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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離婚的底氣

李靜心看著三個兒子已經11歲多了,開學就上初二了,李靜心是夜不能寐,孩子花費越來越多,但是自己賺錢越來越少,而且家裡面的各項支出越來越多,前夫劉國剛又從來沒有過問家裡支出情況,婆婆也從來不問問家裡柴米油鹽的價格,一大家子人所有的支出都是李靜心一個人的事情,所以李靜心感覺負擔越來越重,擔心這樣下去,會耽誤三個兒子的前程,而且李靜心和劉國剛本來就是各取所需的協議夫妻,也沒有感情基礎,而且婚後劉國剛不顧家,和李靜心除了床上有交流外,基本沒有其它方面的交流,李靜心想著:現在正是劉國剛春風得意的時候,就開始出軌,以後對自己會越來越冷淡的。

最主要的是,李靜心明白,孩子們到了這個年齡,會對自己的家庭經濟情況非常敏感,太拮据的生活,會讓孩子有自卑感,思前想後,李靜心又做好了準備工作,毅然決然提出離婚,要從劉家這個大泥坑中徹底解脫出來。

李靜心又給母親介紹前夫劉國剛的實際情況:他1956年4月29號出生在甘肅天水一個偏僻的農村,1973年17歲當兵,先是在北疆的喀市當兵,後又到阿圖市,憑藉著吃苦耐勞和聰明機靈,一步一步升到了營級。

劉國剛所在的部隊在偏僻的地方,他本人又一心想找個城市姑娘,多次拒絕老家人的介紹,直到27歲那一年才結婚,娶了一個離烏木市30多公里吉昌市地礦局當小學老師的胡國華。

胡國華家裡條件還可以,父親胡振興和母親李秀珍是地礦局的職工,就一個兒子胡國強和一個女兒胡國華。

胡國華長相一般,就是脾氣倔,上學時候感情受過創傷,加上自我感覺不錯,挑挑撿撿,快30歲了還沒有嫁出去。

劉國剛戰友的老婆介紹胡國華認識劉國剛以後,兩個人感情突飛猛進,不到三個月就結婚了。

胡國華比劉國剛大2歲,婚後兩地分居,一直懷不上孩子,胡國華在32歲那一年,劉國剛也30歲了,生了女兒,可是由於胡國華身體太胖,高血壓非常嚴重,她又堅持順產,所以生產完昏迷9天,多方搶救無效去世了。

妻子去世不久,劉國剛父親又病重,醫治無效也去世了,劉國剛父親在農村,沒有醫療保險,給家裡留下好幾萬的外債,家裡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八兄妹,七個人都在農村,條件都不好,就劉國剛一個拿工資的,債務只能他一個人慢慢還,所以他在部隊裡面,每走一步,走的都非常艱難。

劉國剛每個月的工資先還債,然後養女兒和母親,就所剩無幾了。

1990年,已經34歲的劉國剛,感覺沒有機會升遷了,也花不起大筆公關費,就從部隊轉業到已經去世老婆所在吉昌市的公安局,被分到一個偏遠鎮的派出所擔任副所長,別人不願乾的活劉國剛得幹,節假日,他還得出差,劉國剛想想自己在那麼偏遠的地方工作,想認識一個有點素質有點姿色的女人都不容易,就心情鬱悶。

在回烏木市的火車上,劉國剛百無聊賴的坐在車窗的位置上,一個人發呆,他前後左右的到處看看,看到睡在他下鋪的一個20多歲的姑娘一天沒有吃東西,一直對著窗外發呆,就大著膽子,過去攀談起來,然後還好心泡了一碗泡麵,勸姑娘吃。

也許是一天沒有吃飯的原因,太餓了,李靜心很快把一大碗泡麵吃完,連湯都喝了,心情好多了,就和劉國剛也聊了起來。

李靜心得知劉國剛是吉昌市派出所的,就有意留下電話,問了大學生如何落戶的問題,她是不想回到出生的地方石子市,因為她自己的實際情況實在羞於給父母實話實說。

李靜心在知道劉國剛喪偶的情況下,對大10歲的劉國剛曖昧起來,劉國剛也是像打了興奮劑一樣,一路上對李靜心呵護有加,李靜心感覺劉國剛人不錯,言談舉止都有軍人的樣子,在劉國剛主動拿出身份證工作證仔細看了以後,李靜心就告訴劉國剛,自己的未婚夫也是一個軍人,在準備結婚的時候,出任務犧牲了,她發現自己懷孕了,未來的婆家給了自己一筆錢,讓把孩子生下來,她實在捨不得流產掉好不容易懷上的第一胎,就答應下來,這次是回北疆養胎的。

李靜心還扭扭捏捏說想給孩子找個軍人出身的爸爸,問劉國剛是否認識這樣的人,並且一再表示,她有足可以養活孩子的錢,結婚前,她會買個大房子做陪嫁,再買個商鋪收租金做以後孩子的生活費,未來孩子的爸爸完全不用為錢操心。

劉國剛對長得一雙大眼睛面板白淨姿色中上的李靜心,早就有點心猿意馬了,一聽更加心動了,他勸說李靜心把孩子打掉,說是一個女人又是未婚帶個孩子生活太艱難了,他可以聯絡醫院,讓李靜心做無痛人流,得知李靜心如果不生下遺腹子,未婚夫父母就會起訴李靜心,把給的錢要回去以後,劉國剛就不再勸說了。

李靜心又告訴母親,自己離婚的底氣在哪裡!

在劉國剛和李靜心兩個人認識的第三天,劉國剛就打電話告訴李靜心,有個吉昌市一中的房子,89平方米,一平方700多元,包括八成新的傢俱,就是要求一次性付款,一再強調是學區房,家裡面的孩子可以就讀馬路對面的小學初中。

李靜心馬上從父母家的石子市坐車到了吉昌市,看完房子,五樓有點高,討價還價,房主不同意降價,一再強調現在的學區房有多麼緊俏,自己是退休回老家,才賣房子的,可以送傢俱等用品,就是價格不降。

李靜心合計了一下,商量了細節問題,就簽訂了合同,她知道這個房子比其它房子一平方貴了100多元,但是不用裝修,傢俱也不用買,拎包就可以住,節約了裝修等待的時間,第二天就付款辦理了交接手續。

這個房子的原主人,是個公務員,房改分的房子,不到2萬,加上裝修不到2.5萬,現在賣了6萬多,很是高興,也就痛痛快快交了鑰匙。

李靜心就聯絡一家家政公司,讓打掃清理一下,自己買些簡單的生活用品,在第二天從住的小旅館搬了進去。

劉國剛在看到李靜心能一次性拿出6.5萬多買房子(包括手續費),而且是女兒一直想來學習的一中的學區房以後,對李靜心更加窮追不捨,在1991年8月18日,已經懷孕幾個月的李靜心答應了劉國剛去領結婚證,因為她感覺劉國剛人不錯,他母親也是一個本分的農民,他父親已經去世,他女兒劉倩倩也是一個懂事的姑娘,這些對她未出生的孩子都非常重要 ,而且李靜心知道,找個派出所工作的丈夫,孩子的戶口問題以後上學等問題都不用自己操心了。

在領結婚證的前幾天,李靜心又買下了學校大門旁邊20多米的一家50平方米的門面房,花了6萬,又用3萬,把門面房從小吃店變成了文具玩具店,這樣以後生活有了保證,想著收下剩餘2萬多,生孩子結婚足夠了,因為對於月薪200至300多塊錢的城市白領來說,李靜心擁有的18萬塊錢,不吃不喝得存很多年啊!

所以現在李靜心的住房,文具店都是李靜心全款買的婚前財產,和前夫一分錢的關係都沒有,李靜心讓母親放心,以後沒有前夫一家人的拖累,自己會過得更好,說完,帶著母親三個兒子妹妹和保姆僱工去酒店大吃一頓,又給母親1000塊錢,再給母親買了2套衣服,給父親買了酒保健品,把母親送到離吉昌市100公里以外的石子市的班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