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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騙退稅“薅”國家羊毛

當地人騙稅慣用的手法是:先設立虛假公司獲得進出口權,接著成立多家供貨企業,專門虛開增值稅發票。然後又想辦法買到報關單,再讓香港的合作客戶匯來外匯,最後向稅務機關預繳部分稅款取得“專用稅票”之後,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去領取出口退稅的款項。在取得退稅款後,將現鈔透過地下錢莊購買外匯,支付給香港的合作客戶做下一次的“出口收匯”,開始另一個迴圈。

透過這種手法,有些人在一年時間就騙取了出口退稅款3000多萬元,幾年間就成為億萬富翁。

很顯然,如此明目張膽的騙稅行為,沒有當地政府部門人員的配合,根本不可能成功。

騙稅企業透過官商勾結,將數十億的退稅資金套取,送到地下錢莊調劑兌換為外匯後,再以“創匯”名義堂而皇之地回到地方,大家坐地分贓。

整個汕海地區從上到下,政府部門、稅務以及海關都收取了鉅額好處費,共同對這些虛假企業一路開“綠燈”。

曾經有一位縣級領導請當地國稅局局長吃飯,酒酣耳熱之際,要求給一家企業退稅。

國稅局局長說:“這是虛假出口,不能退稅。”

這位縣領導眼睛一瞪:“我知道是虛假出口,要不然請你吃飯幹嗎?”

可笑的是,許多騙稅企業不僅沒有任何資質和實際生產能力就取得了進出口經營權,甚至還被外經貿部門連續評為省、部級“出口創匯先進單位”。

正是由於地方政府支援,執法機關監守自盜,才讓汕海地區烏煙瘴氣,成為全國騙稅現象最為嚴重的地區。

原汕海市普南檢察院職工周青,是虛開增值稅發票的“行家”。一間十幾平方米的民房內,容納了他註冊的17家企業。這些企業沒有任何資產,只是僱了幾個幫手。用這些幫手的話來說,“我們的工作就是按照客戶的要求開發票,每開一筆收取票面價格1.1%左右的手續費。我們這裡刻了500多枚印章,開完票隨便摸一個蓋上就行了。”周青在兩年時間裡虛開增值稅發票金額高達3億多元,涉及稅額5500多萬元,已造成國家稅款損失2000多萬元。

甚至有些基層政府領導,直接指揮財政所長、稅務所長為虛假的企業服務。

汕海市流沙鎮原鎮長黃少壯更直言不諱:“我們的原則是,你發財,我發展;怎麼掙錢,怎麼幹。”

黃少壯向市國稅局城區分局原局長林旭瞭解虛假出口供貨企業騙稅的成本和流程,決定製定政策支援虛假企業騙稅

有一次黃少壯主持鎮政府召開財政、稅務等部門的協調會,堂而皇之出臺了5項支援虛假企業騙取出口退稅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是,流沙鎮經濟發展總公司向銀行貸款,轉借給虛假的出口供貨企業用於預繳稅款。預繳稅款,是國家設定的防止騙稅的“防火牆”,目的是增加騙稅成本。流沙鎮政府向虛假企業提供預繳稅款的貸款,使騙稅分子輕易地越牆而過。

在5個多月的時間裡,鎮政府以經濟發展總公司的名義向銀行貸款300萬元,挪用財政資金900萬元,先後轉入19家虛假企業的賬戶。而這19家企業,大量虛開增值稅發票,從國庫裡騙取近5000萬元的出口退稅。在犯罪分子大發橫財的同時,流沙鎮政府也得到了1700多萬元的好處費,而市國稅局城區中心分局則從流沙鎮政府獲得超收分成補貼120萬元。

如果說流沙鎮還可以找出“支援企業外貿出口”等荒謬的藉口,裡湖鎮政府則是明目張膽地參與犯罪,鎮政府專門成立了企業辦公室,辦理虛開增值稅發票業務,用於騙取出口退稅。

當有上級檢查組進駐後,鎮政府有關人員一邊通風報信指使有問題的人逃竄,一邊忙著為騙稅的假企業尋找掛靠單位,淪為犯罪分子的幫兇。

汕海市騙稅的形成,不僅僅僅是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造成的,當地的稅務、海關、外匯管理、工商、外經貿、銀行等部門在管理上也是漏洞迭出。有的國家工作人員甚至甘心與“碩鼠”為伍,與犯罪分子內外勾結,為其騙取出口退稅大開方便之門。

一些工商管理部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為大批虛假出口供貨企業辦理工商登記;一些稅務部門為虛假供貨企業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少稅務人員與犯罪分子共同騙稅;一些金融部門為虛假企業提供封閉貸款,專門用於騙稅資金週轉;一些外經貿主管部門賦予虛假企業進出口經營資格;一些海關工作人員為騙稅分子套取出口貨物報關單提供便利。

權錢交易是不法分子疏通各有關職能部門和打通管理環節的主要手段。既有市一級的地方黨政領導,也有稅務、工商、海關、銀行、外匯、財政等主管部門的有關負責人。可以說,正是這些腐敗分子對騙稅行為的縱容、支援,甚至直接參與,為騙取出口退稅行為編織了一張無形的“防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