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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十倍奉還

“怎麼欠錢不還你還有理了?”

“不給個說法,那也別想去!”

崔新已經嫉妒到了受不了,張蘭那種一臉害怕卻並不退縮的表情,深深的刺痛了他。

他最瞧不起的就是林凡,憑什麼林凡比自己過得好!

看著崔新嫉妒得要噴火的目光,以及行政樓極遠處反射出來等著自己出醜得意的目光,林凡恢復了一臉的平靜,目光打量了周圍的人,三五成群,有三十多個,無一例外全是男性。

這麼多人圍著自己就是要要自己的物資,裡面也不全是被前身騙過的。

心中大致估算一下,有十五個人是被自己騙過的,不論是黑心工廠還是套路貸包括自己欠錢的都有,算下來大致有個七八萬。

不就是欠錢嗎?既然要給說法,那就還他們錢就好了。

林凡微微一笑,朝著不遠處雖然在幹活,但注意力在這裡的劉能開口

“劉總,來抽支菸。”

他這麼一說,所有人的目光都朝著一個四十多歲,身穿襯衫西褲的中年男子看過去。

劉能,雲城的知名企業家,雲城大學附近的商業開發,小吃街,包括學校的基建業務,基本上都是他承包。

末世來臨,他剛好來雲城大學這邊開會,喪屍來襲,馬上融入到了學校的倖存者中。

由於經歷過太多的事情才做法,劉能從一開始就保持著絕對的低調,完全就是一個小透明。

他知道在這樣的環境下,自己這種人會引發仇富心理,招惹上各種各樣的事情,所以不斷的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隨著時間的推移。絕望情緒的不斷累積,已經有人見不慣他了。

畢竟把自己這種身價幾十億的大老闆呼來喝去,是一件非常滿足內心虛榮心的事情,所以他過的不是太好,

“有事嗎林凡?”

見林凡主動和自己打招呼,劉能也笑了笑。

“劉總有現金嗎?做筆交易,一根火腿腸一萬塊。”

“談什麼交易,錢就是紙而已,車上還有一百多萬現金,你要是需要,拿著用就行了。”

劉能審時奪度,立刻就明白林凡要幹什麼,二話不說就走過去將兜裡的車鑰匙遞給林凡,只是接過煙,其餘的一句話不說。

末世之下,金錢就是廢紙,他非常清楚這個道理,再退一萬步,就算是真的做交易了,留在自己手裡的東西真的是自己吃嗎?

還有林凡的那種氣勢,作為閱人無數的劉能,非常清楚以林凡這個年紀的學生,不要說身處末世,就算是現代社會,面對那麼多人,也絕對不會如此淡定。

所以他斷定,林凡有後手,而在這種環境下,讓人有如此底氣的,要麼是資源,要麼是力量。

再加上林凡那種一絲猶豫都沒有轉頭就離開的氣勢,就說明對方就算不合群,也能夠在這種環境下生活很好。

不如做個順水人情,說不定自己的日子會好受一些。

“劉總果然是做大買賣的,有格局,有沒有興趣和我一起去外面發展?”

林凡一絲推脫都沒有就接過劉能手裡的車鑰匙,吩咐張蘭去車裡拿現金,他喜歡劉能這種聰明人。

“你要是不嫌棄我老胳膊老腿的,劉能願效犬馬之勞,”

看著沒有絲毫架子的億萬富翁對自己恭恭敬敬的,林凡不僅沒有任何的不適應,反而坦然接受。

……

“欠你1200是吧?我十倍還給你,一萬二。”

“你去工廠少拿了八千是吧?我十倍補給你,”

“你的兩萬是吧?我也給你十倍。”

………

“都點清了吧?我都是十倍奉還的,雖然沒必要,但是我還是多說一句:”

“我真不是人渣。”

錢還清,林凡也不廢話,背上書包,叫上張蘭和劉能就朝著門口的方向走去。

“不準走!”

崔新吼了出來,林凡的好脾氣也被磨光了

“要是再這樣,我就不客氣了。”

“賠了錢就算完了嗎?你今天要不把物資留下來,你就別想走。”

林凡一點不慣著對方,大步前行,張蘭劉能緊隨其後。

“我們這麼多人,還怕你一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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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新眼中的羨慕嫉妒化作實質,一咬牙,朝著林凡就抓過去。

刷!

下一秒,鮮血四濺。

“啊!殺人了!”

“殺人啦!”

不僅僅是周圍的人,就連跟在林凡身後的張蘭和劉能都忍不住的打顫。

林凡沒有任何前兆就直接動手,並且將一個活人當場殺了。

【獲得壽命:15年】

【當前壽命:16年】

殺了崔新林凡沒有絲毫的心理負擔,這十五年的壽命增加還讓他有一種非常開心的收穫感。

“吼!”

血腥味讓外面的喪屍開始朝著附近聚攏,嘶吼聲落下,整個校園徹底失控。

唰唰唰……

就在所有人都驚恐的時候,韓風雲從行政樓裡面衝出來,帶著幾個人,手裡拿著打釘槍,迅速處理了朝著鐵欄靠近的喪屍,

陰著臉來到林凡面前,居高臨下的態度

“林凡,你殺了人。”

如果說之前學校裡的人還有一部分各管各的事情,那麼從崔新死,韓風雲帶人處理喪屍開始整個學校裡的倖存者注意力都放在了林凡身上。

那種殺人之後一臉風輕雲淡坐在石臺上抽菸的模樣,令所有人恐慌。

“韓會長,事情沒有搞清楚之前不要一副質問的口氣,我不是你的下人,”

面對韓風雲的氣勢,林凡一點不虛。

“那你倒是說說,什麼叫做事情沒有搞清楚?”

讓所有人都沒有想到的,韓風雲居然耐著性子和林凡溝通。

這件事完全超出了他的預期,他沒有想過,林凡殺人居然如此果斷!

前一秒還耐著性子和對方解釋,下一秒直接暴起傷人,這根本不符合他對林凡的判斷。

這個人,是自己看走眼了。

並且從他動手殺崔新的速度和力量來看,自己不一定打得過他……

“我是遵守韓會長的規矩在這裡生活的,你定的規矩是私人物品是有獨立的支配權的,當著那麼多人我已經問過你了,你說揹包裡的東西我有支配權,可是崔新要動手搶,這所有人都看到了,我沒控制住力道,殺了他,整件事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