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23章 一場盜竊案牽出22年前殺人潛逃真相3

第三章:消失的同住者

龍游縣的夜霧裹著梅雨季的潮氣,順著賓館走廊的窗縫鑽進來。鹿遠明握緊手電筒,光束在302房間門牌上投下晃動的橢圓光斑。他身後,陳默和三名輔警已呈扇形散開,防彈背心上的“police”字樣在應急燈下泛著冷光。

“倒數三個數。”鹿遠明低聲道,手指按在門把手上。數字未落,他突然發力踹門,木門在巨響中向內傾倒,撞翻了床邊的茶几。

“不許動!”

光束交錯中,鹿遠明看見兩個人影從床上彈起。穿白t恤的吳小峰伸手去夠床頭櫃的包,卻被陳默一記鎖喉按在牆上;另一個穿灰色連帽衫的男子反應更快,翻身滾向窗戶,卻在瞥見樓下閃爍的警燈時僵住了。

“蹲下!抱頭!”鹿遠明槍口對準連帽衫男子,後者緩慢起身,兜帽滑落,露出一張稜角分明的臉——三十七八歲,左眉有道細疤,脖頸處面板光滑,沒有任何痣痕。

“姓名?”鹿遠明掏出手銬。

“鄧小剛。”男子聲音低沉,帶著北方口音,“身份證丟了,你們可以查戶籍,號碼是……”

“不用背了。”鹿遠明打斷他,示意陳默搜身。連帽衫男子身上只有一包煙、打火機和一串鑰匙,鑰匙鏈上掛著個磨損的平安扣,刻著“招遠金礦”字樣。

審訊室的白熾燈嗡嗡作響。鹿遠明隔著單向玻璃觀察,連帽衫男子坐在金屬椅上,脊背挺直,手指有節奏地輕叩桌面,像在彈奏無聲的曲子。吳小峰則縮在另一間審訊室,臉色慘白,正在簽署認罪書。

“鹿隊,查了鄧小剛的戶籍。”陳默推開門,手裡拿著列印紙,“確實有這個人,龍游縣石佛鄉人,1978年生,初中文化,未婚,無犯罪記錄。但……”他指著照片,“戶籍照片上有顆黑痣,在這兒——”他比劃著脖頸右側,“但咱們抓到的人沒有。”

鹿遠明皺眉,接過檔案。照片中的鄧小剛國字臉,右頸有顆黃豆大小的黑痣,眼神憨厚。而此刻審訊室裡的男子,臉型偏瘦,眼神銳利,脖頸光滑如瓷。

“更奇怪的是,”陳默翻開另一頁,“鄧小剛的手機號是空號,但戶籍地址還在。我聯絡了石佛鄉派出所,說這人一直在老家打井,從沒出過遠門。”

鹿遠明站起身:“走,去會會這位‘鄧小剛’。”

審訊室門開啟時,連帽衫男子抬頭,目光在鹿遠明胸前的警號上停留半秒。

“知道為什麼抓你嗎?”鹿遠明坐下,掏出煙盒,卻沒遞過去。

“盜竊。”男子淡淡道,“吳小峰說你們在他包裡找到開鎖工具了。”

“不止這個。”鹿遠明突然將戶籍照片拍在桌上,“解釋下,為什麼你和鄧小剛身份證號相同,長相卻不一樣?”

男子瞥了眼照片,嘴角微揚:“整容了。”

“呵,”鹿遠明冷笑,“脖子上的痣也能整美?鄧小剛本人說,他從沒去過石家莊,更沒坐過牢,可你2006年在石家莊因盜竊被判8年,服刑照片和你——”他故意停頓,“不能說一模一樣,只能說毫無關係。”

男子眼神微震,隨即恢復平靜:“你們抓錯人了,我就是鄧小剛,可能戶籍照片搞錯了……”

“夠了!”鹿遠明猛地拍桌,菸灰缸跳起半寸,“真正的鄧小剛現在就在門外,你要不要見個面?”

男子身體瞬間繃緊,手指停止敲擊。鹿遠明向陳默點頭,後者開啟門,引進一個敦實的中年男子——國字臉,右頸黑痣,穿著沾滿泥漿的工作服,手裡攥著皺巴巴的身份證。

“這、這是……”中年男子盯著連帽衫男子,眼神困惑。

“他說他是鄧小剛。”鹿遠明觀察著兩人反應。

“不可能!”中年男子提高嗓門,“我才是鄧小剛!我從來沒見過他!”

連帽衫男子閉了閉眼,再睜眼時竟露出笑意:“看來是我記錯了,也許我是他雙胞胎弟弟?”

鹿遠明站起身,湊近男子耳邊:“你以為冒用老同學身份就能天衣無縫?鄧小剛的父親三年前去世,葬禮你參加了吧?所以你能說出骨灰盒放在堂屋東牆第三層櫃子裡。但你不知道,鄧小剛有個姐姐,1992年就夭折了,而你剛才說‘家裡就我一個孩子’——”

男子瞳孔驟縮,喉結滾動。

“帶他去抽血,做dna比對。”鹿遠明扔下這句話,推門而出。

凌晨兩點,雨勢漸大。鹿遠明在走廊盡頭抽菸,看見陳默領著真正的鄧小剛離開,後者邊走邊搖頭:“太奇怪了,怎麼會有人用我的身份……”

“鹿隊,”陳默返回時手裡多了個證物袋,“從那傢伙手機裡查到的,購物軟體繫結了銀行卡,戶主叫雷大俊。”

鹿遠明挑眉,接過袋子。銀行卡影印件上,戶主地址是石家莊市橋西區,出生日期1997年7月——比連帽衫男子小近二十歲。

“雷大俊……”陳默皺眉,“這名字有點耳熟。”

“當然耳熟。”鹿遠明摸出筆記本,翻到招遠案那頁,“1995年劫殺案在逃犯藍奔青,前女友叫雷小紅,他們的兒子就叫雷大俊。”

陳默猛地抬頭:“你是說,那傢伙是藍奔青?可藍奔青戶籍早登出了,而且雷小紅說他左頸有胎記,是顆黑痣——”

“所以他才要冒用鄧小剛身份。”鹿遠明指了指審訊室,“鄧小剛和他是初中同學,知道他有黑痣,所以故意找了個沒有黑痣的身份頂替。但他沒想到,鄧小剛本人從未離開過龍游,更沒坐過牢,而服刑檔案裡的照片……”

“會暴露他刻意隱瞞的體貌特徵!”陳默恍然大悟,“他在監獄裡用鄧小剛的身份,故意留長頭髮、蓄鬍子,就是為了讓服刑照片看不出真實長相!”

鹿遠明點頭,目光投向審訊室。連帽衫男子正盯著天花板,手指又開始輕叩桌面,這次的節奏像是摩斯密碼。

“通知雷小紅,明天來辨認。”鹿遠明掐滅菸頭,“另外,查一下鄧小剛的初中同學名單,重點找1993年前後失蹤的人。”

“鹿隊,你真覺得他是藍奔青?”陳默猶豫,“可招遠案已經過去20年,萬一追訴期……”

“故意殺人罪沒有追訴期限制,更何況他在潛逃期間又犯新罪。”鹿遠明拍了拍年輕警察的肩膀,“而且,我有預感,他身上揹著的,不止一起案子。”

雨幕中,刑偵大隊的霓虹燈忽明忽暗。鹿遠明回到辦公室,開啟招遠案舊卷宗。1995年8月15日,計程車司機王建國屍體在招遠郊外被發現,頸部有刀傷,車內財物被盜。同案犯雷大明供述,作案時還有一名叫“小鄧”的男子參與,動手殺人的正是“小鄧”。

“小鄧……鄧小剛……藍奔青……”鹿遠明喃喃自語,突然抓起電話,“給我叫石家莊監獄,查2006年鄧小剛服刑時的入獄登記照,要高畫質版!”

照片傳來時,天已破曉。鹿遠明將兩張照片並排放在桌上:左邊是2006年的“鄧小剛”,留著長髮,戴著眼鏡,右頸黑痣被衣領遮擋;右邊是今早抓獲的連帽衫男子,短髮,素顏,脖頸光淨。但仔細比對眉眼間距、耳骨形狀,能發現驚人的相似——像是同一個人,在不同光線角度下的成像。

“原來如此。”鹿遠明低聲道,“你不是沒有黑痣,你是把它藏起來了。”

他抓起外套衝向審訊室,推開門時,連帽衫男子正在打盹。聽見動靜,他抬頭,晨光從百葉窗斜切進來,在他脖頸右側投下一片陰影。

鹿遠明伸手扯開男子的衣領,在鎖骨上方兩寸處,一塊圓形淡色疤痕映入眼簾——那是鐳射去痣留下的痕跡。

“藍奔青,或者該叫你藍阿俊?”鹿遠明盯著對方驟然變色的臉,“1993年,你帶同鄉雷大明去山東招遠挖金礦,1995年因搶劫殺人潛逃,2003年冒用初中同學鄧小剛身份在石家莊生活,2006年因盜竊入獄,用鄧小剛的身份服刑8年,出獄後繼續作案,直到今天——”

男子閉上眼睛,長嘆一聲:“你們怎麼發現的?”

“你的平安扣。”鹿遠明指了指證物袋,“招遠金礦早在1996年就倒閉了,能把鑰匙鏈儲存20年的人,不可能是普通遊客。”

男子苦笑:“算我倒黴,碰到個記仇的小姑娘。早知道就不敲那扇門了……”

“你說什麼?”鹿遠明猛地抓住他的手腕。

“沒什麼。”男子搖頭,“能不能給我支菸?”

鹿遠明遞過煙盒,看他點燃,火苗照亮眼底的血絲。突然,男子抬頭,眼神罕見地坦誠:“警官,你說人要是能重來一次……”

“沒有重來的機會。”鹿遠明打斷他,“但你可以選擇現在坦白,是你一個人作案,還是有同夥?”

男子沉默許久,菸頭在指間明滅:“吳小峰什麼都不知道,他只是想學開鎖。那天在開化,其實只有我一個人……”

就在這時,陳默衝進審訊室:“鹿隊,dna比對結果出來了!他不是鄧小剛,但是……”

“但是和雷大俊有血緣關係,對吧?”鹿遠明站起身,“不用查了,他就是藍阿俊,那個在山東殺了人,又用別人身份活了22年的逃犯。”

窗外,雨停了,第一縷陽光刺破雲層。藍阿俊望著窗外,突然輕笑出聲:“22年,我每天都在鏡子前練習鄧小剛的表情,說話語氣,走路姿勢……可沒想到,最後栽在一顆痣上。”

鹿遠明收拾證物,聽見身後傳來低低的嘆息:“其實我早就累了,每天睡覺都不敢關燈,總覺得有人在敲門……”

“敲門聲?”鹿遠明轉身,“是小梅家那次?”

藍阿俊抬頭,眼中閃過複雜神色:“她讓我想起一個人,當年在招遠,那個司機也有個女兒,和她差不多大……”

審訊室陷入死寂。鹿遠明盯著眼前的逃犯,突然發現他眼角已有了皺紋,鬢角也有了白髮——那個在監控裡靈活換裝的“技術流”小偷,終究還是敗給了時間,敗給了始終未被塵封的真相。

“帶下去吧。”鹿遠明對陳默說,自己則走向窗邊。遠處,龍游縣的晨霧正在消散,山巒輪廓逐漸清晰,像一幅被雨水洗去陰霾的畫。

手機震動,是小梅發來的訊息:“鹿警官,爸爸說謝謝你們,我現在敢一個人在家了。”

鹿遠明笑了笑,回覆:“記住,任何時候,正義都不會缺席。”

點選傳送時,他看見藍阿俊被押解著走過走廊,陽光落在他頭頂,像一頂遲到的鐐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