種紈絝子弟,只會依靠金錢權勢,毫無一絲本事的王二代——廢物。
男二為了獲得女主芳心,自此開始努力改變,又是勤加練武,又是勤奮讀書學習的。
最後歷盡千辛萬苦拜當朝太傅當老師,頭懸梁錐刺股的夜以繼日繼續讀書上進……
只不過還是沒能獲得女主芳心罷了,最後還被男主知曉了,吃醋派人擄走男二。
雖說好歹是被便宜爹帶人救下來了,但是自此以後,齊煜和江黎算是徹底槓上了,在水深火熱中,爭奪戲碼拉開了序幕。
以上的宮宴是原著中發生的事情,現在因為齊煜的受傷,所以他的便宜爹孃就不打算帶他去參加了,想讓他好好在家再休養幾日。
齊煜自是不肯的!
他心想若是不去,那不就白白錯失了一個嘎掉男主的好機會?
不趁他病要他命,難道等以後跪男主腳下唱征服啊?他五音不全怎麼唱?萬一男主覺得難聽,又把他做成人彘咋辦!
不行,不行!
齊煜甩走了腦子的幻想,他現在趁機把男主給收拾了才是要緊事!
於是齊煜就差沒在地上扭曲爬行發瘋了,齊王爺兩口子遭不住齊煜的撒潑打諢,最終還是同意了帶他去了~
齊煜表示他也很心累好吧!
誰家穿越者不穿男主,而是穿悲劇男二啊?
而且一穿過來就要和男主作對……
不過按照原著所寫,男主餓昏過去,任人宰割好不可憐~
齊煜心想啊,究竟是誰可憐?你可憐我日後就不可憐咯?
不過真暈過去了的話,事情就好辦許多了,一刀殺了倒也簡單,嘿嘿嘿!
嘿嘿嘿,反抗是沒用的~
只不過……讓齊煜他自己下手殺人,他自是下不去手的,畢竟在現代他連雞都沒殺過。
好吧~
其實就是他窮,買不起雞……
正在齊煜糾結該怎麼殺掉男主,才能讓自己不那麼難受的時候,他的便宜娘領著兩個人來了。
“煜兒,你快起來,為娘給你帶了兩個暗衛過來保護你,你現在過來認一下人。”沈笙人未到,聲先至。
齊煜轉頭看向屋外,只瞧沈笙帶著兩名墨色玄衣金腰帶的男子,穿過門口來到了屋內。
齊煜抬眼好奇的打量著這兩個暗衛,這二人是打扮就很暗衛啊,全身黢黑,再配上兩人臉上冷冰冰的表情,完全就是無情的殺人機器!
一看就是在殺了數十年魚,才能鍛煉出來的氣勢!
齊煜搜尋了一下記憶,發現這倆人應該就是原著中的清風明月了,想到這裡齊煜他又仔仔細細是觀察一下,他確認了!
那個冷冰冰的撲克臉應該是明月,那個看著性格溫和一點的,應該就是清風了。
清風明月他們是王府培養的暗衛,武功自然不用說,好歹他也是男二,配置自然要好!
而清風明月主要的優點,就是足夠聽話忠心耿耿,原著中他們二人還是為了原主而死,忠心一點完全不用懷疑的。
齊煜搜尋完記憶,他看著清風明月的眼睛突然一亮,他已經想到一千種,讓男主死得透透的辦法了~
桀!桀!桀!
嗯……?
好反派的笑聲,秉著反派會死的想法,齊煜頓時收住了呲著大牙樂的嘴,一臉嚴肅的收下了清風明月,然後又急忙送走礙事的沈笙……
沈笙:兒砸,是不是沒愛了?
待到便宜娘沈笙走後,面前的兩個暗衛直直單膝跪地道“清風、明月拜見主子,為主子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齊煜故作正經的手掌虛扶讓兩人起身~
“你們兩人既然來了本世子身邊,有些規矩我還是要提前說說,平時你們二人就跟隨在本世子附近保護我的安危,
其餘時間你們就在屋外守著就行,比如入廁或是晚上睡覺時不用跟著。”清風明月領完旨後,便是身形一躍跳上房梁,隱匿了身形。
齊煜想著清風明月,回憶起了這兩個人在原著的劇情,原著中有他們的故事,只不過著墨不多。
兩人都是為了保護原主被男主的禁軍給射成了篩子,在生命的最後一刻也想著保護齊煜,可謂也是很慘了。
那麼到時候便讓清風明月他們自己動手殺掉昏迷的男主吧,這樣也算是為原著中的他倆報仇了。
時間一日一日的過去,齊煜的傷口也在慢慢發癢了,他為了控制自己的手不撓頭,於是想盡辦法轉移注意力!
但是他發現什麼辦法都沒啥用後,便用繩子把自己綁了起來……沒辦法,他不敢撓頭,怕把毛囊撓壞徹底變禿子!
房樑上的清風明月二人非常詫異,他們就這樣看著屋中床榻上在不斷扭動的身形,他們兩人沉默的對視一眼,各自心中腹誹道:這個新主子是不是有什麼特殊癖好啊?
自己綁著自己,像是在玩什麼小遊戲似的,還怪像一隻蛆得嘞~
如果齊煜能聽見肯定會哭著回答:我也不想丟失形象,可我更怕變成禿子啊……
*
時間匆匆流逝,五年……不對,五天過去,宮宴就在今天開始了!
今天是男女主第一次相遇的一天,也是齊煜早五點被拉起來的日子。
原本齊煜以為大學的早八,就已經是他的極限了,沒想到他到古代參加一個宮宴,居然是早上五點被拉起來的……
齊煜心裡都在想:要不再留男主多活幾年?他自己其實也不是非得殺他不可,主要是沒睡醒真的難受……
還趴在床上做夢的齊煜,已經被無情的拉起來了,由著‘小廝’清風給他梳洗。
沒錯,清風現在從暗衛,臨時變成了貼身小廝,只因為清風的輕功很好,跑腿很快,武功也高,貼身可以保護齊煜的安全!
明月依舊還是在屋頂守夜。
誰叫明月伏殺能力強,晚上普通人若是不仔細觀察幾分鐘,壓根就發現不了明月的蹤跡。
最關鍵是明月武功雖然不如清風,但是暗器這方面卻是獨樹一幟,以後暗殺叫明月,跑腿叫清風出馬。
齊煜安排得妥妥的。
其實分工如此明確,主要是清風還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比如說……
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