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們結婚的第五個年頭初,陳蘭為了孩子能更好的受教育,跟李允沛商量他們是在工作的地方買一個小房子,還是回到老家縣城買一個大點的房子,起初李允沛不同意買房,他想在陳蘭老家修房子,這樣一家大小的經濟壓力沒有那麼大。
為了這件事情,他們一直在商量了好久,最後在那一年的國慶節前他們回到老家,跟陳蘭父母商量,想在縣城買一個房子,陳蘭問母親這些年,我們有多少錢了,母親將這些年陳蘭他們匯回來的 存單都找出來給了陳蘭。他們一分錢都沒有動用過,用自已的錢在幫陳蘭養著孩子。
那一天晚上,陳蘭在自已的床上將存單,一張張的清點著,一共有7萬多塊錢,付一個首付還是要差一點兒的,陳蘭讓李允沛通知父母一下,畢竟買房子是大事,要跟雙方老人都溝通一下。
說白一點兒,就是想讓雙方老人都幫助他們一下,畢竟打工掙工並存錢,再買房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大事。
陳蘭父親首先不同意他們買房“你們買了房,後面不打工了,怎麼生活,你們想過沒有”那個小縣城是沒有很多的工作崗位的,最多的就是水泥工和飯店的幫工。這些工作如果沒有熟人一般人還找不到工作。
本身就差錢,父親還不同意,這個時候李允沛也不堅定了,他也認為在老家修最好,後面吃喝都不用太出錢。
陳蘭不同意,自已想辦法找了表姐借了不夠的一萬五千元,答應表姐最遲半年內就能還給她,事後陳蘭他們就在縣城到處找房子,陳蘭不想買二手房子,一直都看的新開樓盤,那個時候房價不是很高,相對於外面及後面已經算很低了。
找了快五天,終於找了一個對大家來說都比較滿意的小區,陳蘭小兩口依據目前家裡人口,李允沛將陳蘭父母都算上的,確定要了一個三室的房子。
後面前前後後又忙了兩天,陳蘭他們辦好所有手續,也快要到請假回去上班的時間,他們準備回去上班了,這個時候小兩口手上的錢就只夠買兩張火車票回工作地,手上實在是沒有多餘的錢了,陳蘭那個時候讓李允沛想一想辦法。
陳蘭的父親一直都知道兩人這一次肯定是沒有錢了,並還欠了那麼多錢,自已最後去取了一千塊錢交給女兒,但是那個時候的女兒也很擰就是不收,說為了我們買房已經將你們的老本都抖得差不多,自已不能再拿老人的錢了。
最後李允沛在自已的母親手上借了四百元現金後,小兩口踏上了回去掙錢的道路,也是從那個時候,陳蘭就知道自已一定好好努力,才能讓日子有出頭的一天。
房子買了後,陳蘭工作更加刻苦了,對家裡的開支,能不用盡量不用,只想早點掙錢將外債還了。從那個時候他們兩人的金錢觀點就已經體現得不一致。一個想不用那麼累,手上要留有餘錢;一個想要給孩子過更好的生活,那現在就要好好規劃金錢的支配。也許那個時候他們的矛盾就已經在李允沛心裡發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