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被薄霧籠罩的早晨,似乎也應該是一個安祥的早晨,觀音山森林公園的員工已經上班,一些來自全國各地的遊客也進了景區的大門,準備開始登山,許多遊客已經迫不及待地遠遠望向山頂的觀音像,希望早點上山在觀音像前許願。
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一幕對於觀音山公園的員工來說,卻猶如一場噩夢,更讓遊客感到驚恐萬分。
驀然的!上百輛警車、中巴車、大巴車、迷彩裝甲車陸陸續續駛向觀音山,停在公園外筆架山大道兩旁,其中還有五輛120急救車現場待命。
一千多名當地公安、荷槍實彈的特警,還有與特警著裝近似的城管人員,開始在觀音山公園正門樓外面的南北兩側集結。
霧靄籠罩著的樟木頭鎮,早上的時候能見度並不是很高,但是那些警車和裝甲車上閃爍的警燈,極具穿透力。
——這一切猶如電影裡的場景,不明就裡的人還以為這是準備在觀音山公園取景拍電影。
過了沒幾分鐘,人們紛紛反應過來,這不是在拍電影,這是一場針對觀音山公園的武裝行動!
因為人們聽到架在警車上的大喇叭在不停地廣播:
忠告:各位善信、各位遊客,由於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有重點工程專案啟動,請各位今明兩天暫時不要上山。由此帶來的不便敬請體諒。特此通告。樟木頭鎮人民政府。
幾秒的停頓後,接下來是告觀音山森林公園全體員工書:
觀音山森林公園全體員工,西氣東輸工程是經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國家林業局批准實施的國家重點工程和公益性事業,對於我國改善能源結構,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有著戰略性的作用。該專案已取得施工所需的各類許可證,變更後的施工方案業經國家環保部門明確批覆同意,工程施工完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為此,鎮政府敦請廣大員工遵紀守法,對故意煽動、參與阻撓、影響、破壞工程施工的一切違法犯罪行為,政府及相關行政部門將依法予以嚴懲。
如果有人聚眾阻撓施工,情節較輕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之規定,對首要分子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對參與人員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的,根據《刑法》第290條之規定,對首要分子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它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希望全體員工明辨是非,三思而後行,以國家利益為重,支援和配合這一利民工程,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樟木頭鎮人民政府。
以上兩部分文字稿,在大喇叭裡男中音平鋪直敘地廣播著;筆架山大道上,公安、特警、城管集結著。
人員聚齊了後,東冠市樟木頭鎮政府組織這千餘名公安、武警、城管等強力部門到施工現場監督,在他們的“護衛”和“支援”下,中石油專案部幾百人開著各種重型施工裝置,強行在觀音山公園內持續施工。
大批全副武裝的公安警員手持警棍警械,將觀音山公園門樓及上下山口、施工現場全部圍住,封鎖了整個公園。
在通往公園的外部道路都拉上了警戒線,禁止任何車輛和人員進出,攔阻阻止遊客和記者等進入觀音山公園,同時又以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將50多名手無寸鐵的觀音山公園的高管和員工全部戴上手銬抓走,另外暫扣公園電瓶觀光車7輛。
混亂中,幾名因不想被無緣無故銬走的員工,因稍有不從,身上就迅速捱了好幾警棍。
大家都被突如其來的噩運弄得摸不著頭腦,不知道自己究竟犯了什麼罪?哭喊聲抗議聲響起一大片,現場充滿恐怖慌張的氣氛。就連遊客也被嚴禁進出,因為怕群眾拍攝,警察甚至強行收走了附近觀看人員的手機和相機……
對於觀音山公園的員工和遊客來說,這種場面以前只能在電影和電視裡才能看到,卻不知為何突然降臨到自己頭上。
奔走跑動的人、舉起又落下的警棍、轟鳴聲中大肆開挖的機器……一時間,公園的正常運營全部癱瘓,現場秩序極其混亂!
此時,李志庚在省城遙控指揮下,東冠市政府副市長兼市公安局局長嚴小明(後被免職),樟木頭鎮一把手黃滿就在公園大門口處的指揮車上坐鎮指揮。他們隨時向李志庚報告進展,同時禁止任何人為被拘人員解釋,並指示公安人員想辦法給被拘人員扣上罪名。
被抓走的觀音山員工中,當地公安迫於社會各界抗議的壓力釋放了38人,仍有13人被拘留8-15天(4名高管三人被拘留15天,其中一人受傷)。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事情發生時,有當地熱心村民請記者帶話給相關部門,表達當地人對觀音山景區的支援,“雖然我們也知道自己的呼聲是微小的,但是至少比什麼都不做好,我們真的捨不得觀音山被這樣野蠻蹂躪”。
38名被放人員均被當地派出所強迫在沒有填寫任何內容的空白紙上或早就寫了“本人自願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的證明材料上簽名和按指印。
當他們問公安機關警員為什麼要在空白紙上簽名,得到的答覆是,上面的規定,不簽名就不放人。公安機關有什麼權利要求當事人在空白紙上簽名和按指印?為什麼被強行抓捕後還要受害人簽名說自己是自願的?是不是知法犯法和做賊心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