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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第四次殺人

郊外白塔村的這一片廠房,已經空置好幾年了。

繁華的時候,這裡是電子廠,服裝廠,製藥廠,食品廠的集中地,幾萬工人的白塔工業區。

幾年前,白塔村的一大半被納入了拆遷範圍,村裡蓋的這幾棟廠房也屬於拆遷範圍之內。

拆遷手續辦完之後,房子上交給開發商了,但不知道什麼原因一直沒有拆除。

案發現場是在B棟廠房的二樓。

羅蒙帶人趕到案發現場的時候,派出所的民警已經拉起了警戒線。

空置廠房,門窗都被拆除,一眼望去,整棟樓的牆體上都是黑洞洞的窗戶門洞。

廠房的四周,因為荒廢,已經長滿了一人深的雜草。

白塔派出所的民警大劉迎了上來。

“羅隊,受害者的身份已經確定,趙建剛,45歲,雲省人,停在廠門口那輛別克車就是他的,報案者是一名拾荒者。”

羅蒙聽完大劉的描述,轉身回到了大門口,那輛黑色別克車,就跟去了沙漠一樣,整個車身幾乎被塵土掩蓋。

車窗是半搖下來的,車內臟亂差。

大劉解釋:“拾荒者先是看到這輛車沒上鎖,在車裡翻找值錢的東西來著,死者的手機,還有放在工具箱裡的一些現金,都被拾荒者動過。不過,他都還回來了。”

羅蒙戴了手套在車內翻找了一番,找到了數張小卡片,其中有一張小卡片放在手剎前面的置物盒子裡。

在車後座的座位下,還有一個用過的套套。

大劉別看年紀不小了,還一本不正經。

“羅隊,看到沒,座位後面。”

順著大劉手指的方向看去,在後座上方,塞了一件紅色的女性內衣。

大劉繼續感慨:“看來昨天晚上他們在車裡搞過事情。這車都亂成這樣了,他們也搞得下去。”

車上都是塵土,在副駕駛的工具箱裡,有個記賬本,還有一些收據。

其中還有一盒名片。

名片的正面,趙建剛,總經理,下面是地址,電話,郵箱。

名片的背面,一二三四五六條,房屋工程承包,市政工程承包等等。

怪不得這車被弄成這副鬼樣子,原來他的主人是一個包工頭,天天跑工地。

毋庸置疑,趙建剛又是一個因為小卡片而喪命的男人。

羅蒙見到了那個拾荒者。

他說他經常在這附近撿廢品,早上在附近轉悠的時候,先是看到那輛車,以為是廢棄的車。後到了工業區裡,一進來就看到二樓窗臺上坐著一個不穿衣服的人。

起先,他以為是瘋子。後來那個人一直沒動,就好奇上去看了一眼,一摸那個人的身體都涼了。

二樓案發現場,跟前幾起案件不同的是,受害者確實被脫的光光的,面板還挺白的,老遠就看到白花花的肉,整個人靠坐在窗臺上,面向著外面。

在他身後的牆面上,有一道血手印。

楊浩是和羅蒙前後腳上來的,他先上前檢查屍體。

“這裡應該是第一現場,從一樓上來一路上都沒血跡,脖頸上一刀割喉,跟前幾起的手法相同。

嫌疑人應該是更得心應手了,代表死者男性特徵的那一團肉被一刀切斷,但這一團肉不在現場。

窗臺上零星的血跡通往下面,還有貓爪印。那團肉要麼在下面的草叢中,要麼當了貓咪的早餐了。

牆上有血手印擦拭的痕跡,應該是嫌疑人的手不小心沾上了死者的血,在牆面上抹了一把。

死者身上一股酒味,昨天晚上應該喝了不少。”

冷峻的羅蒙突然來了一嘴,問得楊浩當時就想給他兩拳頭。

“楊浩,你說的那團肉到底是什麼肉?作為一名專業的法醫,咱們是不是要專業一點?”

楊浩俊臉一紅:“我是專業的法醫,不用你質疑,屍檢報告上會體現。”

羅蒙扯了一個笑:“你我都有的玩意兒,害什麼羞。你繼續,我不耽誤你工作。”

在窗臺的左邊牆面上,用彩色粉筆留下了嫌疑人的殺人日記。

:第四次殺人,我們進行了貓和老鼠的遊戲,我給了這隻臭老鼠五分鐘逃跑的時間,我騙他,如果五分鐘他可以逃出我的視線,我就不殺他。

他相信了,撒開腿就跑。

哈哈,他太天真的,他怎麼能相信一個殺人兇手的話呢?

體驗感:三顆星。

趣味性:四顆星。

唯一令人不舒服的就是,他太髒了。

所以,我讓他泡了半個小時的澡。

總結:下次可以換一種趣味感更好的遊戲,但是別再洗澡了,太耽誤時間了。

*********

從這一則殺人日記來看,嫌疑人的確越來越得心應手了。

他已經不滿足於只是單純地殺人,他將殺人當成了遊戲。

貓和老鼠的遊戲,怪不得嫌疑人選擇這個地兒,方圓幾公里人影都不見一個。

別說五分鐘了,給半個小時都不定跑得了。

嫌疑人果然就跟貓一樣,遛受害者玩。

羅蒙在想,如果自己是趙建剛的話,兇手給了五分鐘時間,他要從哪裡開始跑呢?

他是穿衣服跑呢,還是不穿衣服跑的?

他是往樓上跑呢,還是往樓下路跑?

痕檢老王一貫地認真,羅蒙走了過去。

“有發現什麼嗎?”

“現場發現好幾組鞋印,其中有兩組通往樓上,一組腳印應該是屬於嫌疑人的,跟前幾起案件的鞋印一樣,另一組應該是屬於受害者的。另外,牆上的血手印沒有提取到指紋,應該是戴了手套的。”

老王給出了答案,遊戲有可能是從樓上開始的。

空置許久的廠房,樓梯上積了厚厚的一層灰,要分辨那兩串新鮮的腳印太容易了。

沿著樓梯一路向上。

腳印一直到了頂樓,七層樓的廠房。

站在樓頂,視野開闊,可以看到遠處的跑馬山。

假如遊戲從這裡開始,嫌疑人給了趙建剛五分鐘時間,他從七樓亡命地往一樓跑下去,頂多也就兩分多鐘。

嫌疑人講信用的話,兩分鐘之後,趙建剛出現在樓下。

這裡沒有燈光,羅蒙頓時明白了,嫌疑人為什麼要讓受害者光著的原因了。

他身上髒,讓他洗澡,他的衣服肯定更髒,不能讓他穿上。

在逃跑的過程中,那一身白花花的肉,簡直就是夜晚中行走的明燈。

趙建剛想要逃跑,開車是首選 ,但嫌疑人不會給他這個機會,車鑰匙肯定不在。

趙建剛只能選擇往大路的方向跑,在那裡才有可能遇見人。

但是,五分鐘,跑到大路上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五分鐘之後,嫌疑人下了樓,開著車很快就追上了趙建剛,把他帶回了案發現場。

也許一開始他並沒有想要趙建剛的那一團肉,一隻流浪貓的出現,讓嫌疑人改變了主意。

沒有東西給流浪貓吃,只好給它吃個大餐。

為了確認自己的猜想,他決定去到一樓草叢中找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一團肉。

轉身的時候,他在天台上發現了一樣令他震驚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