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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三觀跟著五官走

方悅菲眨巴眨巴眼睛,似乎是在向阮懷雨求證這件事。

然後,就從她的眼神得到了答案。

沒錯,就是你想的那樣,眼前這位就是眼瞎哥。

“你……你好,我叫方悅菲。”

罵了好幾年的猥瑣醜男,此刻本人出現在眼前,方悅菲竟有種心虛的感覺,彷彿那些年罵他的話被他聽到了一樣。

“好了,大家都認識了,以後也算是朋友了。”

周澤在一旁說道。

友誼的種子悄悄種下。

樂隊表演結束了,沈以州安排人,帶他們去了包廂。

而後,用手機給阮懷雨發訊息。

【要不要上去合影?】

阮懷雨手機放在包裡,沒注意,沈以州掃了一眼桌上,沒她的手機,大概明瞭。

沈以州手機介面還停留在聊天頁面,手指輕碰阮懷雨的手背,而後,把手機轉向給她看。

阮懷雨從包裡拿出手機回覆,【現在嗎?】

沈以州【他們應該會玩到凌晨,你想什麼時候去都可以】

阮懷雨【等一會走的時候,再去合影可以嗎?】

沈以州【當然可以】

兩個人暗戳戳的小動作被三人盡收眼底,看破不說破。

當事人沉浸其中,毫無察覺。

“菲菲,一起去嗎?”

方悅菲擺手,她對這個樂隊沒什麼興趣,純粹是陪阮懷雨一起來的,外貌協會會長,從來只看臉,樂隊的長相,她不太滿意,閉著眼聽歌,勉強可以。

可能這就是上天給了他們音樂的天賦,所以也要收走一些什麼,比如美貌,人嘛,總不能十全十美。

“那我去啦。”

沈以州帶著阮懷雨,一起去了包廂。

樂隊的人看到沈以州過來,齊刷刷的起身。

“沒事,你們繼續。”

“我妹妹挺喜歡你們的,想要張合影,你們看,可以嗎?”

還挺禮貌,保持詢問的態度,那些人哪能不懂。

“當然可以。”

一群人站好之後,沒別人了,只剩下沈以州。

看我幹什麼?我拍?不是,誰會幹這種事情啊。

“站好站好,我拍照技術不行啊,隨便拍了。”

沈以州拿出手機,聚焦鎖定在阮懷雨臉上,她的嘴角輕輕上揚,形成了一個完美的弧度,沈以州看著,嘴角也不自覺的上揚。

一群人看他,應該是拍的不錯吧,他都滿意的笑了。

說是隨便拍,還以為是客氣,結果真的是隨便拍,毫無角度可言,還好阮懷雨隨便抓拍都好看。

至於樂隊那些人嘛,拍的能看出來是個人。

“好了。”

沈以州拍了幾張之後,就結束了。

“謝謝。”

阮懷雨輕聲道謝,走到沈以州身邊,想要看看,照片拍的怎麼樣,沈以州立刻將手機息屏。

“我一會發你手機上。”

“好。”

阮懷雨是到了酒店,才收到沈以州給她拍的合照。

眉毛緊皺,嘴角抽動,這拍照技術,果然不行,怪不得在包廂裡不給她看。

把照片給方悅菲看的時候,方悅菲一頓狂笑。

阮懷雨和方悅菲躺在床上,頭靠在一起。

“你也沒說,眼瞎哥長這麼帥啊。”

果然,三觀跟著五官走。

“你也沒問呀。”

畢竟當時阮懷雨說完這件事,方悅菲就是一頓怒罵,完全沒有問其他的。

好吧,確實是一時大意。

“話說回來,也不能全怪他認錯,也確實是你那個時候太瘦了,剪個劉海遮住一半臉了,再加上一身黑,嗯,認錯好像也情有可原。”

沈以州用臉為自已拉得一位助攻。

“也不知道當時是誰,義正言辭,大罵他是猥瑣男。”

阮懷雨笑道,閨蜜倒戈的太快,意料之中。

“你們倆什麼情況?根據我多年磕CP的經驗,你們倆絕對有情況。”

方悅菲雙手環胸,盤腿而坐,兩個人面對面,一副被我發現了吧的小表情。

“你沒發現嗎?”

我該發現什麼呢?請問。

“他帶你去拍合照,外套給你蓋腿,還有今晚住酒店,這些,這些呀。”

“那是因為那邊有個猥瑣男一直往我這邊看,他提醒我注意,合影也是他一句話的事,他和我哥差不多,覺得女生住外面不安全。”

“哎,以後我談戀愛了,男朋友估計得過關斬將,才能贏得我哥的青睞。”

不過,好像在面對他的時候,不再尷尬了,是徹底放下嫌隙還是?阮懷雨沒有再繼續細想,這樣挺好的,又多一個哥哥,就是不知道什麼時候能脫單。

只能是兄妹情嗎?不能是愛情嗎?方悅菲不相信自已磕錯了。

沈以州送她們去酒店後,又折返回了清吧,讓人扣下了那個猥瑣男。

“照片呢?”

“我刪……我……我馬上刪。”

猥瑣男跪在地上,看著面前的三個男人,上位者凌厲的眼神,讓他不寒而慄。

“我怎麼知道你有沒有備份。”

沈以州手持酒瓶,挑起猥瑣男的下巴,讓他看著自已。

“沒……沒……沒有。”

猥瑣男以為要用酒瓶砸他,閉眼縮頭,嚇得顫顫巍巍。

“在我的清吧,偷拍女生照片,你好大的膽子。”語氣稀鬆平常,黑色的眼眸暗了下去。

沈以州看了手機裡的照片,不僅有阮懷雨的,還有其他女生,除此之外,他手機裡還有很多合成的影片,如若今晚沒被發現,不知道被他偷拍這些女生,會受到怎樣的傷害。

“我……不敢了,我錯了,我真的不敢了。”

周澤從沙發上起身,彎腰,用手拍了拍他的臉,坑坑窪窪的面板上,很快就有個明顯的紅印。

“給你普普法。”

周澤開啟手機,而後,字正腔圓的女聲出現。

“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可能會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聽到拘留,猥瑣男慌了。

“別報警,我錯了,我真的不敢了,報警我這輩子就完了,我才找到工作,不能報警啊。”

“哦,是嗎,那一會警察來的時候,你自已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