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芳霏默默地走在街頭,心情不好。伏特加在體內燃燒,卻驅散不了心中的陰霾 。
當看到王宏立出現一刻,她百分百斷定王宏立參與了,這讓她左右為難。
她是王宏立提拔上來的,李總會信任她嗎?
……
廈炎一路上見劉芳霏心事重重,在旁時不時地逗她,但都不起作用,仍然鬱鬱寡歡。
“算了,你辭職吧!我養你"。
聽到這句話,劉芳霏臉一下子繃不住了。
"哈哈…"笑出聲來。
"剛賺十萬,就想包養女人,男人沒一個好東西″又立馬怒斥道。
見劉芳霏終於開口說話,安心不少,也不在乎她的斥責。
″如果你乾的不開心,就不要乾了,我們一起創業"。
劉芳霏低頭沉默…。
"謝謝!你不用擔心我,人際上的一些困擾,我還是可以處理得來的″。劉芳霏笑道,見廈炎還是一臉的擔心又道"我能在兩年時間混到總裁秘書,不是全靠關係,業務能力也是很強的"。停了停又道"王宏立是對我有提拔之恩,但我跟他只是上下級關係,沒有其它…"說完看了一眼廈炎,心臟不由的多跳幾下,我跟他解釋這個幹嘛呢…!
"李總的面像我看過,這兩年官運還在,你…"廈炎提點道。
"好了知道了,真混不下去,就跟你這個神棍一起擺攤去,嘻…″劉芳霏想起廈炎掐指的樣子就想笑。"還有,你也要注意安全,王宏立這人做事老練,有仇必報,″劉芳霏叮囑道。
廈炎聽了,心又懸起來問道"他做人怎麼樣"?
劉芳霏笑道"他有個外號叫…王紅利"。
……
廈炎把劉芳霏送到家後,一個人走在街頭,想著剛才王宏立在樓上睥睨眾生,輕蔑的眼神,與出門時閉目養神的大蓋帽。
《潛規則》中對執法者,所擁有的合法傷害權,定義為能夠利用自己的管轄權,在他可以做主的範圍裡,利用冠冕堂皇的理由給其治下的民眾以傷害。大家都知道這是打擊報復,但所有一切都是在合法的名義之下進行的。掌握權力的人一旦可以借合法的名義來傷害別人,他們會充分的利用這種權力為自己牟利,讓國家機器按照他們的意願開動。
當私人利益與合法傷害權相結合…
不由得一陣膽寒!
……
經過一家茶樓時,見五六個人正圍在電視旁,個個神情激動。
定晴看去。
電視裡播報著,河北唐山機場路一家燒烤店,發生一起惡性暴力毆打女子事件。
畫面上五六個壯漢正圍毆兩名女子,綠衣壯漢拽住女子頭髮,將其拖出店外,中途又一惡徒,操起啤酒瓶直接砸在白衣女子頭上,玻璃四濺,鮮血直流…。
看的眾人頭皮發麻憤慨不已,紛紛怒罵,“太殘忍了,嘛的一群畜生″!
店外惡漢不管不顧已將女子拖置空地,拋下,一腳踩在女子頭部碾壓……!
淒厲地慘叫聲響徹夜空……
燒烤店前一群男人眼睜睜地看著,幾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女子被惡漢毆打,竟無一人上前阻止,全場靜默……。
唯有女子驚恐無助,悲泣的哭聲,刺破萬里時空……傳來…。
眾人胸膛起伏,全身顫慄!
"十四萬人齊解甲,更無一個是男兒!"一位拄著柺杖老者憤慨道。
回頭又對坐在對面的眼鏡男道″馬律師,像他們這種,抓到了會判什麼罪″?
男子沉默了好一會兒"唉!像他這樣屬尋釁滋事罪,致人輕傷的,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不過新聞報道了會從嚴處理,最多五到十年″眼鏡男無奈道。
"這麼輕!"老者嘆道,
"這算重了!那個施暴男不是頭部捱了一啤酒瓶嗎,這算互毆,互毆不構成犯罪"。
眾人聽了一陣無語。
"這他嘛的什麼法!惡人肆意行兇,好人只能任由宰割″。
廈炎握緊拳頭,轉身離開。
柏拉圖說,制定法律意義是“懲罰有不正義的行為的人,惡行被抑制,正義便可得到伸張"。
可我們這種懲罰是在搞笑嗎!
施暴者與反抗者一併懲罰,或者說你不能反抗,反抗了也屬罪惡,也要懲罰。
想不受懲罰只能忍。當有人打你時,你不能反抗,如果你運氣不好被打死了,只能等下輩子報復了;如果沒被打死,你要拄著柺杖打半輩官司。
呵呵…,搞笑!
瀑雨過後,街上潮溼悶熱。
商業街上一張漫威英雄的海報,紅藍相間的蜘蛛俠,高高躍起,彷彿要從畫中飛出。
……
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銀鞍照白馬,颯沓如流星。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廈炎輕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