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城的時間也不短了,期間林美蘭也給兒子打了電話,商量一下依米的事。
大家一致決定,要主動出擊,儘快商定好辦婚禮的日期。
這天吃完早飯,邦如跟依米都去了集團,林美蘭主動聊起了婚事。
“親家,這些天真是給你們添麻煩了,我們也該回去了,
看到依米生活得這麼好,你們也對她不錯,我們就心滿意足了。”
“再住一段吧,”
“不了不了,只要孩子生活幸福就夠了。”
“那個,”
林美蘭看了葉建林一眼,決定還是由自己來開口。
“他們倆感情也挺好,既然已經領了結婚證,還是找個好日子把婚禮辦了吧。”
邦如的媽媽點了點頭,
“聽你們的,這也是我們兩個所希望的。”
“每個地方的風俗不一樣,你們是不是要找個人看日子?”
林美蘭覺得,尤其生意人,應該很看重這個,她可是聽說過很多類似的事。
“不需要專門看日子,只要兩個孩子幸福安康,每一天都是好日子。”
嗬!看看人家說話的水平,林美蘭甘拜下風。
“大家都喜歡六呀八呀的雙日子,”
“只要我們雙方父母透過氣了,把辦婚禮這件事定下來,剩下的交給孩子就行了,我相信邦如能辦好。”
喬媽媽的話讓林美蘭真正意識到,這絕對是一個民主的家庭,簡直是太民主了;
所有的一切都交給兒子去辦,甚至包括辦婚禮的日期,真是與眾不同。
想想自己的兒子,到現在也支楞不起來。
人比人氣死人。
林美蘭點了點頭,
“行,既然親家都這麼說了,我也沒什麼意見,
就交給孩子們去辦好了。”
“那辦婚禮的酒店,規格,請什麼人,”
葉建林趕緊插了一句。
“長輩這邊我們來請,他們的朋友、同學之類的,他們自己定。”
“那我們這邊?”
“車接車送,一切都會安排好,你們放心好了。”
想著這幾天的相處,林美蘭對喬家人的印象是越來越好。
“那我們就回去了,”
“先別急,日子定好了再回去也不遲。”
喬百山給兒子打了個電話,把事情簡單地說了一下。
“那就十二月十八吧,么二么八,要兒子發。”
辦婚禮的日期就這麼定下來了。
“我們回去準備一下,”
又聊了一些閒話,林美蘭夫妻準備回去了。
本來邦如想要送他們回去,奈何有個重要合同要籤,實在脫不開身,
最後是管家親自開車把他們送了回去,後備箱裡裝滿了東西。
“這件事就這麼定了?怎麼覺得有些潦草,或者說敷衍?”
回到家之後,林美蘭越想越覺得過於簡單了。
“你是說,讓邦如自己選日子這件事?”
“對呀,你不覺得有點不正式嗎?”
“別想這麼多,或許,這就是有錢人的做法。
你看喬家,真的是一切以孩子為主,一切為了孩子,沒得說。”
葉建林非常欣賞喬家的相處模式,希望自己家也可以這麼輕鬆、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