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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天降紅雨,地球浩劫

通常,雨水無色透明,紅雨現象極為罕見。

史料記載,兩百年前,西域下了一場紅雨,之後爆發瘟疫,數百萬人染疫死亡。

西域科學家盧卡斯研究發現,紅雨中的紅色物質,是一種細菌。

透過顯微鏡觀察,這種細菌與地球上的所有細菌都不同,細胞膜厚且無細胞核,含有50%的碳、45%的氧,5%的微量元素。

盧卡斯的結論是,細菌是外星生物。

分析家認為,這些生物是外星人散播在地球上的偵察者,等到時機成熟時,外星人將會入侵地球。

當時,這種觀點使地球數十億人陷入恐慌,有資本家開始投入巨資研發飛船,以便在災難降臨時逃離地球。

但之後兩百年,外星人並沒有入侵地球。

另一種觀點佔據上風,宇宙中,除了地球,根本沒有外星生命。

於是,兩百年前的天降紅雨,被後人漸漸遺忘。

沒人會預料到,時隔兩百年,在東方大陸會再次飄落紅雨。

不瞭解歷史者,望著漫天的紅雨奇景,神情十分興奮,紛紛拿出手機拍照。

瞭解歷史者則駭然失色,這是不是外星人入侵地球的徵兆?

海城大學天文系教授史望天喃喃自語:“幸好七星沒有連珠。”

“教授,怎麼講?”問話者,是史教授的學生林不凡。

史望天望著天空,“紅雨降落、七星連珠時,地球將陷入史無前例的浩劫。”

“這是您的最新研究嗎?”

“這是白巫師的預言……幸好七星沒有連珠。”

“天還未黑,看不到星星,您怎知七星沒有連珠?”

“我倒忘了這一茬,”史望天神色大變,“說不定,說不定,七星已經連成一條線了。”

“教授,我們趕緊逃走吧。”

“逃?往哪兒逃?人類還未掌握外星移民的技術,也沒有避難的諾亞方舟,逃無可逃!”

林不凡聞言,撒腿就跑。

“小子,你去哪兒?”

“我回家賣房子,然後及時行樂。”

“你慌個球!白巫師預言,宇宙超人將拯救地球、拯救人類。”

林不凡又跑了回來,“既然白巫師這麼說,那我就不擔心了。”

一個教天文的,一個學天文的,都是科研人員,居然相信巫師預言,聽起來是個笑話,但旁聽者都沒有笑,因為,白巫師是東方大陸最著名的巫師,她所預言的事情,沒有一項不準。

空中的兩道人影仍在格鬥,但已沒多少人關注,眾人都更加關注自己的命運。

孟莎撓了很久,撓破了某處細嫩的面板,疼痛暫時掩蓋了奇癢,遂走到史望天身邊,“教授,誰是宇宙超人?”

史望天盯著她胸前的兩團大肉,吞了一口唾沫,“白巫師說,宇宙超人是曠世美男,英俊瀟灑、風流倜儻、天縱奇材、神功蓋世。”

雷怒插話道:“說的不就是我嗎?”

“不是你,”史望天乜斜著雷怒,“白巫師提示說,宇宙超人的名字中有一個宇字。”

孟莎雙目發亮,“一定是東方宇。”

“不是東方宇,是我,雷宇。”

“你不是叫雷怒嗎?”

“我原來的名字叫雷宇,後來,我改了名字……當地球陷入浩劫時,我,宇宙超人,將拯救地球於危難之中。”

雷怒說這話時,依然死死掐著飛燕的脖子。

這樣的兇徒,真的是宇宙超人嗎?圍觀群眾心裡充滿困惑。

……

烈焰大叫一聲,從噩夢中醒來。

像大山一般偉岸的青年男子,和追殺男子的長腿怪獸,都消失不見。

那個青年男子,曾多次出現在他的夢中,每一次的夢境都相同,他懷抱著兩個嬰兒,在曠野上拼命奔跑,身後,數十隻長腿怪獸緊緊追趕。

烈焰有時會認為,夢中的青年男子,就是他的父親。

關於父親,他沒有任何記憶,不知道父親長什麼樣,也不知道父親的名字。

他就像是一個從石頭裡蹦出來的孩子,無父無母,無姓無名,無親無戚無友。

童年時,他在原始森林與野狼一起生活,少年時邂逅了飛燕,從此有了名字,烈焰。

名字是飛燕取的,只因他雙目能噴火。

飛燕呢?

屋裡沒有飛燕,卻有一個甜美可愛的金髮女郎,蹲在床前,雙目眨也不眨,直勾勾的瞧著他。

“你是誰?”

“沒良心的傢伙,居然忘了我的名字!”

“姑娘,很抱歉,我……”烈焰打量著金髮女郎,“我好像從沒見過你。”

金髮女郎一愣,“焰,你失憶了嗎?”

“我叫燕?”

“你叫烈焰,強烈的烈,焰火的焰。”

“烈焰?這名字我很陌生,”烈焰冥思苦想,“我好像真的失憶了,關於過去,一片空白。”

金髮女郎眉頭緊鎖,“你的傷勢比我想象還嚴重。”

“我渾身疼得厲害,原來是受傷了。”

“傻瓜,連自己受了重傷也不曉得,”金髮女郎展顏一笑,“幸好你終於醒過來了。”

她的笑容很迷人,彷彿鮮花在她臉上綻放。

“我是怎麼受傷的?”

“你和一個功夫很高的壞蛋打架,從地面打到空中,從晴天打到雨天,從白天打到黑夜,後來,你從空中墜地,渾身是血,昏迷不醒。”

金髮女郎回想起那驚心動魄的一戰,仍然心有餘悸。

“從地面打到空中?”烈焰一愣,“我會飛嗎?”

“是的,你會飛。”

“原來我這麼厲害!”

“焰,你是世上最厲害的人。”

“那麼,我打架打贏了?”

“你肯定贏了。”

“肯定?”

肯定這個詞,有時代表不肯定。

“壞蛋不知所蹤,所以,肯定是你贏了。”

“我被壞蛋打傷了,應該是我輸了。”

“不管誰輸誰贏,都過去了,你還活著,我很開心。”

金髮女郎笑靨如花,烈焰目光呆滯,似乎在回憶。

過了一會兒,他的神情變得激動,“飛燕呢?她怎麼樣了?”

金髮女郎大喜,“焰,你恢復記憶了嗎?”

烈焰搖了搖頭,“我想不起來任何人、任何事,除了飛燕,我隱隱記得,她好像有危險,似乎……似乎被人劫持了。”

金髮女郎黯然神傷,原來,飛燕已像烙印一般印在他心裡,他忘記了自己,卻忘不了飛燕。

“焰,你不用擔心,飛燕被人救走了。”

“誰救了她?”

“東方宇。”

……

烈焰和鐵甲激戰之際,紅雨越下越大,像瓢潑一樣,圍觀者淋成了落湯雞,四散而去。

雷怒正打算掐死飛燕時,東方宇騎著白馬飛馳而來,他英姿颯爽的身影,像影視劇中風度翩翩的白馬王子。

“白馬王子”策馬到了雷怒身前,只說了一句話,雷怒就放開了飛燕。

烈焰好奇的問道:“他說啥了?”

“他說,不要在我面前殺人。”

“雷怒是個很聽話的人?”

“雷怒並不是一個很聽話的人,他性格桀驁,連他父親的話都不聽。”

“他為何聽東方宇的話?”

“因為,東方宇是個大人物。”

“有多大?”

“他是航城市長之子,探星集團CEO。”

“聽起來,他很牛。”

“非常牛,東方氏父子,一政一商,勢力滲透至工商界、軍政界、黑白道,連東方大陸執行長都忌憚三分。”

“這樣的大人物,我真想認識認識。”

“記住,只能與東方宇為友,不能與他為敵,任何人與他為敵,要麼死,要麼逃離東方大陸。”

“與東方宇為友,是我的榮幸,我不會與他為敵的。”

“焰,”金髮女郎凝視著烈焰,“與你為友,是我的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