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邦如開著車把林美蘭二人帶到了一家五星級酒店。
“你們住這兒?”
林美蘭明知故問。
“不是,阿姨,依米住的地方,舍友正好帶了個朋友過去,
讓您過去住就太委屈了,就在這邊開了個房間。”
“嗯,地方倒是不錯,我還是想看一看依米平常住的地方。
這些包子也沒地方放啊!時間長了就壞了,都是我親手做的。”
林美蘭把手裡的包子舉起來,似乎打定主意要去看一看女兒的住處。
其實,三個人心裡都明白,林美蘭這是想要去看一看,他們兩個是不是已經住在了一起。
時代不同了,他們戀愛那會兒,規矩著呢;
現在的小年輕,聽說認識不幾天就會住到一起。
這都不是什麼稀奇事。
作為母親,她不擔心女兒是不可能的。
喬邦如跟依米對視了一眼,
“阿姨,要不到我家裡去看看,正好見見我的父母。”
聽他這麼一說,依米先緊張起來,趕忙拉了拉他的衣角。
“不用了,那就先住在這裡吧。”
在林美蘭看來,八字還沒一撇,她不可能到喬邦如的家裡去。
這小子也正是算到了這一點,才敢這麼說。
“裡邊有冰箱。”
他給林美蘭訂的這個房間,跟在家裡住的房子差不多,
兩室兩廳一廚一衛,一應俱全。
這個時候,依米和她媽都不知道,這個酒店正是喬氏集團的。
把包子放進冰箱之後,三個人坐在沙發上聊了一會兒。
“您也累了,休息一會兒吧。
這幾天,依米就跟您一起住在這裡,兩個人也住開了。”
說完,他起身就準備離開了。
還是要給母女倆一些單獨的時間,畢竟有些事,他一個外人在場不好說。
等他走了,林美蘭終於鬆了口氣。
“什麼時候在一起的,家裡條件怎麼樣?”
她用下巴指了指門口的方向,眼睛直盯著自己的女兒。
依米兩隻手交織在一起,都快出汗了。
“有一段時間了,人還挺好的,”
“見過他父母了?”
林美蘭沒好氣地問道。
“見過。”
依米咬緊嘴唇,不是害羞,而是撒謊了,她根本就沒有見過未來的公婆。
“我這次來,一是來看看你,第二,也是想說一說你哥的事。”
果然,林美蘭夠坦誠。
“你哥吧,現在的工作還行,就是有點愛玩,這你也知道。
我的意思是,你手裡要是有錢,先拿出來給你哥用,
到時候再給你。那個喬什麼,不是說有房子住嗎,暫時也不用買房子,”
“媽,那你是同意了,”
“同意什麼?彩禮的事還沒談,
如果拿得出彩禮的話,可以考慮。
這個人我看著還行,就是沒個正經工作。”
“他正在創業,”依米順著邦如說,
“創什麼業,創業不就是沒工作嗎?
將來的事誰說得清?
他的房子你看過沒有,要是在京城有屬於自己的房子,應該還可以。”
林美蘭自顧自點了點頭,
她不是真正的重男輕女,而是不得不把寶押在女兒身上,
有什麼辦法呢,誰讓做父母的沒本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