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冰霜奇奇怪怪的睨著她:“我跟你哥能有什麼啊,早知道厲瑋琛只是陰差陽錯的提錯親,我根本不用讓你哥假裝,唉,以後還要找機會跟我爸和爺爺解釋清楚。”
她也往後一靠嘆氣:“最近好煩喲,歡兒,我們喝酒吧,樂天走了,聊了八年的網友也突然不搭理我了,我都懷疑這個八年的網友是不是樂天的小號……”
“那不可能。”周自歡激動起來。
夏冰霜平靜的望著她:“我當然知道不可能啊,隨便說說而已,他的思想覺悟沒那麼高,否則我們能吵這麼多架嗎?唉,談了七八年,忽然不知道自已到底喜歡他什麼了,算了,不提男人了,提了心煩,以後搞事業算了,歡兒,你說我以後做什麼好呢?”
周自歡趕緊趴她腿上閉上眼睛,假裝睡著了。你幹啥啥破產,還幹啥。在家啥都不幹,就是省錢了。
夏冰霜垂眸掃了姐妹一眼:“行了,你別裝了,我知道你沒睡著。我也知道我不是個做生意的料,人家說發大財靠命,還真是,我想好了,歡兒,我明天找個正經的班上,我們一起去上班吧,去爸的公司好不好?”
夏冰霜一說還來了精神,跟好姐妹一起去自家公司走後門做白領也不錯。
她說幹就幹,當晚就給爸爸打了電話。
夏爸接到女兒的電話,看了一眼窗外,天上也沒有下紅雨啊,不管怎麼樣,女兒回自家公司上班,他還是挺高興的,至少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不用受什麼委屈。
“好,放心吧,你們明天來公司報道都行,爸爸會按排好的。”
“爸,哪有這麼快啊,後天吧,明天我跟歡歡一起去買點上班穿的職業裝。”
“行行行,你想哪天來就哪天來。職位你們倆隨便選。”
爸爸這麼給面子,夏冰霜自然很開心。
周自歡天天在家渾渾度日,越來越懶散消極,心中還沒做好決定,夏冰霜竟然已經幫她做好決定了。
她也懶得多想,就像一頭牛一樣,任夏冰霜拉著往前走就行了。
早上兩人睡到自然醒,吃了午餐,下午一起去逛街,說是買上班穿的正裝。
兩人的衣服首飾都很多,但夏冰霜覺得那些衣服是時裝,有的又太過普通,上班嘛,還是要有上班的樣子,規規矩矩的好。
夏冰霜試了幾套女性職業裝,高興的在周自歡面前轉,問她怎麼樣,夏冰霜看著鏡子裡的自已還挺高興的,沒人拆她臺的話,這一套小西裝穿在身上,十分乾煉,真跟職場精英一樣。
周自歡腦袋裡想著厲家兄弟的事還在頭疼,懶洋洋的點頭說好看。
他們兩個男人說句公平競爭就算了,她怎麼辦?她得從兩個男人裡面選一個出來,她真是一個也不想選……
夏冰霜試了一套黑色內搭白襯衫的職業裝,黑白配是職場最普通簡單的款式。
“美女,這個給我裝起來吧。”夏冰霜沒有猶豫的定下這套。
不過,她看到旁邊同款不同色系的職業裝,開始驚豔了,嘴裡說了一聲哇噻。
然後在這一排顏色中,她最後在黑色與玫紅色兩種顏色之間猶豫不決。
黑色是肯定要選的,正常普通,上班穿搭的首選。
但是這款玫紅色她也十分喜歡啊,她天生就喜歡這種豔麗而乾淨的顏色,總覺得這玫紅色的套裝是為她量身訂做的一樣,別人根本穿不出這個顏色的氣場。
但是吧,這顏色也真的太扎眼了。你要是公司的老總穿這個還好,畢竟氣場駕馭人嘛。
那她現在是到她爸爸的公司混水摸魚的,做為一個剛上班的小菜鳥,穿著打扮是不是低調一點好呢。
她轉來轉去,左右猶豫,到底是黑色好還是玫紅色好?
其實她心裡也知道,當然是黑色更為穩妥,但是她真的好喜歡這玫紅色啊,就這種粉與紅之間,卡的太好了,外面還能撞到這麼吸引她眼球的顏色嗎?
她喜歡黑色的保守大眾,可是她又喜歡玫紅色的色彩,一種是隨大流,一種就是真的內心喜歡。
店員也看出顧客在兩個顏色間的為難,便笑著勸:“小姐姐,你還是選玫紅色吧,你的面板白,五官也豔麗,這種顏色很適合你。”
夏冰霜一聽這話,鬆開眉宇,開心極了:“是吧,我也覺得玫紅色適合我!”說完她又看向周自歡:
“歡兒,幫我選選吧,我真的不知道選哪個顏色好。”
周自歡看了眼玫紅色,關鍵這個色她就覺得扎眼,就跟一隻公雞染了豔麗的毛一樣,出門絕對吸引全場人的視線,打死她都不可能穿這種顏色。
“還用選嗎?肯定是黑色啊。”
“可我喜歡玫紅色。”
周自歡應付:“那就玫紅色。”
“可玫紅色上班穿不太合適!”
反正說著,話題就成為了死迴圈,周自歡閉嘴,懶得說了。看夏冰霜猶豫的樣子,她突然覺得自已現在所面臨的煩惱難題跟霜霜姐所面臨的一樣。
黑色像厲正南,低調沉穩大氣,宜家宜室。
玫紅色像厲瑋琛,外表豔麗閃閃發光,神秘又危險,讓人情不自禁的迷戀。
她望著兩個顏色就跟望著兩張臉一樣,越想選越難選,沒一會兒,就露出跟夏冰霜一樣犯難的神情。
不愧是姐妹啊,都有選擇困難症。
突然,夏冰霜打了個響指:“美女,兩套衣服都給我包起來。”
周自歡驚訝的看向她:“啊,你兩套都要?”她剛剛還在想,霜霜姐做了什麼選擇,她就做什麼選擇。黑色厲正南,玫紅色厲瑋琛,反正也選不出來,就聽天由命算了。
結果霜霜姐竟然兩個都要了,她總不能也跟著兩個男人都要了吧!
“對啊,你忘了,我小時候就有選擇困難症,總是同一個款式在顏色方面左右為難,所以我每次都是買同款的兩種顏色或者三種顏色的。最近幾年不是一直在破產嘛,加上家裡堆了好多衣服標籤都沒拆過,所以我就天天告誡自已省一點,但是今天吧,這兩個顏色太難選了,所以我就破費了算了,都要了。”
最後一句,她笑著說的十分豪氣。
周自歡還在掙扎:“可是玫紅色,你明天要上班穿?”
夏冰霜似是想通了,眼睛晶晶亮的說:“我不上班穿啊,我就喜歡這個顏色,我不穿掛在家裡看也開心。實在不行我當睡衣穿。再說,我有放假的時候吧,放假的時候穿也行啊。就兩套衣服而已,我幹嘛要這麼為難自已啊,反正我敗了那麼多錢了,不再乎多敗一套衣服的錢。”
周自歡默默的點頭,她說的好有道理,千金難買本大小姐喜歡。
套用夏冰霜的話,就兩個男人而已,我幹嘛這麼為難自已,大不了兩個男人我都要了。
周自歡第一次心口豪橫的出現這句話,還有點受驚,那可是兩個男人啊。
但是想著想著,就想通了。公平競爭?說的好聽,如果這是一場三個人的遊戲,為什麼要由他們兩個人決定遊戲規則?為什麼她這麼大個成年人還要做選擇題?
她就不能ABC都選嗎?越想越覺得自已想法靠譜。選來選去的真麻煩,不如兩個都要。
如果他們兩個不接受的話,正好,兩個一起滾。剛好她不用做選擇題了。
唉,這個答案真好,想通的感覺真好。周自歡就這麼愉快的做下決定,攬著夏冰霜的肩輕輕鬆鬆的逛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