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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詐騙分子把國內親人都拉下水

隨著公安機關“斷卡”行動的持續深入,境外的電信詐騙分子將款項詐騙到手以後,很多是依賴國內人員幫他們套現,進而“洗白”後轉移到境外的。

為了保證贓款到手,他們甚至選擇找親朋好友幫忙。福建小夥唐某在緬甸與人合夥進行電信詐騙,為了躲避相關部門的追查,他想到透過國內的親戚朋友來轉移資金。

唐某感覺到一般人都靠不住,竟想到了自己的父親。他跟父親在電話裡商量,由同村的人先去銀行取錢,然後再把錢交給他,由他再轉走。

其父唐某柱隨後就開始幫自己的兒子去收錢和轉錢。“我知道,我的這種行為就是給電信網路詐騙團伙洗錢。”唐某柱在被抓捕歸案後接受警方訊問時,直言不諱地說。

整個取錢過程全都是在境外的兒子透過電話遙控指揮。唐某柱供述,每次錢到賬後,會有同村的人先取出現金,他就跟另外的人開車去收錢;點清數目後,兒子會給他另外一個收款賬號。

唐某柱將錢轉走後,就給兒子打電話,告知兒子錢已經成功轉走了。

僅僅一年時間,唐某柱總共替兒子轉移了1200多萬元贓款。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唐某柱明知他人實施電信詐騙,仍事先與詐騙參與人員合謀協助詐騙犯罪組織提取贓款,其主觀上事先與詐騙組織者存在共同詐騙的犯罪意識;客觀方面,在被害人被騙匯款後,協助詐騙犯罪組織者提取贓款,共同侵害公民財物的所有權,其行為符合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應當以詐騙罪共犯定罪處罰。

最終,被告人唐某柱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四川小夥張旺偷渡到緬北“淘金”不成,想逃出來就更難了。在緬北從事電信詐騙的犯罪人員,有不少是聽說可以掙大錢偷渡過去的,但是到了電信詐騙窩點後完成不了業績,就會遭到毒打。

想要回國則需要交違約金。近年來,違約金的價格一路走高,現在已經到了30萬元了,大部分人根本交不起這筆費用。

為此,張旺與一部分“員工”一樣、選擇“衝業績”來期望解約。而這種方式,不但不能逃離魔巢,因為就算“衝業績”成功,詐騙團伙根本就不守信用。

張旺為了“衝業績”,還牽扯其家人同樣墮入法網獲刑。

早幾年張旺一直沒有正當的工作,後在朋友的鼓動下認為到緬北能掙大錢,於是他透過“蛇頭”偷渡到緬北電信詐騙園區。

經過幾天的培訓後,張旺主要負責實施“網路刷單”詐騙。

張旺把尉某加入了一個群聊。群聊裡,有人說可以透過網路刷單賺佣金。小試賺了幾筆後,尉某決定一次性投入大一點,等到想取現的時候,卻被告知賬戶已經被凍結,要取錢必須充值到指定賬戶才能解封。

當尉某把錢存進去以後,一步一步落入了張旺所在團伙的陷阱,最後被騙走20多萬元。

由於涉嫌詐騙的賬戶都被控制,為了方便“洗錢”,張旺就向自己的親哥張某洋、表哥肖某某求助。他表示自己在緬甸落入電信詐騙園區,被對方控制住,已經沒有辦法回國,只有他們幫忙完成“業績”,才能獲得自由身。

當然,親哥張某洋和表哥肖某某他們也不會白忙幹活,每一筆都能提成2000元。

三個人互相配合,半年就詐騙並取走贓款1200萬元。

張旺“衝業績”後,詐騙團伙也不讓他走。

而親哥張某洋和表哥肖某某被警方抓捕,沒能逃脫法網。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洋、肖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共同幫助轉移贓款,其行為均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最終,張某洋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9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肖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