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這還真是顧妄那個狗東西的作風。
雷厲風行又心思縝密。
哪怕面對自已的副人格,他都能做到這麼周密。
“他怎麼寫我的?”
洛遲試圖掙扎一下。
萬一呢?
這個副人格起碼現在看著性格比顧妄好多了。
指不定,他真會大發善心幫自已呢?
“‘洛遲,是我喜歡的人。
從我弟弟手裡搶來的。
就算你幫他逃了,我醒了,也一定能把他找回來。
無錯書吧到時候,為了不失去他,我只能把他鎖起來,他恨我就恨我,只要能把他留在我身邊,不擇手段我也不在乎。
還有其他那些在他逃跑時幫過他的人,我也不會讓他們好過。
你想做你的好人,我管不著,但別逼我做發瘋。’”
洛遲:“……”
明顯,這是直接背出來顧妄寫的原話了。
還“別逼我發瘋”,何著你現在還不夠瘋那?
洛遲對顧妄的瘋又有了新的認知。
他瘋起來,連副人格都不放過。
“我幫不了你。”
“沒事,不用你幫,我自已也行,我是學畫畫的,別的不說,有的是耐心,我總能找到機會逃了的。”
雖然剛起的念頭,苗頭都還沒有就被掐滅了,洛遲也就失望了一下,很快拋之腦後。
還有心情對顧妄笑了笑。
不管怎麼說,就算生活再怎麼狗血、倒黴,既然活著,難過是一天開心也是一天。
那就讓自已開心著過麼。
嘗試過一次逃跑失敗了,他感受到了顧妄的勢力,逃跑是很難。
現在是沒機會,但時間那麼長,以後怎麼樣說不準呢,他總會找到機會的!
而且,說不定,都不用他自已逃跑,顧妄自已就膩了,把他放了呢?
就算顧妄真的瘋到把自已宰了,那也算是解脫了。
頭掉了也不過碗大的疤,人生在世,沒有邁不過去的坎兒。
咬咬牙總能過去的。
十年前爸媽煤氣中毒去世,他一夜之間成了孤兒,在姑姑家寄人籬下這麼多年,不也過來了嗎?
他要是想這麼多,早就在過去的這十年裡抑鬱死了。
“對了,我給你重新包紮一下吧,傷口都滲血了,看著怪疼的。”
洛遲也不想再繼續這個話題,正巧餘光看到了桌上放著的醫藥箱,提議道。
雖然眼前的人歸根究底還是顧妄,但到底顧妄的這個副人格比主人格正常多了,看著對方手腕上的紗布一直滲血,也怪難受的。
顧妄卻是看著洛遲的眼睛,突然開口,“為什麼要包紮?你不喜歡顧妄,也逃不了,那現在放任我去死,不才是最好的出路嗎?這樣你也不用等機會了,我死了,顧妄也死了。”
洛遲:“……”
好吧,他收回剛才覺得副人格正常多的想法。
什麼鬼?
顧妄果然夠瘋夠毒。
這副人格怎麼感覺也有那麼點瘋啊?!
“那我更不能讓你死了。”洛遲再次感嘆自已真是造孽,徑直走到茶几前,開啟茶几上的醫藥箱就開始找藥膏,很明顯凌雲早就把藥膏準備好了,直接就放在外面那一層。
“坐到沙發上去。”
顧妄沒動,平靜無波的目光閃過一絲茫然,“你明明討厭顧妄,為什麼不想他死?他死了,就沒人會囚禁你。”
所以,這個副人格果然也是個瘋子啊!!!
“人活著誰還沒遇見過幾個自已討厭的人?總不能討厭就要對方死吧?
我承認我心裡沒少罵顧妄去死,但我也不是真想讓他死!
我不管你是真的有抑鬱症,才會有自毀傾向,藉著我的事情自殘自盡,還是真的為了幫我要殺了顧妄,總歸,你提了這個理由,我就不能讓你有事。
我討厭顧妄,也不想顧妄因為我的緣故死了。
真要是這樣的話,我才是這輩子都擺脫不了顧妄這狗了。”
別管這個理由有幾分是真的為了幫他,還是他本來就有自毀傾向,多找了個自殘的理由。
他聽到了,就沒法忘掉。
要是顧妄真死了,他這輩子都會記著顧妄到底怎麼死的。
那才是真正的這輩子都無望啦!
他可不想揹負一條人命的重擔,哦,是狗命,他也受不了。
洛遲的話,讓顧妄陷入長久的沉默。
似乎有些意外,也有些迷茫。
就這麼站在原地,目光黏在洛遲身上。
“我好想知道他為什麼會喜歡你了。”
洛遲聽到這話都是一個激靈,“求求了,別提他。”
“你看,你都煩他到這個地步,你真不考慮我的提議?你不會有任何事情,只要什麼都不管,看著就好。”
洛遲:“……”
要命了,他總算知道凌雲為什麼這麼放心他過來了。
還真是不會傷害別人,主打一個就想找理由宰了自已。
一時間,洛遲還真有點不知道顧妄的主人格和副人格哪個更瘋一點?
反正,都不正常!
都不正常偏偏還都要來折磨他!!!
造孽!
“閉嘴!”
洛遲忍無可忍,拿起乾淨的紗布和剪刀,抬眸瞪向顧妄。
“不許你再提這種事情,反正有我在,你別想自殘。”
天可憐見。
他真的不想管顧妄的死活,現在卻還得費心救他,讓他別死。
“坐到這兒來!”
洛遲心底氣悶,語氣更強硬了,一指面前的沙發命令道。
好在,別的不說,雖然都很瘋,此時的顧妄到底還是比較聽話。
聞言乖乖地在沙發上坐下。
“不用包紮,之前醫生過來剛包紮過。”
乖乖地伸出手腕,嘴上卻還是不肯聽話。
“剛包紮為什麼又滲血了?”
洛遲沒聽顧妄的話,蹲下身,開始小心翼翼給顧妄拆紗布。
這倒不是他心疼顧妄,他是真的怕痛,連帶著看著自已都幻痛,自然動作要多小心就有多小心。
顧妄再次沉默下來,沒回答洛遲的話。
自然是他後來直接攥住傷口弄的。
顧妄想著,低垂著頭,目光打量著半跪在自已腿邊的少年。
剔透的白熾燈下,少年的肌膚白到近乎透明。
襯得一雙琉璃目愈發的清澈透亮,宛若秋水。
那樣漂亮的眼睛,此時正專注地盯著他手腕上的紗布,哪怕他極力隱藏,也能清楚的看到他眼底對鮮血的害怕。
可偏又那麼堅定認真,似是打定主意,就是不准他自殘。
這一瞬間,他好像忽然就明白了,為什麼他會這麼喜歡洛遲了。
喜歡到哪怕他是自已弟弟的人,也要搶到手。
因為眼前這個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