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中的治療法則,岐伯說:病勢高亢的應抑制,低下的應提升,溫熱的應清熱,寒涼的應溫補,氣散的應收斂,氣鬱的應發散,乾燥的應滋潤,急迫的應舒緩,堅硬的應軟化,脆弱的應強健,虛弱的應補益,強盛的應瀉洩。治療時應配合有利的藥物,調和適宜的方法,使各部分氣機安定,保持清靜,那麼病氣就會衰退並消失,迴歸其本原,這是治療的大體原則。岐伯又說:寒病用熱法治療,熱病用寒法治療,病輕的用逆治法,病重的用從治法,堅實的削減它,外來的邪氣要驅除,勞損的要溫養,鬱結的要疏散,停留的要攻逐,乾燥的要滋潤,急迫的要舒緩,氣散的要收斂,不足的要補益,過盛的要疏洩,驚恐的要平定。根據病情,或升或降,或按摩或洗浴,病輕的用劫奪法,病重的用發散法,要根據具體情況靈活處理。黃帝問:什麼是逆治和從治?岐伯說:逆治是正治法,從治是反治法,具體採用從多還是從少,要根據病情來定。黃帝又問:反治是什麼意思?岐伯說:熱病用寒藥是常規,但有時寒病也用寒藥,塞證用通藥是常規,但有時通證也用通藥。必須制服病的主要矛盾,先找出病因,開始時用藥與病情相同,但最終結果卻與病情相反。岐伯還說:病生於內的,先治其陰,後治其陽,否則病情會加重;病生於陽的,先治其外,後治其內,否則病情也會加重。
在治療疾病和用藥時,本應精確專注,尤其需要勇敢果斷。對於長期存在的疾病,應當探究其起始和終結,治療應從緩進行,這是適宜的。然而,對於新近突然發生的疾病,一旦準確判斷了虛實,就應當立即用猛藥直接攻擊病根,這樣很容易就能拔除病根。如果猶豫不決,畏縮不前,就會讓病情變得根深蒂固,那時生死就係於一線,誰能承擔這個責任呢?因此,凡是真正看到裡實之證,就用涼膈散、承氣湯等藥物;真正看到裡虛之證,就用理中湯、十全大補湯等藥物。表虛的用黃芪、白朮、建中湯等藥物;表實的用麻黃、柴胡、桂枝等藥物。只需用一味藥作為主藥,兩三味藥作為輔佐,用大劑量給藥,多多益善。用藥多的關鍵在哪裡?關鍵在於必須依賴藥物的力量,並預料到沒有害處,然後就放心大膽地使用。藥性緩和的可以用數兩,藥性猛烈的也可以用數錢。至於那些三五七分的說法,不過是點名應付,兒戲而已,怎麼能用來解決複雜嚴重的病情呢?
治療疾病的原則,應當瞭解邪正之分,權衡輕重。治療實證,就像田間除草,田裡的稗草是禾苗的敵人,有一株除一株,有兩株除兩株,這是善於除草的人。如果有一株稗草卻除了兩株禾苗,那就傷害了一株禾苗;如果有兩株稗草卻除了四株禾苗,那就傷害了兩株禾苗。如果不認識禾苗,把禾苗都當作稗草,想要全部除掉,那田裡就沒有禾苗了。所以使用攻法,貴在準確判斷,不可過度。治療虛證,就像分發軍糧,一人一升,十人一斗,這樣日常的軍糧就足夠了。如果百人只分一斗,千人只分一斛,那麼三軍之眾,又豈是區區幾擔糧食能養活的?一旦軍糧接續不上,士兵們就會連同之前的軍糧一起拋棄,更何況還要從中剋扣呢?所以使用補法,貴在輕重有度,不能簡單從事。
關於虛實的治療,大致來說,實證能夠耐受寒涼,虛證能夠耐受溫熱。因此,補益時必定要兼顧溫補,瀉洩時必定要兼顧寒涼。因為寒涼是秋天的氣息,陰主殺伐,萬物遇到它,就無法生長。想要補益元氣,所以寒涼並不適宜。寒涼尚且不利於補益,那麼寒冷就更可想而知了。即使有火盛而氣虛,適宜用寒涼藥物來補益的情況,也不過是因為火邪暫時存在而使用,火邪去除後就應停止使用,這終究不是治療虛證的方法。又有人認為苦寒的藥物能夠補益陰液,但《內經》有言:形體不足的,用溫補的氣息來調養;精氣不足的,用厚味的藥物來補益。那些氣味與人相宜的,可以稱之為補益,但沒有聽說過氣味苦澀、與人不相宜的,也可以稱之為補益。雖然《內經》有言:水位之主,其瀉用鹹味,其補用苦味等論述,但這只是根據五行歲氣的味道來推理而言。更何況《內經》又說麥、羊肉、杏、薤等都是苦味的食物,這些就是苦而能補的例子。 難道像大黃、黃柏等藥物,氣味苦澀如此,還能說它們能補益嗎?這是沒有道理的。我曾聽王應震說:一點真陽寄存在腎水中,固本培元必須用味甘性溫的藥物。甘溫對虛寒有益,可笑庸醫錯誤地用苦寒藥物。這句話一語中的,不能不仔細體察。
關於補益和瀉洩的方法,補益可以治病,瀉洩也可以治病,但關鍵是要知道它們的要點。如果是新近突然發生的疾病,且患者年少體壯,那麼可以攻伐瀉洩。但攻伐只能暫時使用,沒有長期衰弱的疾病,可以屢次攻伐而不受傷害的,所以攻伐不能收到緩慢而持久的效果。對於長期存在的疾病,且患者虛弱,理應溫補。補益可以長期使用,沒有根本受傷,而捨棄補益可以恢復元氣的,所以補益不能追求速效。然而,還有其要點,就是凡是臨證治病,不必論其是否有虛證,但如果沒有實證可以作為病因的,就應當兼顧補益,以調養營衛精血之氣;也不必論其是否有火證,但如果沒有熱證可以作為病因的,就應當兼顧溫補,以培養命門脾胃之氣。這是補益和瀉洩的要領,如果不知道這些,就沒有不導致治療失敗、事情敗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