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些讓李景東前世可以耳熟能詳的人物,此時他也根本就不清楚對方到底在哪!其中幾個隱隱讓他記住的人物傳記經歷,不是還遠遠沒到發生的時候。
就是已經發生但是以李景東如今的身份,根本沒有資格去接觸和查詢的特殊事件。
比如夢境中記載的一位西方出身的大人物,就在今年上半年出生。但是這位出身的家族卻是在西方極有影響力的貴族世家,如果對方不主動將自已的家庭成員資訊釋出到網路上。
李景東要是敢憑藉自已那一星半點的瞭解,冒冒然跑到人家大本營去打探對方直系族人的情況,恐怕第二天新聞上就會出現一位下落不明的新夏旅遊者!
因此李景東決定用另外一個方式來驗證真偽,那就是他在上一世中學到的,可以讓人掌握超凡力量的神秘功法。
只是想要驗證這一點也並非那麼容易,至少在記憶中的上一世。超凡功法開始全面向世人開放的時間,大約是在十二年之後。
但是超凡功法真正在社會上引起轟動,最終引發全民修行熱潮的時間,其實還要再往後推個一兩年。
不是人們對超凡力量無感,事實上在超凡功法的存在被官方真正證實,並公佈的瞬間人們就已經沸騰了。
但是既然它被叫做超凡力量,那麼哪怕它的存在被公佈出來,也不是普通人可以輕易奢望獲取到的。
因為想要掌握超凡力量的前提條件,就是要將自身體質磨練到理論上的生理極限。
當然後來這一條件被證實只是適應於大部分普通人的道路,對於那些有著特殊天賦存在的人來說,這並非是其通往超凡之路的必要條件。
比如就李景東所知,當年超凡功法被公佈後就有一些天生體弱的天才人物掌握了超凡力量。從而一躍從即將英年早逝的體弱病人,變成能生啖虎牛的超凡戰士。
當時有人對這種現象戲稱,說對他們這些人來說能活著就已經是自身體質的生理極限了,所以他們才能感知到超凡力量的存在。
當然隨著人們對超凡力量的瞭解,很快便明白這不過只是無稽之談罷了!
實際上想要掌握超凡力量只需要完成一件事,那就是讓自身的意識磁場掌握並融合身體其他部位的磁場力量。用人話來說,就是用精神力量掌控住體內的其他磁場力量。
也就是說一個人想要掌握超凡力量大約有兩條路,第一是增強自身的意識磁場也就是精神力量,從而直接感應到體內的超凡磁場力量。
第二就是增強自身體質,帶動其他部位的磁場力量活躍強大起來,從而能夠讓自身被動的感應到體內越發強大的超凡磁場力量。當然有條件者齊頭並進,那效果自然是更好!
只是對於世上絕大部分普通人來說,相比於看不見摸不著也不知如何進行有效鍛鍊增強的精神力。
無疑還是看得見摸得著的自身體質更加容易進行強化,從而帶動身體磁場的強大和活躍更加有希望。
畢竟在理論上哪怕是再笨的人,只要體質能夠一直強大下去,他也總有一天也可以感應到超凡力量。
因此那些天生就精神力異常強大的人,就能夠在體弱多病也就是體內磁場微弱異常的情況下。仍然能夠依靠超凡功法提供的技巧,感應並把握住這微弱的磁場力量晉升為超凡戰士!
當然李景東自然不是這樣可以忽略體質強弱,直接感應到磁場力量晉升超凡的天才人物。話說他要是真有這本事,什麼名牌大學還不是隨便他進,也不至於會混到來工地搬磚的地步。
畢竟精神力強大的人或許不一定就很聰明,但是他的記憶和反應能力卻一定是超越常人的!
可惜李景東並非這種天才人物,因此他想要掌握超凡力量成為超凡戰士,首先要做的就是將自身體質磨練到人體的生理極限。
只是這一句話說著輕鬆真要想做到卻絕非易事,其中需要耗費的時間精力和資源,足以讓九成以上的人在稍稍嘗試之後就對其望而卻步。
這也是李景東上一世的人們哪怕是面對擺在眼前的超凡之路,也足足持續了一兩年時間之後。在看到了大量成功的先例而,才開始不惜一切的投入進去。
本來李景東意識到自已有可能重生之後,最早的念頭也是先確認自已重生之事到底是不是事實之後,再決定是不是要在現實世界中走上超凡之路。
畢竟對於李景東來說,一旦真的走上這條路那就是在賭上自已全部的身家,而且就算如此能否成功也只是兩說的事情。
因為上一世李景東是在先後注射了一二號基因藥劑之後,才最終將自身體質磨練到可以讓自身感應到超凡力量的境界。
現在李景東顯然並沒有這個條件,別說一二號基因藥劑到底有沒有研製出來,就算研製出來了也不是現在的他可以接觸到的!
“不過或許也不用那麼悲觀!最遲今年那場轟動一時的交通事故一定會發生,如果它沒有發生那就說明這一切只是我的一個夢!如今已經是十月份了,左右不過是兩三個月的時間,我還是能賭一把的!”
李景東想清楚這一切之後,眼中的火焰好像是要燃燒出來一般!
“如果……如果……我真的重生了,那麼最多三年之後應該就會有最初型基因藥劑的訊息出現!
到時候我或許就可以領先其他人一步,要是能夠提前十年時間成就超凡戰士。到時我的成就絕對不會止步於區區初級超凡戰士境界之前!”
想到自已未來的光明前景李景東眼中不由放出精光,為了那樣的未來哪怕只是一絲希望,他也願意付出一切去博一把!
“等著吧!如果這一切都是真的,未來我一定能夠成為那些站在萬萬人之上的存在!甚至未來的世界超凡第一人,我也未必沒有機會一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