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這一輩子工作的目的是什麼?
還不是想要多掙點錢,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依米深度剖析了自己,到底對什麼感興趣,
雖說專業是法學,她一直也是想要為別人做一點事,
比如匡扶正義,比如救困扶貧,比如懲惡揚善,但實際上,這都是跟人打交道的工作,
如果有能力,她當然願意去做。
要牽扯太多的精力。
實際上,她不認為眼下自己有這個能力。
要想幫助別人,不管是那些窮苦人,還是自己的家人,
首先就是要把自己經營好。
要說職業,比較來比較去,她還是覺得自己對作家比較感興趣。
上學的時候,她覺得自己在很多方面都可以成才,
比如,作文寫得挺好,覺得自己可以當作家;
英語成績比較好,覺得自己可以當翻譯家;
加入了學校的舞蹈隊,覺得自己可以成為舞蹈家。
這算是幾個比較突出的興趣。
按照邦如說的,真正熱愛的,也只能從這三個興趣裡邊找了。
先說作家,這個完全可以考慮,
從小就喜歡聽爺爺講故事,繪聲繪色;時間一長,她不光開始嘗試自己講故事,還開始自己動手寫故事;
就連後來上學的時候作文寫得好,可以說也是受了爺爺的影響。
做翻譯的話,已經不現實了。
上學的時候英語成績好,也就僅限於上學的時候了。
讀初中的時候,因為是校級舞蹈隊的,經常要排練舞蹈,學習的時間少了一些;再加上青春期的女孩子,比較愛美,學習的精力也跟不上了。
舞蹈沒有專門學過,參加比賽的時候,也都是音樂老師把舞蹈排練好,大家跟著學,僅限於此。
這些年下來,英語荒廢了,舞蹈也荒廢了,況且,她的那種所謂舞蹈,從來也不是專業舞蹈。
劃拉劃拉就只剩下寫作這一項了。
參加工作之後,寫作的時間少了,但是依米依然沒有停止寫作。
她在自己的網路賬號上,時不時分享一些自己的日常和感慨,很多時候就是這種小作文的方式。
閉上眼睛,認真想了又想,確實,她對寫作是挺感興趣的。
如果去到喬氏集團,到底從事什麼工作呢?
不過是敷衍。
做一份不喜歡的工作,不是全力以赴,而是全力應付。
作為一個普通人,可能需要為了生活而低頭,去從事一些收入高但是不喜歡的工作;
依米現在已經不一樣了。
她不需要再為工作的事情發愁了,邦如說,她只需要做一個快樂的人就行了。
快樂,做自己喜歡的事才會快樂。
那麼,實際上,她並不想去喬氏集團,因為沒有她喜歡的崗位,她也不想過多接觸人。
像她這樣有些才華,有些傲嬌的女人,還是喜歡獨來獨往。
朋友不多,三五知己,有個人說說話,聊聊天,談談理想,這就夠了。
生活中的朋友有鍾曉娜,網路上的朋友有荒漠,有愛她的邦如,有明事理的公婆,還有父母和哥哥,這就夠了。
依米從沙發裡坐起來,兩眼放光。
她終於找到了屬於自己的燈塔。
做個自由職業者,酷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