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哥,咱自已在家做點飯就行,沒必要在飯店吃飯吧,這,這有點浪費。”
走在去餐館的路上,宋興祥鼓了好幾次勇氣,終於在餐館門口,說出了自已的心思:“在這吃一頓飯,夠咱兩天的生活費了,咱得攢點錢,為以後做打算,你今年19了,也該娶媳婦,生娃了,這可是一筆很大的開銷。”
宋興傑大感意外,才17歲的宋興祥居然有這麼長遠的打算,他隱約記得他17歲時,只是想和班裡的漂亮女同學們打撲克,圖一時的快活,從考慮過未來。
“你別擔心,以後咱天天下飯館都沒有問題。”
他拍了拍宋興祥的肩膀,率先走進了餐館:“老闆,我剛才定的兩份飯開始做吧,一份堂食,一份打包帶走。”
望著用流利的粵語與餐館老闆打招呼的六哥,宋興祥臉色凝重起來,心中疑惑不已,雖然人還是那個人,怎麼脾氣,性格改變這麼大呢,連粵語都說的這麼流利?!
昨晚他就想問,可是一直沒找到合適的機會,今天他必須要問一問,不然心裡總髮毛,睡覺都不踏實。
走到桌前坐好後,他雙手搓著衣角,帶著糾結和忐忑,小聲開口問道:“六哥,你怎麼改變這麼多,香江話都說的這麼流利了?什麼時候學的?”
人的性格只能偽裝一時,不可能時時刻刻都偽裝,再說維持前身的人設,根本不能進行他的計劃,所以宋興傑一開始就沒想著偽裝,他昨晚已經想好了一個完美的藉口。
他笑著將老闆送來的奶茶,推到宋興祥的面前,笑道:“祥子,你還記得滿倉叔嗎?”
“滿倉叔?”
宋興祥眨了眨眼睛,有些遲疑的點了點頭:“當然記得,可……”
宋興傑沒等宋興祥說完,直接打斷道:“滿倉叔在得病前和得病後,還一樣嗎?”
他口中的“滿倉叔”,本名宋遠堂,小名滿倉,乃是原主村裡,一個未出五服的堂叔。
這人是村裡出了名的懶漢,即便是大夏天也很少洗澡,身上總是臭烘烘,惹得村裡人人嫌棄。
人懶就受窮,別說房子破,就連一日三餐都成問題,所以三十多歲依舊是個大光棍。
在宋遠堂三十二歲那年,忽然得了一場重病,眼看著就要斷氣,雖然村裡人人都嫌棄他,但他畢竟是村裡人,死了村裡肯定會管。
下葬的新衣服穿好,人都抬到草蓆上,正等著嚥氣後,草蓆一裹,土裡一埋了事。
可就在這個檔口,宋遠堂突然坐了起來,身上的病居然不治而愈。
更神奇的是,起死回生後,宋遠堂居然不懶了,變的勤快,愛乾淨,而且下地幹活也賣力氣,之前每天只爭5個工分他,天天都是滿工分。
而且,他還做起了小生意,農閒時挑著個擔,走街串巷的賣豆腐腦,賺了一筆小錢,不但修了房子,還娶了一個18歲水靈的大姑娘當媳婦。
他起死回生,性情大變的事情太過離奇,所以很多人都議論他,久而久之,他的大名村裡無人不知,就連附近的幾個村,都有他的各種傳言。
宋興祥自然知道宋遠堂,他只是不明白,六哥為什麼要提這個人,目光中充滿探究。
宋興傑緩緩道:“昨天,梁志文一棍子敲了我的後腦勺,我當時就暈死了過去。”
“還有這事?!他怎麼敢!”
宋興祥當場炸毛,吼了起來。
宋興傑伸手往下壓了壓,安撫道:“別激動,聽我慢慢講。”
見宋興祥情緒緩和了一些,他繼續道:“昨天我回來的時候,恰好碰到和勝勇的小混混欺負楊盼娣,所以我就衝了上去,把那小混混壓在身下猛揍的時候,梁志文從背後給了我一棍子。”
怕宋興祥再炸毛,他停頓了一下,立馬道:“我陷入昏迷的時候,突然感覺眼前出現一道閃耀的光芒,隨後我腦子裡就莫名出現了一些東西,以前從未接觸過的東西,我就感覺腦子開了竅,瞬間悟透了一些事,明白了一些事,看淡了一些事。”
他聳了聳肩膀,道:“其實現在我也沒搞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麼,反正就成了現在這樣,我第一時間就想到了滿倉叔,我記得他生病前,根本不懂怎麼做豆腐腦。”
其實大多數人在經歷生死之劫之後,性格多少都會發生改變,有的變的更加畏懼死亡,開始信教;有的則看淡了生死,變的灑脫通透;有的則像宋遠堂那樣,不再消極,變的熱愛生活。
至於做豆腐腦,他覺得宋遠堂早就會,之前因為懶,不願意做罷了,畢竟在大集體時期,村裡的人幾乎家家戶戶都會做豆腐,豆腐腦和豆腐的做法,並沒有太大的區別。
幸虧原主村裡有這麼一個人,不然,他還真不好解釋,穿越重生這麼離譜的事,就爛在他心裡為妙。
宋興祥驚奇的點了點頭:“香江話也是這麼會說的?這也太神奇了!”
“六哥,你還學會了些什麼?”
他趴在桌上,向前一傾,新奇的問道。
謊話說的越多,漏洞就越多,宋興傑不想再說,他搖了搖頭,道:“我也不太清楚,很雜亂,一時我也理不清。”
宋興祥興奮道:“我說你怎麼突然對楊盼娣態度大變呢,原來是這樣,你不知道,她……”
“算了,算了。”
他擺了擺手:“不提她了,六哥,你這也算因禍得福了,村裡人都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你以後肯定會有大福氣。”
宋興傑見宋興祥這麼容易就相信,笑道:“祥子,以後我若發達了,肯定虧待不了你,這事,你記得跟小梅解釋一下,其他人就沒必要提了。”
這時,老闆將做好的飯送了過來,宋興祥應了一聲後,接過後便大口吃起了起來,心裡的疑惑消除了,他心情愉悅了許多,甚至哼起了小曲。
……
此刻,梁志文和楊盼娣兩人心情,卻沉到了谷底。
“過分,太過分了,他怎麼能這麼欺負人!”
楊盼娣抹著眼淚,咒怨道:“他不得好死,生孩子沒屁眼,哼,不就是認識幾個小混混,有什麼了不起!”
她越說越氣,扭頭朝梁志文,道:“梁大哥,你找到你舅舅後,一定要找幾個人來教訓他一頓,打斷他的雙腿,剪掉他的舌頭,挖了他的雙眼。”
梁志文掩藏起眼中的厭惡,立馬拍起胸脯,保證道:“盼娣,你放心,以後我肯定給你出這口惡氣。”
“梁大哥,你最好了!”
楊盼娣一頭扎進梁志文的懷中,尋起了安慰。
梁志文輕輕拍著楊盼娣的後背,臉上又露出了先前的厭惡之色。
這個蠢女人這點事都辦不好,真他媽是個廢物,他都有刀了這個蠢女人的心。
可是,他不能,自從去過舅舅信中留下的地址,沒有找到舅舅後,他就知道,大機率找不到舅舅了。
原本他以為以自已的能力,很快能找到一份好工作,開啟一段傳奇人生,現實卻告訴他,他高估了自已。
他很興慶,他沒有立馬拋開楊盼娣,還可以依靠這個蠢女人吃軟飯。
可是現在軟飯都吃不成了,這蠢女人對他而言,便沒了利用價值,他本想拋棄楊盼娣,一走了之。
但他冷靜一想,他並沒有生存的能力,這個蠢女人雖然不能籠絡宋興傑,但本身就是一種資源,可以籠絡其他男人嘛!
茶果嶺這個地方,出賣身體的女人很多,不過大都是歪瓜裂棗,以楊盼娣的容貌,生意肯定非常好。
他當然知道楊盼娣會牴觸,但再餓兩頓,加上他巧言勸說一番,肯定會答應。
“他媽的宋興傑,老子絕對饒不了你!”
一想到自已馬上要淪落為低賤的龜公,他對宋興傑的怨氣就達到了頂點。
但想起福義幫那群狠人,他剛燃起的怒火瞬間蔫了下來,有些不甘心的罵道:“他媽的,這個王八蛋,每天一大早就去碼頭,晚上很晚才回來,究竟是怎麼認識那群人的,沒道理啊?”
大丈夫能屈能伸,他決定猥瑣發育一段時間,等逮到時間再狠狠修理宋興傑一番。
……
宋興祥吃飽飯後,宋興傑拿著給宋臘梅打包好的飯,兩兄弟邊說邊笑的往木屋趕。
剛回到木屋,他便看到一個身材中等,卻十分健壯的年輕男子笑盈盈的走了過來:“阿杰,聽我妹妹說,你找我有事?”
此人正是吳嬸的兒子,許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