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33章 家暴報警

養兩個孩子不成問題。問題是孩子們特別是晚婷,將來會埋怨自已嗎?

不行,不管如何,晚婷將來有一半機會不會怪自已。

杜芳菲打定主意要離婚。

打定了主意的杜芳菲睡得特別香。早上八點,杜芳菲在小晚婷轉動身體的時候醒了。

杜芳菲先幫著小晚婷把衣服穿起來。小晚婷自已也會穿衣服了,但釦子不太會弄,要扣好久。

杜芳菲在小晚婷自已扣釦子的時候,自已也穿戴整齊了。

出了房間,杜芳菲本來打算去做一點早餐,然後帶著孩子出去一趟,順便買點菜回來。今天是週五,女兒晚麗下午放學可以回家了。

“你起來了,晚婷,來,吃早飯了。”

施天偉好像昨天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一樣。他這個人就是這樣,杜芳菲都已經習慣了。

每次吵架打架,第二天,施天偉就跟沒事發生過一樣,一切照常。這樣一來,倒顯得杜芳菲小氣,揪著事情不肯放。

杜芳菲也以為自已是不是有點小氣,施天偉都放下了,自已還是放不下,甚至後面還會提起很多次。有時候自已都懷疑自已心胸太小。

直到後來才知道,原來放不下的人,是因為這些事情一直沒有被真正妥善處理過。放得下是因為他們沒有受到委屈,他們是那個既得利益者,而受害者誰能輕易放下呢。

可那時候的杜芳菲還不明白呢。網路是個好東西,00後整頓的世界有些觀念確實讓人可以身心舒坦。

這是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產物和特徵。在杜芳菲的時代裡,這是自私的表現。哪怕像杜芳菲已經被逼成這樣了,她還想著從自已身上找原因。就算離婚了,她也覺得自已也不算是個好女人。

她就是這樣的PUA自已,好在,她同時也是個接受事物比較快的人,當一些東西被她想通了後。她及時作出了修正。這些都是後話。

“芳菲,這碗是你的,我買了油條,煎了蛋。”

施天偉把一碗粥放到了杜芳菲面前。

杜芳菲沒有動他給的粥,她還真有點怕他下毒呢。

“晚婷,今天想吃什麼呀?”杜芳菲打算去外面吃。

“我想吃小籠,可以吃嗎?”小晚婷想了一下,抬頭看著杜芳菲。

杜芳菲摸了一下小晚婷的頭,笑著溫柔地說:“當然可以啊,媽媽帶你去吃好不好?”

“好,謝謝媽媽。我要吃五個,五個。”小晚婷一邊說著一邊數著自已的手指頭比畫。

杜芳菲抱起孩子下了樓。

施天偉也不急,坐下來自已吃粥。

杜芳菲帶著孩子吃了早餐,然後找了一個沒人的地方,杜芳菲開啟手機,檢視著聯絡人。

她昨晚上找了一些律師,打算先找律師談一下,怎麼個流程。所以一早就打電話過去。

律師的回覆讓她很崩潰。原來離婚最好是雙方都同意,如果只是一方提出的話,按法律操作,一般不會一次就離成功。

杜芳菲說對方家暴也不行嗎?律師的答案是肯定的。就算是家暴也不會一次叛離。而且還要牽扯財產及孩子。如果一方執意不肯離婚,估計得兩到三次,而中間要間隔半年才行。

杜芳菲崩潰到哭。她覺得一種從沒有過的無力感讓她快要窒息。

她想不通法律為什麼要這樣規定呢。不是保護婦女的嗎?為什麼婦女都被家暴了,提出離婚還不讓呢?

讓更想不通的一些法律還沒出臺呢。也是因為社會在變,生活在變,我們的生活習慣和一些行為習慣也需要去改變。

杜芳菲無力的抱著孩子買了點菜就回家了。

這一下,她連賺錢的勇氣也沒有了。全身無力的癱在床上,腦子裡一片空白。旁邊的小晚婷看著媽媽,輕輕拍著媽媽的胸口,一邊在媽媽旁邊睡了下來。

漸漸地,小晚婷自已居然睡著了。等杜芳菲回過神來,看著身邊睡著了的小晚婷,她的心越來越沉。

終於她也睡過去了。

中午飯是施天偉做的,他昨天把砸壞的電腦收拾了一下放在一邊。他以為應該還能修的。

等到快12點了,還不見杜芳菲和小晚婷醒來,他進了晚婷房間叫人。

“芳菲,起來吃飯了。晚婷,吃飯飯了。肚子餓了吧。”

杜芳菲聽見了,但她不想吃飯。

晚婷被叫醒了,被施天偉抱著去吃飯。但小晚婷還在氣昨天的爸爸。

她生氣的說:“爸爸壞,打媽媽。我不要你。我要媽媽。我們家不歡迎你。你走。”

“這也是我家呀,我們是一家人呀。”施天偉笑著跟晚婷說。

“可你打我媽媽,哪有一家人打自已人的?你討厭,我不喜歡你。我只要媽媽。”

“一家人就會有爸爸和媽媽,只人媽媽就不是一家人了。”

施天偉給小晚婷灌輸歪理。

“哼,我就是不喜歡你。”小晚婷頭一歪,不想理爸爸。

“好,那你要不要吃中飯啊。”施天偉說著往自已碗裡夾菜。

“我為什麼不吃啊?這是媽媽買的菜啊。又不是你買的。”小晚婷急著往媽媽碗裡夾了好多菜,也往自已碗裡也夾了好多菜。

杜芳菲從房間出來,看到的就是小晚婷一直在往自已的碗裡夾菜的樣子。把杜芳菲的碗裡堆得老高,還在不停地小心地往上放。

杜芳菲看到這樣的女兒,她走進衛生間洗了一把臉,然後也給小晚婷重新補洗了臉。

坐下來,吃完碗裡的菜。

不晚婷高興地吃著飯。然後誇自已吃完了是個好寶寶,也誇媽媽是個好媽媽。

杜芳菲吃過飯,然後在一堆破電腦前,找了一下,然後拿著一些東西,帶著晚婷去了電腦店。

只是很遺憾,電腦店主告訴她,電腦被破壞成這樣,裡面的東西如果不是很重要的話,就沒必要再恢復了。因為恢復需要花大價錢,最重要的不一定她要的東西還能恢復。

杜芳菲想了想,覺得沒有儲存的資料也不是特別重要。虧得自已平時有注意儲存的習慣。一些重要的檔案不是發到郵箱就是複製到了隨身碟。最重要的一些檔案大多還是在的。所以她決定不再花錢去恢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