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治篇:看病施治,貴在精一。因為天下的病,雖然變化多端,但其本質則一;天下的方劑,雖然活用方法很多,但針對病證則一。所以,凡治病的原則,必須確切知道是寒證,就盡力散寒;確切知道是熱證,就盡力清熱。一旦拔除病本,各種症狀就都會消除。所以《內經》說:治病必求其本。因此,凡是診病的人,必須先探求病本,然後才用藥。如果見有未確診的,寧可稍等,再加詳察。一旦得其要領,只用一味或兩味藥便可拔除病根,即使病根深固,用五六味或七八味藥也就足夠了。然而,即使用到七八味藥,也不過是幫助、引導,其意圖還是一致的,這才是高手。
現在的醫生,凡遇到一種病證,就像觀海望洋,茫然沒有定見,勢必不得不雜亂無章地使用廣泛羅列的方法。他們的意思是,如果認為是虛證而補之,又恐怕補之有害,於是再配以消導之藥;如果認為是實證而消之,又恐怕消之有害,於是再配以補益之藥。其中最可笑的,是每每使用不寒不熱、兼補兼瀉的方劑,確信地投用,並自稱穩妥。但這怎麼能糾正病的偏失、救治病的弊端呢?還有將治風、治火、治痰、治食的方劑兼而用之,自稱周備。但這又怎麼能從根本上治療,而只是治標呢?像這樣的人,連用藥治病都來不及,又怎麼能期望他們治好病呢?即使偶爾治癒,也不知道是補藥的力量還是攻藥的功效。如果不能治癒,也不知道是補藥有害還是消藥有害。因此,那些白頭到老仍持圭匕行醫,卻庸庸碌碌、無所作為的醫生,他們的過錯就在於沒有定見,用藥治病不精。如果病情輕微,尚無大害;但如果安危在舉動之間,即使用藥善良,若沒有膽量勇敢,用藥不及病,也猶如杯水車薪,尚恐不能救急,更何況那些執兩端而妄投藥物的人,他們的危害又將如何呢?耽誤民生,都是這些人的過錯。任醫的人不可不深入考察啊!
所以,施治的要領,必須精一不雜,這才是至善。與其用補藥時又加消藥,不如少用純補藥,逐漸增進為好;與其用攻藥時又加補藥,不如微用純攻藥,一次再一次地增進為好。所以,用補法貴在先輕後重,務必成功;用攻法必須先緩後峻,病除即止。如果用藥不精,那麼補藥不能治虛,攻藥不能去實,很少有不誤人的。
我說這些話,知道必定有人認為我迂闊而譏笑我,說:古人用藥每每多到一二十味,為何要精一?難道古人不如你嗎?這是不知道藥物相制相使的奧妙,是執一不通而不知道李東垣的用藥法則。我說:相制是制約藥物的毒性。比如想要用人的奇異之才,但又顧慮其太過之害,所以必須預先有防範,總要適中而已。然而,這只是遇到不得已的情況,偶爾才有,起初並沒有用顯見尋常的方法得到其好處,而又自已束縛自已的。至於相佐相使,是恐怕單獨使用難以成功,所以用以輔助它,也並不是為了進退牽制而自相矛盾。看仲景的方劑,精簡不雜,至多不過數味,聖賢之心,自然可以概見。如果必不得已而用行中之補、補中之行,這也是勢所當然。如《傷寒論》的小柴胡湯以人參、柴胡並用,陶氏的黃龍湯以大黃、人參並用,這正是精專妙處,不像現在醫生那樣混用。能領悟這個道理,才是真正見到活潑的工夫。
至於李東垣的方劑,有十多味甚至二十多味的,他這樣用藥多的道理,確實自有深意。學者想要效仿他的方法,必須總會他一方中的藥物,總計他一方中的藥性。如某藥多、某藥少、某藥為專主、某藥為佐使,合併其氣用,自成一局之性。如果能會其一局之意,就得到李東垣的心法了。如果想見頭治頭、見腳治腳,甚至執其三四端而一概混用,以希望僥倖成功的,還敢說自已學的是李東垣嗎?
雖然如此,李東垣的方法並不是不好,但我寧願師法仲景,不敢宗法李東垣。正是恐怕未得其清,先得其狹隘。其失誤的豈止是一個方劑呢?明智的人應該辨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