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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反貪局長百密一疏露陷

有一年9月,時任鑑江市鑑江開發區黨委書記的李英華因受賄被茂名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為了從中攫取錢財,已經擔任鑑江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的郭豔對李英華的弟弟李英才說,“你只有按我說的去做,完全相信我,才可以幫到你大哥,其他人都幫不了你的,我可以幫你大哥做到不捕不訴”。

郭豔還說,這個案件是省督辦的,要同省的領導疏通關係,需要活動經費。

郭豔先後三次向李英才伸手要錢。同年12月的一天,郭豔親自打電話給李英才,叫他帶10萬元上省城廣南交給她。

李英才驅車到廣南市麓湖酒店,見到郭豔。並上了郭豔的小汽車,郭豔搭他來到麓湖公園邊的一個地方停下來。

郭豔先是向李英才要了10萬元說是送給省領導,再指著前面一輛車牌被迷彩布蓋住的黑色小車說,車上是省領導的司機,你直接放10萬元到那車上就行了。李英才於是將10萬元交到了指定的那個司機手上。

其後不久,郭豔再次收受李英華的弟弟30萬元。最終,在第三次收受共50萬元後,郭豔協調幫助李英華案件移交回鑑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並透過與鑑江市法院有關人員協調幫助,將李英華案件中佔有變賣單位土地按出賣時100多萬元的價值來認定,而不按案發時的價值900多萬元來認定。

最終鑑江市人民法院對李英華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郭豔長期在法院、檢察院工作,有著極強的職業反偵查能力。為了不留下蛛絲馬跡和違法違紀的證據,郭豔每次收受錢財從不直接收取現金或銀行轉賬,打電話也是由她提供新的大眾卡直接與當事人或親屬單線聯絡,防止他人跟蹤和監聽。小汽車號牌也是用迷彩布遮掩的,每次都是異地交易,非常狡猾。

陳健是南粵吉大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參與競拍得到鑑江市政府出讓的橘州山莊西側約6000平方米的土地。

在辦理該地塊的用地手續期間,鑑江市檢察院反貪局調查鑑江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何開福的相關問題,其中何開福向調查組交代曾向陳健借款50萬元到廣州買房一事。

郭豔電話通知陳健到茂名市協助調查。為防止別人跟蹤,郭豔要求陳健在到茂名的路上,不要將電話結束通話,並要求往茂名方向行駛,報告開車經過的地方。

在陳健開車進入茂名市市區通往茂南開發區的高架橋時,郭豔又讓陳健折回茂名市海天大酒店,在酒店一樓咖啡廳見面。

面談時,郭豔先是對陳健說“你拍賣到的這塊地不錯,如果成功開發這塊地,肯定能賺錢。”然後話鋒一轉,接著警告陳健“你與何開福經濟往來的問題,省工作組很重視,如果你沒有理順這件事,對你開發上述土地會惹來很大麻煩”。

陳健聽後回答說“我拍賣到的土地是合法規定的,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交易”。但郭豔反覆恫嚇,還說“你還牽涉到鑑江市城建局局長陳華、何欽案件,如果這些事追究起來,會有很大麻煩”。

一番恐嚇之後,她對陳健直接提出“價碼”100萬元,可以幫其理順省工作組的關係,另加20萬元的感謝費用給她。在郭豔的恐嚇勒索之下,陳健同意了郭豔的要求。

次日晚上7時左右,陳健按郭豔的要求,將100萬元人民幣和20萬元人民幣分別用水果箱和膠袋裝好,驅車到茂名。到達茂名市區後,郭豔讓陳健的電話保持通話狀態,指揮他沿著迎賓三路方向行駛,並要其不斷報告方位。

郭豔讓陳健行駛到迎賓三路迎豐酒家附近的小路,見到小路邊一輛車尾箱蓋開啟的白色小汽車時,就將水果箱裝著的100萬元以及用膠袋裝著的20萬元,放在那輛白色小汽車尾箱,並將尾箱蓋關上後離開。

郭豔收到該筆賄款後,利用其權力,幫助陳健擺平了此事,在城建局陳華何欽案件中沒有涉及到陳健。

郭豔被茂名市檢察院立案審查後,竟玩起了失蹤的把戲。一天晚上,打扮入時的郭豔正在首都機場不停地穿梭奔走,當她快速走到3號航站樓時,辦案人員從天而降,迅速將其控制並帶走。

郭豔在法院、檢察院工作多年,深諳違紀與違法的區別。在接受審查期間,郭豔對涉法的問題百般抵賴,對涉法證據死死掐住,全然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態度,讓辦案人員猶如“老虎吃天——不知從何下口”。

不過,百密總有一疏。辦案人員在細緻的外圍調查取證中發現了疑點:郭豔的保姆郭玉玲名下居然有存款20多萬,在茂名市區的高檔小區有房產兩套,其中一處房產的購買聯絡電話居然是郭豔的辦公電話。

當辦案人員找到該保姆核實情況時,發現保姆來自農村,家境清貧,全家年收入不足2萬元,根本沒有這些財產,只是郭豔曾經拿她的身份證使用過。

馬腳終於露了出來。調查人員還發現郭豔年老的父親名下居然有一輛路虎汽車,而其父根本不會開車,購車聯絡電話也是郭豔本人的手機號碼。辦案人員順藤摸瓜又發現其妹名下的財產與家庭收入明顯不符。

辦案人員還發現郭豔有一次急著收錢放人,居然讓當事人家屬將“贖金”用信用卡劃款到中間人賬戶,再讓中間人提取現金30萬元給她,狐狸尾巴終於露出來了。

一場場鬥智鬥勇的較量,不僅在辦案人員與郭豔的攻心談話中展開,在辦案陪護看守人員和郭豔間也是不斷上演。

每當輪到年輕的女陪護人員值班看守郭豔時,郭豔便在夜裡裝神扮鬼,披頭散髮,唸唸有詞;拿起床單晃來晃去,一會兒學嬰兒啼哭,一會兒學貓叫狗吠,一會兒跳,一會兒笑,恫嚇女看守人員。

最後,茂名市人民法院最終認定郭豔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2000萬元,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