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李小梅自已每月工資到手就是1.2萬,家裡的房貸每月八千多一直是她在還。這幾年因為父母不要求還30萬,平時生活上也是父母在出資,所以這幾年存了點錢,生活也過得比較滋潤。
一邊是幫著自已家的父母,一邊的母子一點沒有付出不說,每年還要固定的支出,現在自已日子過得好點了卻還要來打秋風。
因為婆婆的偏心,硬要拉著李小梅一家養著這個小叔子。怎麼會有這樣的一家呢。
“你婆婆要你們一家養著小叔子的理由是什麼呢?”
杜芳菲問出了最想知道的問題。
這個小叔子又沒有為了讓哥哥繼續讀書放棄學業,也沒有賺錢養家,更沒有拿錢出來幫過哥哥,他是憑什麼來啃哥哥的呢?
“啊?我——”李小梅彷彿聽到了什麼奇怪的話。
這個問題就像是當頭一棒,給了李小梅一種茅塞頓開的感覺。
“真的是一語驚醒夢中人啊。”李小梅驚喜地拉著杜芳菲的手。
是啊,她們家最大的矛盾就是這個小叔子啊,但她們有什麼義務要養這個小叔子呢,如果再養下去,後面小叔子結婚生子怎麼辦,一直這樣啃著?
杜芳菲其實知道李小梅是愛著陳明的,陳明本質也不壞,只是一直沒想過將來怎麼辦,也沒起過自已為什麼要一直養著弟弟。她們家的主要矛盾不是婆婆的養老問題,主要是小叔子的成長問題。
“現在這裡的快遞員、外賣員工資挺高的,只要肯吃苦,賺錢並不難,後面發展得好,也能在這裡買個房子的,安置房不錯,價格也不貴。”
杜芳菲再一次提醒。
李小梅的眼裡有光,她拉著杜芳菲的手,緊緊地抱住了杜芳菲,終於眼淚溢位了眼眶。
杜芳菲輕輕的安撫著李小梅的背,安慰說:“努力生活的人一定會被老天看顧。”
李小梅點了點頭。
過了幾天,李小梅高興地說:“芳菲,謝謝你。”
李小梅帶來了婆婆從老家帶來的水果分給大家吃。
大家都問她家裡現在怎麼樣了?
原來李小梅回家後就和陳明商量了起來,第二天,李小梅去了附近的快遞園,打聽了招工的情況。然後找到了一份送快遞的工作。
拿著這份工作,李小梅向婆婆和小叔攤牌。
如果小叔去做這一份工作,一個月後拿到工資,必須去外面找一個房子自已住。
而工資沒發之前,可以讓小叔子住在家裡。
自已父母回自已家,但30萬元先還掉10萬元,後面每年還10萬。夫妻倆人每週回一次孃家。
婆婆也住下來,幫著家裡做點家務。生活費自已夫妻倆出,但也收回原來給婆婆的生活費。可以適當給點零花錢。
一開始陳剛不同意,婆婆也不同意,婆婆說自已多麼辛苦把兩個兒子拉扯大的時候,李小梅問婆婆和陳明:
“對的,你養大陳明辛苦,但陳明也給了生活費啊,3000元一個月在當地算是把一個男子的每個月收入都交出去了,還不夠孝順嗎?”
婆婆又說還有陳剛沒工作,這點錢就不夠用了的時候,李小梅又說了:
“陳剛沒工作是我們不讓他工作的嗎?是他自已覺得太累工資太低,在家能有哥哥養著當然舒服啊。
可哥哥為什麼要養著弟弟呢?
是弟弟放棄自已的學業送哥哥去讀書了嗎?
我記得陳明跟我說過,當初是陳明放棄自已讀高中的機會,出去打工,讓弟弟繼續學習的吧。
這樣看來,應該是陳剛該回報陳明的恩情才對啊?
可陳剛是怎麼做的?他覺得哥哥養著他變成了天經地儀了。怎麼,我們欠你的嗎?”
李小梅看了一下陳明後再看了一下陳剛。
陳剛被說得低下了頭,婆婆也無話可說。
李小梅又給出了第二個方案。
如果陳剛不願意接受這份工作,自已家就不能住下去,至於婆婆如果想跟著小叔子去流浪也可以,自已還是會每個月給3000的生活費。但只是這樣一筆費用,以後不會再給任何費用。
包括以後婆婆身體不好要用的錢,都應該由陳剛來負責了。因為陳剛自成年後就沒有賺過一分錢也就沒有孝順給母親一分錢過。
都是兒子,憑什麼只跟一個兒子要錢?作為母親,養大陳剛也辛苦的吧,不會是養大陳明辛苦,養大陳剛享福的吧。
李小梅看著婆婆的臉眼睛也沒眨一下,她就是要看婆婆還能怎麼不要臉地再提出來讓陳明養著陳剛的。
“當然,如果這兩上方案你們都不同意,就只能逼著我和陳明離婚了。
離婚後,孩子歸我,陳明每個月給我5000元的孩子的撫養費。房子和車子要不賣掉,先還掉我父母的30萬,然後再扣除這些年我父母在這個家付出的生活費,然後一人一半分。
如果不買房和車子,就按市場價折算後,算清楚前面還我父母的錢和生活支出的錢,陳明給我現金,或者我給現金也行。
但我沒有那麼多現金,所以我會先扣除兒子長到18歲後的撫養費再給現金。你們自已想清楚。”
這個時候陳明急忙說:“我要在杭州工作的話,我肯定要租個房子,這樣算下來,我手頭也沒有多少錢,還要找媳婦。
所以,媽,這個錢也不能給您了,您還得回老家去。等我安定下來後,再把您接來住。”
李小梅婆婆一聽,這還得了,到最後自已還得回老家,而且自已小兒子將來也要結婚,也要生孩子,結婚也要房子,如果陳剛再這樣下去將來拿什麼去結婚生子呢?
於是,她也開始勸著陳剛。
而陳剛其實在聽到後面陳明說離婚還要結婚的時候,也想到了自已將來結婚用的錢,心裡也動搖了。畢竟自已是真的沒有理由一直啃哥哥的。
陳剛拿過李小梅拿來的工作報名單簽下了自已的名字,並且答應明天第二天就去報到。
這幾天,陳剛每天都去送快遞,公司還給配了一輛車,押金是李小梅幫著交的。陳剛答應工資一發就還。但李小梅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