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遜巴爾斯維克今年26歲,畢業於劍橋大學法學院。
畢業後拒絕了多家資深律師事務所的邀請,擔任了巴爾維克斯慈善基金會的代理律師。
因為兩家父親的關係二人自幼相識,然而茱迪卻對他全無好感。
因為她深知威爾遜風流成性,不但在大學期間就與多名女生不清不楚,畢業後更是經常出入各種高檔酒會勾搭有婦之婦。
幾年前他被送去國外據說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之前他的父親曾對她提起過是否願意兩家聯姻,被她嚴詞拒絕了,對方似乎卻頗為動意。
此刻她看到對方又厚著臉皮的纏上來,身體微微後傾不客氣的說道:
“威爾,咱們都是老熟人了,也不用兜圈子了,你知道我對你是什麼態度,做朋友可以,其他的免談。”
威爾遜愣了一下,隨即哈哈一笑掩飾掉臉上的尷尬:“不過就是隨口一問嘛,別這麼認真嘛。幾年不見了,就是想跟老朋友聊聊天。”
茱迪哼了一聲,扭過頭不再理他,以前她說不定還會跟對方客套兩句,可自從認識了羅漢後。
她看別的男人都忍不住將他拿來比較,這一比較就越發覺得羅漢身上那種痞壞的市井氣息格外的迷人。
威爾遜也不介意,在她身邊坐下,有一句沒一句的跟她打聽起之前她偵破的案件來。
這兩件事都算是轟動倫敦的了,大大小小的報紙也早都見過無數次報了。
提到這個茱迪總算是來了興趣,興高采烈的跟他介紹起來。
可還沒說兩句就發現威爾遜的臉色有些不對勁。
以往這傢伙雖然是個酒色之徒,但是至少外表打扮的光鮮亮麗,怎麼今天黑眼圈,浮腫臉,口唇乾裂,嘴角還起著泡。
這不是身體出了問題,似乎是精神都受到了很大的折磨。
“你這是怎麼了?”
威爾遜微微一笑似乎是滿意對方發現了自己的異常,開口說道:
“樣子變化很大對嘛,我前一陣子被父親派去了印度,後來收到一封信說是我父親身體不好,讓我提前回來。回來之後這一個月我幾乎沒睡過一次好覺。”
“生病了?去沒去醫院看大夫?”茱迪關心道。
威爾遜搖了搖頭:“沒用,這不是現代醫學能解決的事。如果可以,我想我應該求助神秘學。”
“神秘學?”
茱迪莫名的腦海中又出現了羅漢的身影,下意識的說道:“說說看,我倒是認識一個這方面的專家,說不定可以解決你的困擾。”
威爾遜猶豫了一下,環顧四周發現沒什麼人注意這裡,就放下酒杯,側身湊了過來小聲說道:“你知道麼,這裡有怪物,真正的怪物!”
他用手比劃了一下四周陰惻惻的說道:“祖先流傳下來的詛咒又重新復活了,我們都難逃一死!”
茱迪被他的語氣嚇了一個哆嗦,側過頭看到他的神色不似作偽,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哪兒來的怪物?你不會是沒睡好覺眼睛花了吧?”
“這也是眼睛花了麼?”威爾遜說著掀開了左臂的衣袖,露出前臂的面板來。
上面赫然有一個巴掌多寬的抓痕。
抓痕分四道,每一個都有半公分寬,三十公分深,深可見骨。
她伸出手量了一下,居然比她的手還大,顯然是一種帶著鋒利指甲的動物,輕輕一抓就可以讓人皮開肉綻。
“這是什麼?”
“魔犬!巴爾維克斯的魔犬!”
茱迪不可思議的睜大了眼睛:“巴爾維克斯的魔犬?”
“對,它又回來了,不殺光有巴爾維克斯血脈的人,它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威爾遜說話的時候眼睛還在不停地打量著四周,彷彿那隻怪物會從他看不到的地方撲出來瞭解他的生命一樣。
雖然對方手上的傷疤歷歷在目,但是茱迪還是抱著懷疑的態度搖了搖頭:“對不起,恕我無法相信你的話。”
威爾遜似乎早料到她會是這種反應,起身做個了請的手勢:“現在時間還早,你不如跟我去書房,我給你看一樣東西,你看完就明白了。”
茱迪一向是好奇又膽大的女孩兒,聽罷立刻起身跟著威爾遜向二樓的書房走去。
二人走上高高的樓梯,穿過狹長的走廊,來到威爾遜父親查爾斯爵士的書房前。
威爾遜推門而入,輕車熟路的來到一人多高的書架前,翻出藏在一本《西班牙葡萄酒大全》裡的鑰匙,走到書桌前開啟了右手第二個抽屜,取出一本黑色油皮封面的日記本來。
他舔了舔手指,飛快的翻到其中一頁然後微笑著遞了過來:“看看吧,茱。”
威爾遜突然叫自己的小名,茱迪不滿的瞪了他一眼,卻不想繼續浪費時間,伸手接過書讀了起來。
“1770年的冬天,我當時剛從家中被趕出來……”
茱迪愣了一下,翻看了一下封面上的簽名“休戈”,她很快就意識到這是初代莊園主人的日記。
“那時的我身無分文,飢寒交迫,又在荒郊野外迷了路。
在冰冷的雨天裡漫無目的的走了兩天後終於病倒了,我當時還記得自己像是一隻蛆蟲般躺在爛泥裡,渾身上下都發著高燒,動不了,也說不了話,感覺死期將至。”
“後來我被一戶打獵的農戶救了,帶回家中。
這獵戶是個老頭兒,名叫約克兒,還有個七十多歲的老伴兒。
他們悉心的照料我,餵我吃飯,給我治病。
我本來應該感激他們的,但是我卻把他們殺了……”
看到這裡茱迪微微皺起了眉頭,威爾遜在一旁觀察著她的表情,心裡不由的讚歎了一聲:“厲害啊,我當初看到這裡可是忍不住叫出了聲呢。”
茱迪繼續往下看去:
“我也是迫不得已,誰叫他們在家裡藏了這麼多錢呢,還是西班牙金幣,都放在床下的小箱子裡,以為我沒發現?
呵呵,這就怪不得我了,我還欠了5萬英鎊的高利貸呢,如果不還上那我一輩子就不能回倫敦了。
所以我只能說對不起了。
在一個深夜我灌醉了老獵戶,用他的斧頭砍下了他的腦袋。
她的妻子發現了,驚叫了起來,我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她也殺了。
臨死前她死死的抓著我的手詛咒道:“你這個畜生!我死後必定會化作地獄的獵犬,取你性命,你的子孫後代也必然會活在死亡的陰影中!”
“我當時不以為意,誰死前還不撂兩句狠話呢?
拿上錢,放火燒了屋子,毀滅了所有的證據我就迅速逃回了倫敦,還清了賭債。
又捐錢買了個爵士的位置,然後在僻靜的教區蓋了做莊園過上了隱士般的日子。
原本以為可以安穩享受的度過一生,沒想到它真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