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麗萍不僅貪權貪錢,更貪色。好色的瘋狂程度,讓很多好色的男貪官都望塵莫及。為了滿足自己的性需求,她目無法紀,喪失道德,用金錢開道,用權力擠壓,逼迫上級或者下級就範,李麗萍這個貪財好色的女貪官,其好色行徑令人咋舌。
雖然李麗萍和李思本離了婚,但是李麗萍卻根本不在乎,此時的她什麼都有了,難道還缺男人嗎?
有錢又有權,即使她長得再不好看,還是有無數的男人要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李麗萍在二十年裡都是靠著自己的身體上位,她尋求幫助的那些人年紀都比她大,不過為了上位李麗萍並不在乎這些。
可是當自己手握重權之後當然就看不上那些大腹便便的官員了,而她的目光也就落到了那些身強體壯的年輕男下屬身上。
那時的李麗萍已經四十多歲,她也非常渴望和年輕的男下屬發生關係,有些男下屬或許會因為她的身份屈從於她,甘心被她包養,李麗萍也樂於提拔她們。
當中有些男下屬一開始並不同意和李麗萍發生關係,李麗萍自然很氣憤,隨後她便會用自己手中的權力讓那些男下屬同意,因為一旦男下屬不同意,面臨的將會是晉升無望的結局。
很多人因為辛辛苦苦才取得了這穩定的工作,當然不想輕易放棄,更想升職出人頭地,因此只好忍耐住,他們不想得罪李麗萍。
李麗萍的生活自然過得十分順心,因為不僅手中掌握著大筆貪汙的錢財,而且還能在背地裡包養男下屬,那可算得上春風得意了。
李麗萍因為工作作風非常囂張,自然讓一些人不滿,再加上她強迫男下屬和她發生關係,那些不同意的男下屬當然對她很怨恨,李麗萍以為憑藉自己的權勢就沒有人敢舉報她。
色心大起的李麗萍,第一個看上的就是比自己小12歲的下屬黃正峰,儘管對方早就有了家室。
黃正峰年輕英俊,深得李麗萍的喜歡,她讓黃正峰當自己的副手,接著掏出大把的錢,讓對方心甘情願地當了自己的情人。
不管李麗萍去哪裡,她都要把黃正峰帶著。只要自己想要,一個電話,黃正峰馬上就能趕到指定的酒店獻身。
不僅如此,她還用錢來誘惑區政府的另一位領導。
李麗萍拉著區政府的領導,說要帶對方去發財,結果卻是直奔酒店。
她掏出10萬塊錢,告訴那位領導:“這就是我說的發財,你想要嗎?”
就這樣,二人攪合在一起了,並且經常因為錢而同床共枕。
在享受著金錢和權力給自己帶來快樂的同時,李麗萍也在極力地發展自己的“保護傘”——首先就是她的頂頭上司,湛海市國土規劃局局長陳曉曼。
後來李麗萍又用糖衣炮彈攻破了湛海市原市委書記陳明平。
李麗萍因貪汙公款太多,自己也覺得大事不妙。
她想要攜款逃到國外去,利用移民來躲避法律的制裁。
李麗萍花了20萬,找了個加拿大籍的華人,和對方結婚,並找關係辦理移居加拿大的手續。
她把女兒送去了國外,自己則是加快了斂財的腳步。
李麗萍移居加拿大的申請居然被有關部門受理批准了。
她正在考慮如何把這些年大肆所斂的財產轉移到國外,然後自己就能輕鬆度日了。
不過,李麗萍沒能等到這一天,一對冰冷的手銬就銬在了她的手上。
工作人員在調查的過程中自然發現了李麗萍這些年中所犯下的種種罪行,可是李麗萍在第一次審問的時候還在不斷地為自己開脫,可是在證據的面前無論李麗萍說什麼都無濟於事。
就算到了這個時刻,李麗萍還不忘她那潑辣專橫的性格,妄圖靠著耍賴矇混過關,甚至拿絕食來威脅審查人員。
在主管調查的專案組組長王建國趕到後,李麗萍還想花錢為自己“買命”。
她直截了當地提出,要是把她放了,她可以給對方600萬元。
王建國只感到好笑,她一個科級幹部,一開口就是600萬元,她哪兒來的這麼多錢?這不是不打自招了嗎。
於是,王建國更加堅定了李麗萍貪腐嚴重的判斷,最終帶領專案組工作人員將她的犯罪事實全挖了出來。
鐵證如山,此時的李麗萍再怎麼狡辯也沒用了,只能低頭認錯,交代了藏匿贓款的地方。
在李麗萍的保險櫃中,辦案人員搜出了幾十張存摺及現金,總金額加起來竟然有1.8億元!
最終,經南粵省高階人民法院裁決,李麗萍以貪汙罪、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