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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他的控告引起全日國震驚

陳木這句話說完,

現場一陣陣倒抽冷氣的聲音傳來,

所有記者都難以置信地看著這個龍國律師。

“我剛才沒聽錯吧?”

“我也聽到了,是的,你沒聽錯,他要控告我們的警視廳!”

“瘋了,瘋了!他一個龍國律師要跑來日國打官司?”

“難道他不知道在日國打官司要遵循日國的法律嗎?”

“這太瘋狂了!”

。。。

一群記者們面面相覷,

用日語瘋狂交流著,

“那麼請問陳律師,”

先前那名印裔記者繼續提問了,

“日國警方一向以辦事嚴謹,專注高效聞名,你控告警視廳的原因是什麼?”

陳木:“辦事嚴謹,專注高效?我對此持保留意見,”

“因為警視廳不分青紅皂白抓人,為了快速破案沒有證據,強加罪名,”

“這個理由夠了嗎?”

陳木這番話再次掀起了軒然大波,

一個龍國律師,

當著一群日國記者的面控訴他們日國的警方,

現場的一群日國記者們已經癲狂了。

“請問,陳律師你有什麼證據來證明這一點嗎?”

記者繼續提問了,

似乎想從陳木口中套出更多的話來,

讓這一切變得更加瘋狂。

陳木不屑一笑,

“證據,當然有,但是現在還不到交的時候,”

“你們的問題有點多,我有點煩了,”

“今天就到這裡吧。”

陳木說完,不理會身後的記者,

大步向前走去。

身後一大群記者仍然高舉話筒跟著,

陳木往人群裡一鑽,

便消失的無影無蹤。

跟丟了陳木後,

現場的記者們立刻把第一手訊息發回了日國各大媒體公司。

僅僅幾分鐘後,

東津電視臺就登出了一則炸裂新聞:

#龍國律師在國際法庭擊敗日國律師團後,首次造訪日國,竟要控告日國警視廳!#

雅虎網站也刊登出了新聞:

#日國警視廳到底犯了什麼錯?引發龍國律師控訴!#

櫻花日報:

#瘋了!龍國律師要來日國本土打官司!#

。。。

一則則新聞直接引爆了日國各大線上媒體平臺,

幾乎所有的日國民眾都在感慨,

這個龍國律師瘋了。

跑到他們日國境內打官司就算了,

還要控告他們日國警方。

這太瘋狂了!

日國的律師圈子幾乎所有的律師們集體憤怒了,

“他以為這是他自已家嗎?來日國打官司他看得懂日文嗎!”

“瘋了,他以為在國際法庭能贏我們一次,在日國本土還想再贏我們一次?”

“我身為一名日國律師,寧願破腹自盡,也不接受這樣的事情發生。”

“笑話!來這裡打官司要遵循的是日國的法律,他一個連日語都看不懂的傢伙怎麼看得懂日國法律?”

。。。

與此同時,

東津警視廳總部。

警視廳是日國警察界的最高機構,

地位相當於龍國的公安廳。

警視廳的警視總監松本大我,憤怒地摔掉了手中的茶杯,

“八嘎!一名龍國的律師竟然汙衊我們警視廳無理由抓人,強加罪名,”

“這是對我們日國警界的侮辱!”

。。。

因為陳木一番話,

讓他在整個日國出了名。

現在上到正府下到民眾,

都知道一位龍國律師要在日國打官司,

控告他們的警視廳!

日國正府雖然對此還未作出任何表態,

但是,勢必和普通日國民眾一樣,

將這件事當成了奇恥大辱。

你真當日國的法院是你家開的?

你一個龍國律師,想告就告?

日國首相官邸裡時任首相的三浦勝船憤怒地一拍桌子,

私底下表了態,

“無論這個龍國律師提出任何牽強的藉口,日國法庭概不受理!”

。。。

陳木可不管外界怎麼看他,

他來這裡只做他認為該做的事,

第一件事,國際軍事法庭上的兩場審判過程,日國民眾應該看見。

第二件事,泰康教授必須要無罪釋放。

第三件事,國際法庭上的全部審判結果,必須親眼看到日國正府執行。

做完這三件事,他立馬回國,

一分鐘都不多待。

陳木先去造訪了日國正府,

把軍事法庭的判決書遞交了上去,

這是國際軍事法庭的裁決,

日方既然派出了律師代表去參加,

就應當遵行判決結果,

判決書上面還有各方代表的簽字,

證實其真實有效。

不管日國正府怎麼做,在國際上都是真實有效的,

以後龍國可以隨時隨地拿出這份判決書說事。

陳木是來單方面通知他們,要求他們儘快履行判決書上的四條判決。

壓力給到了日國正府。

隨後,陳木就去了一趟警視廳,

要求見到被非法關押的泰康教授,

理所當然地遭到了日國警方地拒絕,

聲稱他無權探望。

陳木也無所謂,

他想見,不是你想攔就能攔得住的。

於是,陳道長“略施手段”,

就見到了關押在監獄裡的泰康教授,

一番促膝長談後,

陳木瞭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先拜別了泰康教授。

然後陳木去造訪了東津情報科,警視廳等各大正府部門。

當然,陳木的造訪都是“私底下”進行的,

所有人都沒發現,

他就悄悄收集完成了全部證據,

蒐集完證據後,

陳木對整個事件的前因後果已經瞭然於胸,

一切證據都表明了,

這就是一場栽贓陷害!

一場外表被包裝起來的華麗陰謀,

只不過受害者成了泰康教授,

真兇卻逍遙法外,

一切都是日國警視廳的不負責造成的。

陳木把蒐集到的一部分證據先丟給了千代縣地方法院,

正式提請上訴,

他在國際法庭提起的五項訴求,最後一項訴求中,

包含了允許他向日國正府提其訴訟這一條,

所以他不需要走什麼常規流程,

也不用去考日國的律師資格證

他的做法完全沒有毛病。

千代縣法院接到陳木的訴狀後,

立刻把這一訊息上報了,

控告日國警方,別說你一個龍國律師,

哪怕一個日國律師,他也幹不出這事來。

陳木正式向千代縣提出了控訴申請這件事,

很快又登上了櫻花日報,雅虎網站等各大平臺。

在日國律壇攪動了一番風雲,

很快引起了很多年輕的日國律師,展開了激烈地討論。

“他這是在對我們國家的律師界發起挑釁!”

“你一個龍國人,來我們日國法庭起訴,真以為能打得贏我們日國律壇嗎?”

“這場官司我們必須接下來,不能讓龍國人小看我們!”

“在法庭上擊敗他一次,把國際法庭上丟掉的臉面重新找回來。”

“卑鄙的龍國人,在日國的法庭上,讓你也嘗試一次敗北的滋味吧!”

。。。

陳木向法庭提起訴訟後,法庭還沒做出任何表示,

一群日國律師已經跳出來,紛紛表示要接受這個案子,

替日國警視廳免費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