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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章 刑不刑啊

他知道了?

他知道了什麼?

他知道了多少?

他知不知道我的事情?

這一瞬間,黎尾的臉上,露出了恍惚的愕然。

林尋輕輕點了點黎尾的嘴唇。

“噓。”

“不要太大聲說話。”

“畢竟不是每一個人都和我一樣淡定。”

“我相信你玩家的身份,可其他人,卻未必了。”

“你現在會來到後山,也是為了躲避其他玩家,對不對?”

“因為後山很少會有人來,所以你想在後山躲一天,躲到今天結束。”

“沒想到,竟然遇到了我們。甚至,還有一個小副本在等著你……”

“你說,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黎尾的眼中,滿是錯愕驚訝。

還有的,是超脫她這個年紀應有的成熟。

“你怎麼會知道?”

“你知道了多少?”

林尋搖了搖頭:“我知道的不多。我只不過,去見了見苟杞。”

黎尾皺了皺眉。

“只要見到苟杞的人,都會對你的面容產生疑惑。”

“為什麼你會長得和苟杞一模一樣。”

“他們會覺得,你可能和苟杞有些關係。”

“加上驟然之眼……如果玩家看到了你沒有名字,你說,那些玩家會怎麼對你?”

黎尾咬了咬嘴唇。

“他們會殺了我!”

林尋臉上露出滿意的微笑。

“現在整個副本里,我是唯一相信你是玩家的人。”

“我相信你是玩家,所以戰朗也會相信你是玩家。”

“有他的庇護,你至少能熬過這一天。”

黎尾瞪大了眼睛。

她有些不敢置信地看著林尋。

“你想幫我?”

“為什麼?”

“我不相信這世上有會這麼好心,隨便幫助別人的人……”

林尋點點頭。

“恰好,我也是這麼想的。”

“因為你身上有我想要的東西,所以,我才想要幫你。”

“否則,我才懶得管你生死呢……”

黎尾眯了眯眼睛。

我身上有他想要的東西?

他想要什麼?

合作?

職業?

還是,答案……

林尋湊近黎尾的耳邊,小聲提問。

“我暈倒的時候,只有你在我身邊。”

“那時候,發生了什麼事?”

“是誰弄暈了我,是你嗎?”

“你為什麼要弄暈我,是因為你接了主線任務?”

黎尾瞪大眼睛,看著林尋。

是的,她看到了小巷中發生的一切。

她也想要把這件事情告訴林尋。

可是,她不可以!

【警告!】

【事關主線,請玩家對其他人三緘其口!】

【若有違反,將做封號處理!】

黎尾稚嫩且美好的臉上,流下一大滴冷汗……

一邊,是副本里唯一相信她是玩家的林尋。

一邊,是警告她,要將她封號的遊戲。

孰輕孰重,黎尾非常清楚。

她只是露出一絲虛弱的微笑。

然後小心翼翼問林尋道:“哥哥,你聽過一個故事嗎?”

“故事的名字,叫小蝌蚪找媽媽。”

林尋看著黎尾臉上虛弱的表情。

顯然,此時的黎尾正在遭受巨大的恐懼。

而她甚至在向林尋傳送著求救的訊號。

林尋,抓住了黎尾臉上瞬間的遲疑。

他順著黎尾的話說道:“我當然聽過,這個故事,是我小時候的床頭讀物。”

“我老爹經常和我講這些故事。”

現在回想起來。

難怪母親很少和自己講所謂的睡前故事。

大約是因為文化不同。

那些諸如匹諾曹、白雪公主、睡美人之類的睡前故事,父親可以娓娓道來。

可對於母親來說,卻是陌生的存在。

畢竟,林尋的母親,並非是人類……

而黎尾說出小蝌蚪找媽媽的故事,又是因為什麼呢?

她在林尋思考之際,猛然間抓住了林尋的手腕:“你一定懂的,是嗎?”

林尋搖了搖頭:“現在雖然不懂,但以後,我總會懂的,不是嗎?”

兩個人在一瞬間,達成了某種共識。

黎尾突然,握住了林尋的手。

“請你,一定要保護好洛凜。”

林尋歪了歪頭。

“你這算是在求我?”

“我都自顧不暇了。”

“怎麼還有時間救別人?”

更何況,洛凜是個殺人犯!

雖然林尋沒有在道德高地對別人指指點點的愛好,但對於殺人者,正常人都會下意識避開。

更何況是去救呢?

就算林尋真的有救人的打算,也不會去救殺過人的人。

“求求你!救救他!”

黎尾猛地朝林尋跪下。

【哈,道德綁架?】

【洛凜和尋哥無親無故,幹嘛要尋哥救?】

【而且那個洛凜還殺過人,殺的,還是他的同學。】

【尋哥又不是有病,幹嘛救一個定時炸彈?】

【黎尾啊,你道德綁架錯人了。】

【眾所周知,只有有道德,才能被道德綁架。】

【又眾所周知,尋哥,他沒有道德……】

“你是洛凜的妹妹?”林尋習慣性問道。

黎尾在進入遊戲後,就在苟杞的藥房裡換了一張臉。

所以黎尾能認出洛凜,可洛凜卻認不出黎尾。

如果兩個人是兄妹,黎尾為了洛凜來求林尋,倒也是合情合理。

只不過林尋這個人,無利不起早,所謂的別人的感情,在林尋這裡也得不到一絲感動。

他倒對黎尾和洛凜之間發生的事情,有些好奇。

如果兩人真的是親屬關係的話,為什麼不相認,為什麼不說出自己的身份呢?

黎尾想了想,咬牙回答。

“我是他媽媽。”

林尋:?

……

《華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林尋現在滿腦子想的,都是洛凜他爹到底刑不刑……

該判多久。

該怎麼判。

現在有沒有進去。

突然有一瞬間,他眼中閃過一絲瞭然。

恍惚間,他似乎察覺到了什麼……

(洛凜是侏儒症患者,黎尾也是。不知道前面的時候,有人有沒有猜出他倆有血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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