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裡杜芳菲遇到蔣雯麗,她也是跟杜芳菲一開始一樣,到處找房子想著掙中間價,倆人慢慢成了朋友。
杜芳菲也慢慢的瞭解到蔣雯麗也是個要強的女人,也有自已的無奈。她婆婆也是個偏心眼的。她老公比較老實,會賺錢,婆婆就一直拿她們的錢補貼小兒子。
小兒子娶了個老婆,生的兒子姓女方,住在男方。就因為蔣雯麗自已生了倆個女兒,婆婆看不起她,直接把什麼好的都給了小兒子,一點沒留給大兒子。
這些都不打緊,主要是蔣雯麗湊錢買了個房子,被婆婆各種罵敗家,因為如果不買房,這筆錢就可以給小兒子。婆婆三天兩頭罵她。弄得她快抑鬱。
後來她一氣之下,把房子賣了賺了一百多萬。老太婆一邊要分她的錢一邊罵她生不出兒子。
她不肯把錢給婆婆,直接在集鎮上買了一套40年產權的小別墅。這下好了,被婆婆從家裡罵到街上。
蔣雯麗快抑鬱了,在杜芳菲店裡的時候,杜芳菲開導她,然後因為同病相憐的倆人漸漸成為好友。
杜芳菲也和蔣雯麗一起賺錢買房賣房。
杜芳菲專心賺錢,不再去想分婆婆家的拆遷款。有一點婆婆說得對,她的錢,她想怎麼分配是她自已的事。只是杜芳菲也作好了打算,既然婆婆無情,以後她也只能無義了。
以後婆婆家的事情她再也不要管了。
但打臉來得太快,剎車都攔不住啊。
因為一大筆錢從天而降,讓施天良直接賭得歡快,樂此不疲。
但該來的還是來了。
在某一天晚上,施天良準備睡覺前,他被破門而入的警察帶走了。罪名是賭博,放高利。
因為被接受高利貸的賭徒供出來的他,被警方帶走。第二天傳來的訊息說是這次肯定要坐牢了。
這下子把宋之仙嚇傻了。她找了孃家兄弟,找了陳小芳家人。沒有人能給出好的辦法,更不可能救得出來。
反而打聽到的訊息是這次估計要至少坐三年。這讓宋之仙慌得不得了。
她想到了杜芳菲,這幾年,杜芳菲的人脈一直是很神秘的。連施天偉的戰友也幫不上忙了。不知道杜芳菲這邊能不能幫上忙?
於是她來找杜芳菲。
宋之仙先讓施天偉把事情跟杜芳菲講了。但杜芳菲彷彿在聽別人家的事情一樣,沒興趣,更不要說提什麼幫忙了。
宋之仙得到訊息後,直接自已就過來了。
但杜芳菲也是沒理她。她曾經說的話太傷人了,杜芳菲無法原諒。所以就沒有理她,她愛坐在辦公室就讓她坐著唄。反正不理她就是了。
宋之仙第一天沒有辦法,跟杜芳菲說話杜芳菲壓根不理她。有客戶來了只管跟客戶聊天,或者直接走去看房。
第二天宋之仙又來了,這次她帶來了一個寶貝----一臺類似收音機的機器,裡面能播放越劇之類的,其他無法播放。聲音可以放得很大聲。
但杜芳菲還是不想理她。她也不鬧,一直安靜地坐著。
等有客戶上門聊天的時候,她就開啟機器,把聲音放得最大,直接讓杜芳菲聽不到對方在講什麼。
杜芳菲只好到外面去講,但宋之仙就拿上機器跟著去外面。總之就是在杜芳菲身邊,就是要讓她沒辦法跟人聊天為止。
杜芳菲真的恨不得直接把破玩意摔了算了,但她想著這樣估計更加要賴上自已了。只好不理她,與對方只用微信聊天溝通。
宋之仙見這樣也無法讓杜芳菲跟自已說話。實在沒辦法。
第三天,宋之仙把施小海和陳小芳帶來了。她知道陳小芳跟杜芳菲一向要好,而且她讓陳小芳給杜芳菲跪下來求。
杜芳菲實在沒辦法對這個可憐的女人說不。只好讓她起來。自已答應幫著分析一下再想辦法。
施天偉就把所有的事情都再次講了一遍,加上宋之仙和施小海一起補充,杜芳菲終於明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按目前的情況來看,施天良可能真的要坐牢,因為他以賭為業,還放高利貸,跟開設賭場一樣,而且情節有點嚴重,警方吐露出來的訊息是三年的樣子,還要並處罰金。
杜芳菲說想不坐牢可能不行了。只能看能不能辦個取保候審。
杜芳菲說自已有個朋友做律師的。但對方是大律師,費用有點高,不知道宋之仙願意花錢讓兒子少坐幾年牢。
宋之仙直接答應。當然要,如果能讓兒子不坐牢,她都可以把家裡的錢都花光。
杜芳菲的心還是會覺得難過。這就是偏心。
但既然答應了陳小芳會幫忙,自已就不會食言。
杜芳菲打電話給自已的朋友。對方說自已平時不打刑事案子,但可以介紹一個業界比較出名的律師給她。
杜芳菲跟這位方律師聯絡過了後,就約上陳小芳和宋之仙一起去了律所。一路上是施天偉開車。
到了後,杜芳菲在大廳商量了一下。
“媽,這位方律師是業界有名的精英,他打官司還從沒有輸過。但費用也不是一般人家能接受得了的。你們想好了。我在電話裡試探性問過一嘴,人家估計是二十萬起步。你們想好了嗎?”
杜芳菲問宋之仙,畢竟這個錢自已是無論如何不會出的。不管現在宋之仙還有沒有錢,是不是全部給了施天良去賭了。杜芳菲可以幫忙,但花錢絕不行,這是她的底線。
一聽要這麼多錢,宋之仙也是吃了一驚,她小聲問能不能少點?杜芳菲告訴她,自已也不知道律師費能不能商量的,但自已有朋友這一層關係在,是不好出面說這個的。
最後杜芳菲拿的主意,如果高於15萬就不打了,如果對方可以商量的態度的話,倒時讓陳小芳再一次跪下來請求,看能不能降到10萬。這估計是最低的數字了。因為費用一低就是說明人家自降身價,這不符合規矩。
幾人上樓後,由前臺直接請進了一個小會議室,一會一名穿著西服,一身精神的方律師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