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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神秘可疑的無牌小汽車

一天晚上,洪宇天到南粵南部的鑑江市調研結束後,吩咐司機小李開車去江陵市住宿,以便第二天有充足的時間在江陵市調研。

汽車走出鑑江市區不遠,洪宇天發現前面一輛無牌小汽車行動可疑。為了不打草驚蛇,洪宇天吩咐小李保持原來的車速繼續前行,待遠離那輛無牌小汽車後,再調頭回來偵察。

司機小李走遠後就把車調頭,往鑑江市區的方向走回來。洪宇天透過車窗,看見剛才那輛無牌小汽車停靠在路面,後面還停著一輛寶馬小汽車。

從寶馬小汽車中走出一位中年婦女,提著一個沉甸甸的塑膠袋,把它交給了無牌小汽車的司機。

洪宇天一邊吩咐司機小李減慢一點車速行駛,一邊打電話給110,把剛才看到的可疑情況報警。

那輛無牌小汽車和寶馬小汽車接著就啟動並調頭,往鑑江市區方向開走,一會兒兩輛車就超過了洪宇天坐的車。

洪宇天吩咐司機小李跟著前面那兩輛車走,大約8分鐘左右,就發現前面有警察攔車。

待前面的兩輛車被警察攔停後,洪宇天吩咐司機小李也把車靠邊停下來。

警察當場在無牌小汽車裡搜出那沉甸甸的袋子,開啟一看發現是三大捆現金,有30萬元之多。警察就準備帶兩位車主回公安局作進一步的詢查。

洪宇天和警察交代了一些報警情況,並表揚了鑑江市110警察快速出警,最後留下了自己的電話給警察,就上車繼續往江陵市趕路了。

警察經過對那兩位車主進行審查,初步查出幕後交易人是鑑江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郭豔。

因報警人洪宇天是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鑑江市警方第一時間將審查結果向洪宇天書記彙報。洪宇天書記指示:此案由鑑江市公安局與茂名市(鑑江市是茂名市下轄縣級市)反貪局對接,由茂名市反貪局對郭豔作進一步的調查。

隨著茂名市反貪局對郭豔調查的逐步深入,終於一步步揭開這位女反貪局局長神秘的面紗。

郭豔於1965年出生,1990年進入鑑江市人民法院工作,從書記員做到副院長,2010年後任鑑江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

作為一名反貪局長,郭豔最忙的不是查辦貪汙賄賂案件,而是經常研究鑑江市各單位“一把手”的“含金量”,每當反貪局收到有民眾對鑑江市各單位“一把手”的信訪舉報,郭豔的神經中樞都會像打了興奮劑一樣興奮好幾天。

手中的舉報信就是郭豔生財的敲門磚,她從來不問舉報信的真實性,利用自己在反貪局說一不二的“一言堂”作風控制知悉範圍。

郭豔先把當事人“請”到反貪局,再讓當事人家屬“急”起來。看到時機成熟了,郭豔便會透過中間人找當事人家屬談判,價錢是根據當事人職位的含金量高低來定的。

郭豔深諳這一套路的關鍵在於讓當事人家屬“急”起來。只要“火候”到了,郭豔便會透過中間人找當事人家屬談判。之後,當事人家屬必須按照她設計的付錢流程將錢送出去,收錢之後郭豔就會讓反貪局對其從輕發落或放人了事。

有一次,鑑江市某鎮中心小學校長李志才涉嫌受賄被鑑江市檢察院立案偵查,著急的李志才妻子透過中間人送上30萬元給郭豔后,李志才最終免予刑事處罰。

郭豔長期在法院、檢察院工作,有著極強的職業反偵查能力,透過中間人與當事人家屬談妥價錢後,便會準備一輛無牌小汽車、幾個異地購買的二手手機和無實名登記的手機卡,先透過中間人將手機和手機卡送達當事人家屬,讓當事人家屬聽從指揮。

之後,她會精心選取茂鑑公路鑑江市法院門口路段、茂名市區、省城廣南市區等作為收錢的接洽點,有時在大公路邊、有時在公園附近、有時在大酒店附近。

接洽時,她先讓中間人開著遮掩得嚴嚴實實的無牌小汽車在相關地段溜達,而其本人則在明處透過無實名登記的幾個手機卡遙控指揮行車、交錢、收錢。

收錢的中間人有時候並不知道收到的是什麼,送錢的人完全處於被控制的狀態。為了保險起見,郭豔還會臨時指揮收錢和送錢的車輛變換路線和地點,多繞幾圈或多走幾公里路程,確保萬無一失。

郭豔收到的不義之財有時是10萬、有時是30萬、有時是80萬,最高的一次就收了1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