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素和羅偉凡的死,付仇可以說是功不可沒。
我在想著要以什麼樣的姿態出現在付仇面前的時候,他先出手了,他約在我鎮禮堂見面。
我預感到他來者不善,所以,在給遞給他的維他命水裡回了點東西,我不想夜長夢多,先下手為強。
沒有想到,我遇到對手了 ,他沒有上鉤。
而是開門見山,表明了他的身份,他說他是我和王微的孩子。
我並不相信,我也直接開門見山問他,到底想要幹嘛?他接近大寶的目的是什麼?
他對於我含有很深的怨恨,他說做人太痛苦,如果可以選擇,他不願意來到這個世界上,但是恰恰不是他所能選擇的。
他說他需要一個完整且美好的童年,他想和大寶二寶一樣,可以享受父母的愛,無憂無慮地長大,他問我能給得起嗎?
我當然給不了,但我表示如果他真的是王微的兒子的話,他應該去找王微討債,畢竟給他生命的是王微而不是我,我不願意背這個鍋。
他當即暴怒,掏了刀子抵在我的脖子上,說要讓我為我的不負責任付出生命的代價。
我說我來禮堂見他之前已經告訴了二寶和梅雪,殺了我他也逃脫不了責任。
我特別喜歡這種遇到對手的感覺,他想要我的命,我想要他的命。
就在他猶豫的瞬間,主動權已經掌握在了我的手中。
他太弱雞了,手無縛雞之力,還想要殺人,簡直是一個大笑話。
說他是我的兒子,我一點都不相信。
就在我要動手的時候,他哈哈一笑。
“蘇老師,你以為我會沒有準備嗎?你殺了我,明天一早你在天風山殺人的光榮事蹟,就會傳遍世界。”
他這一句話立刻讓我有一剎那相信他骨子裡流著我的血。
他掏出了他的手機,裡面拍下了我殺人的場景,他說他有數個備份,並且設定了定時郵件。
如果他出了事,這些定時郵件將如雪片一樣發出去。
於是,我跟他談起了條件。
但他很執拗,條件只有一個。
要麼身敗名裂,要麼去死。
這兩個條件我都不能接受,但又不得不接受。
從禮堂回來之後,我一直在考慮,要以什麼方式才能絕處逢生。
直到我在酒館裡看到了蘇慕言之後,一個完美的計劃就產生了。
我答應了付仇的第二個條件,相對於死,我更怕身敗名裂。
我說我殺過那麼多人,死並不可怕。
但死到底是重於泰山還是輕於鴻毛,卻是可以選擇的。
一個星期之後的那個晚上,我將我寫的最後一部小說《兔人兇手》的手稿給了付仇。
我希望他說到做到,在我死後,不要傷害我的家人和我的名譽。
他看著我回到了屋裡,開啟了煤氣,拉上了窗簾。
窗簾拉上了之後,我再一次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蘇慕言和梅雪。
有舍才有得。
梅雪,我曾經愛到骨子裡的女人。我沒有想到,我並不是她最愛的那個男人。
愛情是自私的,在我的愛情觀裡,容不得一點瑕疵。
儘管有些捨不得,但我沒有選擇。
二十來以蘇慕言的身份活著,是時候做回我自已了。
我從後門出去,穿過後面的那片林子。拐過了數道彎,從附近了村子繞了出去。
數公里之後,我繞到了國道上,路邊有我事先準備的車。
我上了車,以最快的速度離開了海堂鎮,離開了那個我曾經安逸的家。
離開了我最愛的大寶二寶。
我沒有想到,在我重生的時候,我捧在手心裡的大寶會離開這個世界。
我頹廢了相當長的時間,這期間,我的幻覺越來越嚴重,我不敢出門,一出門滿大街的人都戴著兔頭面具。
我不得不去找了老顧。
然後,我入了蘇老頭兒和老顧的圈套,我被老顧囚禁在了地下室。
再次見到付仇的時候,他是以水介的身份出現在我面前的。
真正的獵人往往以獵物的姿態呈現,當我擺脫困境之後,第一個想到的人就是他。
他這個人的存在對於我來說就是一個風險。
我發現他開始盯著二寶。
我失去了大寶,我不能再讓二寶置身於險境當中。
羅蒙雖然不是我最中意的女婿,但架不住二寶喜歡他。相對於羅蒙,我更喜歡申淵這小子,但我知道二寶不會選擇申淵,申語的死在她心底留下了陰影,她嫁給誰都不可能嫁給申淵。
在得知他們要在海堂鎮舉行婚禮的時候,我一方面高興,另一方面又擔心付仇會破壞婚禮。
本來是想高高興興參加二寶的婚禮的,但我收到了一封匿名的邀請函。
在那之前,我找人調查了付仇的真實身份,在知道他跟我壓根就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時候,說實話,還有些許的遺憾。
畢竟難得遇到一個對手。
這封邀請函出自於付仇之手,為了保證二寶的婚禮正常進行,我欣然赴約。
早該想到的,以二寶的性子,她不會那麼安分。
所以,我在車上遇到了她。
看到她的時候,我內心其實也踏實了許多,至少她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我才會更好的保護她。
有人要問了,既然知道這是一個圈套,我為什麼不揭穿付仇假扮水介的身份?
我為什麼要那麼做?對我有什麼好處。
什麼水姐,芳姐,施姐。
她們的存在對於我來說就是威脅,借他人之手讓她們消失,對我來說百利無一害,我為什麼要阻止?
我還可以假借付仇之手,讓12年前的海堂鎮的案子以我想要的姿態呈現,從而和我徹底撇清關係。
我靜靜地看著假水介在那邊表演就好了,我需要做的就是保護好我自已和二寶。
我還是高估了羅蒙的能力,他來的有點遲,不管我怎樣,反正最後達到了我的目的。
我以為二寶的真實身份被揭穿之後,她和羅蒙的關係會徹底結束的。
反正我不希望我的女婿是一名警察,畢竟我是一名殺人兇手,和警察是站在對立面的。
到底是我低估了他們兩人的感情。
也罷,我尊重二寶的選擇,我總不能因為對二寶的關心,幹掉一個警察吧?
總之,我是最後的贏家,時隔12年,我終於可以光明正大的地沈慕凡的身份活著了。
當然,羅蒙這小子。
如果被我察覺他對二寶有一丁點的背叛,他就是我的下一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