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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不一定要在一起

很多事情都不能讓全世界知道,一個人悄悄的做,悄悄的成長。被多少人關注就會被多少人影響,那些小秘密,那些內心的矛盾,被一兩個人知道傾訴就好了。不要見人就說,不要因為沒有其他話題,就隨意的展露自已內心,誠實固然重要,但大部分人只會當笑話聽,這點你要明白。希望你真正過得好的人,少而又少,大部分人都自私,只顧著自已,不要聽話說的有多好,要看他實際上為你做了什麼。老闆和物件都有一個最厲害的能力,動不動就給你畫大餅,展望未來。

狗屁未來,我沒那麼大格局,我只要現在,你現在就對我好,讓我感受到你的在意,現在就給我升職加薪,我才會拼盡全力的去工作。人是需要夢想,需要點理想,但如果這些都是空談出來的,那最終破滅時,只會讓人更加絕望呢。

喜歡不一定適合

合適一定要結婚

結婚不一定有愛

有愛不一定能在一起

看看這荒誕的人世間吧

拿走你想要,承擔你不需要的。

覺醒吧,執念者。

許多人腦子裡總有一種直線思維。找個人就想結婚,交個朋友就想交心,忽略了維護和合適的問題。

而且來講,並不是到了某一個階段,完成某一個任務,人生就萬事大吉了。

好戲才剛剛開始呢。所發生的一切都是這個樣子,這個觀點是很難嚥下的,尤其是在一些小事上。

甚至不需要什麼大的事情,僅僅是你的車被颳了,僅僅是在路上堵了一會兒車,又或者你的物件突然生氣找你的茬。你都會覺得難以忍受,會覺得為什麼好像別人很順利,我卻如此的命運多舛,為什麼一切都不能順順利利,為什麼要發生這麼多莫名其妙的事情?

更別提生離死別,更別提小孩父母生病的時刻,那更讓人巨大的痛苦。

準確的來說,說話不用任何代價。所以我可以說的很好,在腦子裡過完一遍行動,實際上我什麼都不做。我經常這樣不是嘛?我也擅長這樣給自已洗腦,別人給我洗腦都是為了利用我,我給自已洗腦也是為了利用自已,好讓這躁動靈魂安靜一點,不要總想著破壞肉體的穩定。

懺悔與罪惡可以同時進行。

這邊離別那邊又開始新的遇見。

你可以譴責誰呢?

你又能管得住誰呢?

又能改變誰呢?

不好意思,你都做不到。

人總愛猶豫,總愛回憶,總愛在記憶中補齊那致命的一刀。隨之而來的懺悔,隨之而來的追憶,還是源源不斷的侵襲。時刻提醒著你自已犯過的錯,你想要彌補,但自尊心在防禦,提醒著你保持最後的尊嚴。

幻想中的事情總是過於美好。一旦你打破,一旦接近於現實,得,又開始失望,又開始離別。等過了那麼幾天或者幾年,記憶開始美化了,好了,又忍不住想要去挽回。然後發現對方早已物是人非,才告誡自已真的要放下了,人吶,又愛又賤,又賤又愛。

離別本身不痛,痛的是回憶,是那些物品和氣味。你可能記不住一個人的模樣,但你會記住你為她做過的事,被她傷過的心。你需要一遍遍用那些付出,來確定自已受害者的身份,什麼,我不是受害者,這怎麼能讓邏輯自洽呢,我必須是受害者,我不可能是施暴者。

如此一般好的人,你得不到我,是你的損失,我得不到你,是你的悲哀。這套邏輯我最擅長了。

還有一個問題:你真的能自已把自已照顧好嗎?我想你的問題就是在感情中沒有了自已,所以你總在偽裝某一個角色,這當然疲憊呀。這種偽裝是你下意識的討好,沒有人需要你這樣做,但是你忍不住。到後來關係被破壞了,你還覺得自已委屈了,這又能怪誰?向天發問吧。

我愛這人間,愛感情的複雜,愛人性的懦弱。所以那偶爾勇敢的光輝,總是讓人得淚盈眶。

我不想道聽途說美好的事情,我想做一些事情,讓一些美好本身得以發生。

現在這個時代,努力只是一個基本條件。有許多拼了命努力的人,也沒有得到一個好的結果。怪思想沒有轉變,怪社會的文化替換的太快,這不是某人能造成的,是集體意志產生的結果。

好的感情是可以做自已的。到底怎麼做自已,這個因人而異。我有一個最簡單的衡量標準,就是不會覺得特別疲憊,不會覺得心累,大部分時候都是快樂的,充滿能量,那這就是一段好的感情。反之如果覺得疲憊,覺得難以忍受,覺得被不斷的消耗,然後經常吵架又複合,那這關係必然不持久。

年輕的生命第一次體驗分手,還是覺得有點不甘心不捨得。有時候一段感情在分手之後才是愛的最巔峰,所以我們想失而復得,但得到後還是如原來一般的模式相處,又吵架。可能喜歡上了吵架時,彼此討論的態度和方式吧,但如果吵了架,沒怎麼改變,終究還是吵了個寂寞。一次又一次的提分手的字眼,終有一次給臺階的,不想給臺階了,想分手的,真正想分手了。

孩子,你只是沒有遇到對的人,你並不是不值得愛,這點千萬不要產生懷疑。我還是希望找一個相似的人,性格懸殊太大了,真的讓人很痛苦,永遠難以相互理解。在感情中如何做自已,就是彼此沒有那麼多難言之隱,沒有那麼多內心的潛臺詞,有的只是誠懇的對話,說出自已心裡的話。沒有那麼多算計,沒有那麼多利弊得失,只有滿眼的彼此。如果有話還要想著怎麼說,如果有情緒,還要想著怎麼表達,那不就像在演電影,在扮演某一個角色,自然是會很疲憊的。

跟我一起去雨中狂奔吧,不用打傘。跟我一起登到山頂吧,那裡的落日很美。跟我一起討論一些生活之外的話題吧,聊宇宙的浩瀚,聊人類的命運,聊充滿變數的未來。一起唱歌吧,你一句我一句。一起跳舞吧,哪怕我們都不會,但是還是在一起瘋跳,一起傻笑。一起寫一些句子吧,留於後世以便回憶。一起拍照片,拍影片,錄音吧,記錄這鮮活的愛情與青春。一起回家鄉吧,逃離這城市的快節奏,去收穫那一片寂靜。去海邊看海吧,在沙灘上留下腳印和名字。一起發呆吧,什麼都不說也行,感受風的溫柔,夜的寂靜。

記住,一輩子可長可短,所以一定要找一個有趣的人,不需要費多大勁,就能很大程度上理解彼此的人。那幸福自然在每一天流動,哪怕遇到些困難,也不會讓人難以承受。有一句話說的很好:愛一個人就是擁有了軟肋,同時擁有了鎧甲。她既是你的弱點,也是你的力量,這才是愛情本來的樣子。而不是利益的交換,肉體慾望的交換,然後彼此給對方一個合格的身份,走入世俗的河流。你以為這樣就安全了,苦難才剛剛開始,許多人都有這樣一種想法,覺得自已很糟糕,所以在表演某種人設,想著等結婚了再收拾你,實在是荒唐搞笑。那還不如不結婚呢,一個人的孤獨,一個人能解決,兩個人的孤獨是難以忍受的。

婚姻並不是一段關係的終點,而是一段關係的起點。如果一開始的心念就是,我要先把你騙到手,以後想怎麼做就怎麼做,一方面把自已看低了,另一方面這想法就不對。如果你需要假扮某一個角色,那證明對方愛的本來就不是原本的你,當距離越來越近,但關係越來越深,那個躲在角落裡的人總要出來,這是你惶恐,你自卑,你歇斯底里。所以在這種相處模式中,離婚兩個字是遲早的,當然也有很多人選擇不離,一方想離,另一方拒絕簽字,就算走法律流程也要拖很久,有些人就是沒有離婚,也沒有在一起,兩個人就這樣耗了一輩子。所以有必要嗎?為何要這樣?這就是人的習性,這就是世俗的壓迫。婚姻早已不再純粹,甚至都已不再必要。我已經覺醒了,我也應該要覺醒,我不想走這條路。

我以前說過的一句話,來結個尾吧:

寧可孤獨終老的生活

也不要委屈求全的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