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小白你會魔法嗎?”
“當然會了,父親都教給我了。”
“那你都會些什麼呢?”
“目前的話,什麼都會一點點啦。”
“八個元素,每個都會?”
“對。”
“我還以為血族不會光魔法呢。”
“嗚…我也不知道,或許我比較特別?”
“不過這樣面對教會的也能排除些嫌疑了呢。”
“話說這教會是什麼呀?”
“就是一個組織啦,但他們保守排外,說實話,人族政府裡也經常覺得他們討厭。不過沒辦法,群眾還很信他們。據說他們本來是非政府組織,只是實在太大了才被納入政府的*。
不過對民眾來說他們還是挺好的,經常做些慈善,幫助窮人,平時也主持很多節日。他們也沒幹過出格的事,於是就這麼保留下去了。”
“不過我覺得他們很危險呢。要是他們真的發動群眾反對政府,後果難以想象。”這不就是宗教嗎?被宗教裹挾的政府我見得還不夠多嗎?
“沒事,雖然是政府組織,但事實上並沒有實權,都是禮儀性的頭銜而已。”
“不過,我還是認為你們應該好好關注一下。反正我不是人族,你們想怎麼做,我也無所謂。”
總感覺這教會會幹出些無法理喻的事。不過那又關我什麼事呢?
舞姐姐送了我很多的髮卡、髮箍和頭繩,還非要幫我編頭髮。她的說法是我的頭髮太長了,編一下會好看很多。雖然我也不是不會編啦,不過舞姐姐的請求,我不想拒絕。
她正在對著鏡子替我編頭髮,我的腳依舊碰不到地面,在空中亂晃。“對了小白,你眼睛是藍的嗎?”
“不是,是暗紅色的啦。我戴了美瞳,不然任誰看到銀髮紅瞳都會想到血族吧。”
“是噢。”
她編好頭髮後又抱了抱我。不過由於身高原因,我的腳仍然碰不到地面,就這樣被她搬來搬去。
“好啦,舞姐姐放我下來吧,我要走啦。”
她把我放了下來,又叮囑了我幾句,隨後我就離開了。
“常來!”
那肯定經常能碰見。她在學院我就在學院,她在家我就在家,想找不到都困難啊。
順便一題,吸了血之後我的魔力已經滿了,現在是15000。
回家(就走了幾步路)後,我列了一份清單,上面是我要準備的東西。在學院生活開始前,我還是要去準備準備的。
暫時我要找的東西包括:
鋼筆、墨水、揹包、茶葉、新錢包、另一個水杯、手錶、運動鞋(和靴子)、休閒的衣物、紙巾…還有蜂蜜!
直到到首都前的幾個小時,我才在翻資料庫的時候發現血族能嚐出蜂蜜的味道。
世界上怎麼能沒有甜食呢!
不過我到現在都沒完全弄明白血族的味覺究竟是什麼原理,只知道血族的味覺感受器很獨特,絕大多數植物和動物的“肉”都嘗不出味道,植物榨成的汁液卻可以。
帶上我的挎包出門後,我一路走到了商業街。貴族區的商業街非常豪華奢侈,但是少了很多生活的氣息。不過對我來說,只要有用,錢不是問題。
一切以使用主義至上。
就是不知道這裡有沒有“未成年”這種說法,要是我不能去的話就只能拜託萊恩或舞寒霜了。
這時一路上就沒有人竊竊私語了。這就是貴族的矜持嗎?
離我大約二百米處,是一家專門賣給貴族學生學習用具的商店,裡面還挺熱鬧的。
當然,我可不懂什麼品牌,但是這資料庫裡竟然有各種文具的評價。
去逛逛吧,再看看缺什麼東西。
推開門,店內的裝潢非常歐洲,就是那種比刻板印象還刻板。彷彿不在商店,而是在哪個宮殿裡。
不過一般的商品陳列也是有的,就是不知道這家店的老闆是什麼來頭。
店裡還有些人,應該都是些貴族。不過他們是誰,我不需要知道。
算了還是留意一下吧。
正在挑選時,門外走來一人。他衣著華貴,氣宇軒昂,拄著手杖。
弗里曼大公**,整個人族首屈一指的貴族。看起來,是親自來買東西的?
他要親自來買,估計是自己家的兒子要去上學了?
旁邊人基本上都跪下了,不過,這和我有什麼關係?
不過我不合群,他要找的就是我了。
“這位小姐,過來。”他看向我,讓我過去。
無所謂,看他會幹什麼。
行了個禮(地位低的貴族給地位高的貴族行的禮)。旁邊的人似乎很緊張,不過,我面對的壓力什麼時候小過了?我死都死過一次了還怕什麼呢?
“小姐,你是格魯尼魔法學院的學院嗎?”
“是。”
“是今年入學嗎?”
“是。”
“你從哪裡來?”
“青巖城。”
“青巖城,這麼說,你是奧古斯都子爵的女兒?”
“事實上,不完全是啦。”
“替我向奧古斯都子爵問好。”他行了個禮(平級貴族互相之間行的禮)。
這個人,他竟然不擺架子!還是說,我父親面子很大嗎?那麼這位弗里曼大公知道我父親的真實身份?
他去找這家店的老闆去了,周圍人看我的眼神也忌憚了幾分。
看來有必要去找他談談,不過不是現在。
等弗里曼大公從店深處出來後,臉上的嚴肅也轉化為了微笑。
他在出門前還對我補了一句:“我的兒子,希利爾·弗里曼也是今年入學。”
他說這句話,想對我表達什麼呢?
不會吧…
付錢的時候,老闆也對我尊敬有加,不過,這故意做作的態度其實挺讓人厭煩的。
不知道弗里曼大公對此怎麼想。
出了店門,我就一直在想到底要不要和弗里曼大公扯上關係。至少,他暫時還不知道我是血族。
他對於我,有沒有價值,是利多還是弊多?
再看吧。
我還是想一個人生活,本來就不善於與別人打交道。
我要不要買個兜帽呢?或者面罩之類的。
貴族區裡竟然沒有賣水杯的地方,只有那種待客用的玻璃杯甚至更貴的金屬杯。所以我又到平民區看了看。
雖然不喜歡熱鬧,但是看著平民區那種氛圍,我還是能感到些許安慰的。
買齊了所有東西后,我就回家了。
不得不說,還是家裡的床舒適,宿舍裡的床真的很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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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新曆2560年4月1日,人族政府頒佈《關於將教會納入政府的決議》。新曆2560年4月15日頒佈《教會的法律特權》。新曆2560年4月19日頒佈《關於限制教會權力的決議》。
**:弗里曼家族是人族近500年內最有權勢的家族之一,每一代都有人在政府中任高官。其勢力之大,連國王都要忌憚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