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蘭很興奮地給兒子打了個電話。
“有什麼重要的事嗎?”
“工作完回來一趟,就是你結婚的事。”
“什麼意思?”
小強還不知道老媽已經去了京城找自己的妹妹,還以為有什麼其他的事。
結果,等回家之後,看到父母的表情心裡就差不多有數了。
“你結婚的事要抓緊了,
我們手裡的錢現在已經差不多了,
買房子,彩禮錢,還有其他雜七雜八的都夠了。”
林美蘭一臉驕傲,為有一個好女兒感到開心。
“什麼意思,怎麼突然就有錢了,你們不會是去京城找了我妹妹吧。”
“怎麼不能去找,那是你妹妹。
兄妹之間相互幫助有什麼不應該的?”
林美蘭不覺得有什麼。
小強生氣地站了起來。
“我剛跟依米要了兩千塊錢,作為哥哥,我已經很不好意思了。
你們怎麼還能跑到京城去找她呢?
有錢了是什麼意思?
你們想讓她嫁個有錢人,然後用她的彩禮錢換我的婚姻?”
小強知道父母是這個意思,但是絕對想不到他們真的就這麼做了。
“這有什麼不妥?
依米人長得漂亮,人見人愛,
學歷也有,個頭也有,找個好人家不是什麼難事。”
“那也得看她自己的意思。
我們這樣做,不是把她未來的路給堵死了嗎?”
“沒那麼嚴重,照你這麼說話,好像我們害她一樣。”
林美蘭不以為然。
她早就想好了,自己的兒子和女兒是一樣的,都應該幸福。
如果說先前有一點偏心的話,
那麼現在好了,依米找的這個物件,是她自己所喜歡的,
只是正好也有錢而已,就是這麼簡單。
“這次是我一個人去的京城,
依米自己找了個男朋友,
是京城本地人,有房有車,自己創業,
他們兩個人的感情也挺好。
關鍵是,這個男的家裡還挺有錢。
他給了一百萬的彩禮。”
說到錢,林美蘭簡直就是兩眼放光。
這回輪到小強吃驚了,
“你這是什麼意思,一百萬的彩禮?”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媽媽竟然會做出這種事。
“你是把我妹妹逼走的。”
他氣不打一處來,
想不通自己的媽媽為什麼會是這樣的。
此時此刻,他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個人遠在京城的妹妹。
“我妹妹還很年輕,她不應該承擔這樣的責任。
作為哥哥,我以後會用自己的實力去證明自己。
根本用不到妹妹犧牲自己的幸福。”
“沒有人犧牲自己的幸福,
男朋友是她自己選的,用她自己的話說,現在就很幸福,
我也跟她說了,讓她回來相親,可是她不願意,
就是想要留在京城,要跟那個男孩子在一起。
你放心好了,那個男孩子也不錯,
我過去的時候,給我定的最好的房間。
還挺懂事,要相信你妹妹的眼光。”
林美蘭據理力爭,她一定要讓自己的兒子相信,
事情絕對不是他想像的那樣。
只要依米能有一個好的未來,
幸福的生活,他自己也是很開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