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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汪主任作證

洪梅這時走了出來,

“恐怕白眼狼是你們吧!”

見到劉多多和戴運傑,洪梅頓覺得自已有了依靠,決定趁著這個難得的機會,徹底做個了結,所以她把說得很明白。

李萍瞪大了眼睛,

“爸媽養兒女是應該的,你是他們的誰,只是個外甥女,我爸一心一意養你,搭錢搭力,眾人是有目共睹,怎麼的,如今長大了,翅膀硬了,就想翻臉不認人了?”

王素芬更在一旁哭著附和,

“洪梅,你摸著良心問自已,你舅舅待你如何。

八歲時,你半夜發高燒,你舅大半夜為了救你,那麼大的雪,你舅揹著你出門,回來你舅就病倒了,為了把錢省出來,自已硬挺。

十歲時,你在外惹禍,對方找上門,你自已躲逍遙了,你舅卻為了你搭上了一個月工資,全家喝了一個月稀。”

王素芬每次跟別人說話,就提這兩件事情,附近的人都聽到過,兩件事也有鄰舍看到,也覺得李家人付出良多,一個個看洪梅的眼神開始不對勁了。

洪梅卻聽笑了,

“我八歲時,大冬天的你女兒把我踢下床,讓我睡地上,以至第二天起晚沒做早飯,你女兒和著你的好兒子,把我踢進了家裡的水缸裡。

我自已爬出來,又沒衣服換,只著溼著一身做家務。

結果半夜發燒,要不是那天我爸的好友晚上來看我,見我發燒,硬要把我送醫,你們會送嗎?

我記得你們當時還想攔著,要不是我爸好友發火,你們會鬆口?你們一家就是衝著讓我去死,才攔的。

還有,揹我去的是我爸的好友,我舅為了不揹我,謊稱自已也感冒了,其實壓根沒病,裝的。

至於在外惹禍,說清楚點,是你兒子跟別人打架,把人的頭砸破了,被人關在黑屋裡,是我,是我找到你兒子,把他救出來。

救了你兒子,反過來把禍砸頭上,還說我害得你喝一個月稀,搞清楚,我洪梅才是吃虧的那一個。”

李家兄妹臉色一變,李茂大吼,

“你這簡直就是胡言亂語,空口白牙的,妄圖僅憑一張嘴,就往我們頭上扣帽子,門兒都沒有。”

劉多多站了出來,

“誰錯誰對,把那家人找出來一問便知。”

李茂的臉色微微一變,不由自主地向後退了一小步,但李萍卻毫不畏懼地站了出來,語氣強硬地反駁道:

“那落水呢?你能找得到人做證嗎?”

洪梅可是在家裡落水的,量劉多多找不到。

“我可以作證,梅子是落水生病的。”

一個聲音突然從巷子口傳了過來,眾人紛紛回頭一看,原來說話的是罐頭廠的主任。

“汪主任!”

住在這裡的大多數人都是罐頭廠的員工,見到廠裡的領導親自到來,大家紛紛恭敬地打招呼,並主動讓開一條通道。

汪主任徑直走到李偉夫婦面前,目光犀利地盯著他們,然後緩緩開口說道:

“當年就是我去拜訪的,當時我看到梅子渾身是水的躺在地上,身上就蓋了一床薄被,後來我提出送醫,他們兩口子還攔著。”

眾人滿臉不可置信,這兩口子腦子沒抽吧,這可是主任耶,竟然還攔著,要是他們,就算再不想送,也會聽取意見,把人送去。

這兩倒好,硬是把人得罪了,也不想想,這兩口子在誰手下上班啊,這是看準了汪主任會看著洪梅的面子,不會找他們麻煩嗎。

李偉夫婦傻眼了,汪主任怎麼會來,這位不是跟他們說,以後不會再見洪梅了嗎?

洪梅看著汪主任,眼淚止不住的流了下來,

“汪伯伯!”

汪主任是爸爸生前最好的朋友,自那次落水後,就再沒看過自已,沒想到卻在今天重要時刻出現。

小姑娘滿臉淚水,汪主任嘆了口氣,

“當年你說的可是梅子貪玩,自已掉水裡的。”

當時他也覺得奇怪,私下找梅子問過,梅子一口咬定是自已掉水裡的,他這才沒繼續追問。

他和梅子爸一起長大,後來好友犧牲,他想把孩子帶自已身邊養,不想李偉跑到自已面前,說梅子是妹妹唯一的孩子,他要帶在身邊。

他那時想著這是舅舅,虧待不了梅子就答應了。

後來洪梅落水,梅子舅舅的作為讓他又氣又急,又動了把梅子帶身邊的念頭,可李偉就是不鬆口,最後他一邊保證自已會照顧好梅子,一邊威脅若再打擾就對梅子不利,再加上妻子非常反對收養梅子,整天跟他鬧。

沒辦法,他只是作罷,為了梅子的安全,他也沒再看探望。後來他打聽到李偉對外甥女不錯,就徹底放下心。

沒想到一時退讓,卻讓梅子受這麼多的苦,想到這裡汪主任繼續道:

“還有,我要鄭重糾正一點,梅子沒有白吃你們的,當年梅子爸媽犧牲,廠裡可是補了一千元,你們兩口子可是簽字畫壓領錢的。”

什麼,梅子爸媽犧牲廠裡補了一千,

“一千塊錢,養十個梅子都夠了。”

“誰說不是呢,李偉這兩口子竟然還在外面說,梅子是吃白飯的。”

“呸,臭不要臉,拿了錢,還不好好養孩子。”

“這點我早看出來了,你看梅子身上穿的,再看李萍和李茂身上穿的,誰信啊!”

……

一句一句說得李偉終於慌了,站了起來,

“我沒有動那一千,我只是想等孩子大了,成家後,再把錢給她。”

這話也說得過去,誰讓梅子小呢,議論聲也看著小了下來。

洪梅卻冷笑的上前兩步,對著李偉道:

“那好,這錢我等著,但要說我是白眼狼,這我就要好好算一算。”

李偉臉色有些變了,“一家人計較這些幹什麼?”

“你們是受益者,當然可以很輕鬆的說出不計較,而我是受害者,舅舅你憑什麼要求我不計較。

從我六歲跟你們住在一起,我就給你們一家做飯洗衣,打掃衛生,連你們一家四口的內褲都是我在洗。

直到十歲後,我能在外面撿破爛賺錢了,你們就要我交伙食費,開始是每月一元,到現在每月五元。

現在我問舅舅,我吃你們白食了嗎,你拍著良心問問自已,你照顧我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