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床洗漱好,去到寶貝女兒的房間裡。
剛一開門,嬌嬌就揚起小腦袋出聲:“媽媽?”
夏雲棠快速走到床邊,“寶貝,該起床了!”
嬌嬌掀開被子,撲進媽媽的懷抱裡面。
“媽媽,新年快樂哦!”
夏雲棠抱住女兒,好像抱住了這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一樣。
眉眼柔和,就連語氣都充滿了溫柔。
“寶貝,新年快樂!”
不知不覺,已經能夠來到這個年代很久了,仔細算算,今年是在這個年代過的第二個新年。
相比於去年剛來到這個年代的慌亂,她已經能夠很好地適應現在的生活。
和去年相比,一切有了變化,又好似什麼都沒有變。
“來,我們今天穿新衣服。”
夏雲棠將上次給女兒買的新衣服找出來,嬌嬌立馬站起來,只是在夏雲棠伸手要幫她穿的時候,嬌嬌卻拒絕了。
“媽媽,我已經是大孩子了,我可以自已穿衣服的。”
夏雲棠向前舉著衣服的動作停下來,“哎呀,媽媽這不是習慣了嘛。”
以前女兒身體弱,都是她幫著穿衣服的,她都習以為常了。
“好,寶貝自已穿衣服。”
嬌嬌迅速地將新衣服給穿好了,“媽媽,你幫我看看,我穿的對嗎?”
夏雲棠左右前後打量完,“寶貝穿的是正確的,很棒!”
“走吧,我們去刷牙洗臉。”
“好。”
母女兩個人收拾完下來,其他人已經在沙發上坐著了。
“爸!”
夏雲棠叫人,嬌嬌也跟著媽媽叫:“曹爺爺!”
“哎!”
曹老爺子今天從起床開始,臉上的笑容就沒有下去過。
對老一輩的人來說,過年是難得的一家人能湊在一起的日子,所以很是開心。
曹老爺子說:“老大和老二他們要晚點過來,今天早上將就著吃一點。”
夏雲棠自然是沒有什麼意見:“爸,我都可以。”
曹老爺子略過曹霆洲,看向兩個小孩子:“小景和嬌嬌呢?”
嬌嬌大聲說道:“曹爺爺,我什麼都吃,我不挑食,很好養活的。”
曹景在一邊跟著點頭,表示嬌嬌說的就是他想說的。
曹老爺子哈哈大笑,“好,不挑食的孩子才是好孩子。”
陳姨早上就下了一碗肉絲麵,面是現成的,只要煮一下就行。
配面的肉絲炒一下,加上一點佐料,香味很快就佈滿這個廚房,這一股霸道的氣味還往外面飄去。
陳姨雙手穩穩地翻炒幾下,立馬關火,再炒下去就焦了。
將鍋裡面的肉絲澆在已經煮好的麵條上面,這一碗肉絲麵就算完成了。
“好了,可以吃飯了!”
一碗冒著熱氣的肉絲麵新鮮出爐,濃郁的香味勾得人食慾大動。
在寒冷的冬天吃上這麼一碗,能從胃裡暖到全身。
聞著香,吃起來也非常得不錯。
不同於炸醬麵的甜鹹濃郁,今天的這一碗肉絲麵則是麻辣鮮香。
為了照顧老人和小孩子,辣椒並不辣,只有香。
桌上坐著的幾個大人和小孩子都沉浸在美食裡面,一時之間只聽得到咀嚼食物的聲音,沒有一個人說話。
老爺子一碗麵吃完,滿足地長呼一口氣。
“哈哈,今天的這碗麵吃得舒坦!”
無錯書吧讓他想起年輕的時候,吃過的那一碗麵。
他們還曾約好以後一起去他家鄉,他會請他吃一碗最正宗的油潑面。
只是,和他說好的人早已經不在了。
嘆息一聲,心情又低落下去,側目看到兩個小孩子,吃得正歡,先前的那一絲愁緒又被沖淡了。
“嬌嬌,告訴爺爺,好吃嗎?”
“好吃!”
嬌嬌的嘴角上還不小心留下了一點汙漬。
曹景嘴巴里面塞滿了麵條,眼睛裡都是滿足,也跟著點頭,儼然就是嬌嬌的小跟班。
曹老爺子眯起眼睛笑,覺得孫子能找到願意一起玩的小夥伴,他也開心。
別看人是個小朋友,他也是需要社交圈的。
吃完早飯,開始為晚上的那一頓準備。
很多菜前一天陳姨都準備好了,今天就只要炒一遍。
其實,這個年代物資貧乏,過年時候的菜遠遠沒有後世那麼豐富。
曹家的菜色已經算得上是頂頂好的了。
陳姨沒有親人了,她就打算在曹家養老了,因此過年並沒有回去,而是和曹家的人一起過。
下午兩三點,外面就開始有動靜了。
人還沒有到眼前,聲音就傳進來了
“爸!我和霆雲還有小陽過年來了!”
大方颯爽,這是夏雲棠見到大嫂的第一印象。
個子很高,比這時候普遍的女生長得都要高。
不算是一眼驚豔的型別,但是經久耐看。
將帶來的東西給放下,劉玲第一眼就看見了人群裡格外顯眼的女人。
“這就是三弟妹吧?老實告訴我,老三是怎麼把你給拐回來的?”
她毫不客氣,一把抓住夏雲棠的手,認真打量。
“長得真好看!和老三絕配!”
說著,看向曹老爺子。
“爸,你說是不是?”
“是,不過——”老爺子點頭,然後話語一轉,“就是可憐了雲棠啊!竟然看上這混小子!”
眾人左右看看,紛紛笑了起來。
老爺子還是這麼刀子嘴豆腐心!
兒子在家的時候,不擠兌兩句就不開心。
等人真的離開家裡了,又想盡辦法和兒子說上幾句,見上幾面,彷彿是不知道怎麼向自已的孩子表達關心似的。
不過,他們那一代人,過得艱辛,那個環境下,根本沒有表達關心的時間和精力。
那時候,能活到什麼時候都不知道。
不過,也有另外一個原因。
國人歷來含蓄,情感的表達也稍顯不那麼直白。
夏雲棠微微一笑,對人叫了一聲:“大嫂!”
劉玲應了一聲,“如果以後老三欺負你,你就來找大嫂,我一定幫你做主!”
對於自家三弟,作為家裡人再清楚不過他的狗脾氣了。
夏雲棠看了一眼自家男人。
沒想到在家裡人的眼裡,竟然會是這麼一個形象。
曹霆洲偏頭,眼神頗為無奈。
十幾歲的時候輕狂不懂事,確實像一個混世魔王,也不怪會給家裡人留下這麼深刻的印象,以至於過去了這麼久,他們還是沒有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