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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飛行物

“不妨反思一下,你們真的具備與神明溝通的品德與禮儀嗎?對我來說,獲取你們的情報,只需要動動手指,沒有比這更簡單了了。”芙寧娜說完,鏡頭轉向那個在喀萬驛的那位可疑的楓丹人。

“嗚啊,他好囂張。”派蒙悄悄的對著旁邊的熒說。

熒:“還總是強調自己神明的地位。”

諾艾爾只是靜靜的盯著芙寧娜,臺上的芙寧娜感覺到有目光在盯著她,她便向那邊看去。

芙寧娜與諾艾爾對視諾艾爾看到芙寧娜是一個生活500年的人該有的滄桑,而在芙寧娜眼中的她曾諾艾爾的眼中看到,疑惑,不解,和她最不想看到的質疑…

芙寧娜背後出現一個和她一模一樣的虛影代表的是她的心聲:“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她不會從我身上看出了什麼吧?不行,必須要找個話題糊弄過去。”

【派蒙:原來芙寧娜以前都是這麼頭腦風暴的呀…】

【芙寧娜:完了…臉快丟乾淨了。】

【娜維亞:芙寧娜大…小姐這樣子也很可愛嘛。】

【麥樂斯:確實】

【西爾福:同意】

【熒:傻傻的也很可愛嘛。】

【芙寧娜:我不傻!】

……

周圍的路人看見芙寧娜在上邊,也開始議論起這件事情,諾艾爾聽著周圍的話提取資訊只總結出了兩點:民眾都相信這位是水神和決鬥。

芙寧娜聽著周圍的議論聲也大笑了起來,這笑聲讓諾艾爾想起了一位總是自稱本皇女的小姐。

“沒錯,稍安勿躁。信仰我的子民們做愛和觀看者一同高呼。真響亮啊,而我會包容這些驚擾。就當作是獎勵好了,正如你們想象的那樣,我確實決意要與這位異鄉的旅者開展一場史詩般的對決!”芙寧娜十分誇張的說著這些話,觀看這些的觀眾,不由得有些尷尬,尤其是正在吃蛋糕的芙寧娜。

“這…忽然就要開打了嗎?這進展也太快了點吧…”派蒙有些慌張,但並不是很怕。

諾艾爾手中召喚出一把血紅色的大劍,上邊還有絲絲黑氣,臉色陰沉的盯著芙寧娜:“待會兒打起來,你們往人少的地方跑…我儘量拖住。”

熒也掏出了自己的武器是一把紫色的太刀:“總得先打一場吧,畢竟我已經不是當初的我了。”

但就在這時,鏡頭給芙寧娜雙腳一個後退的特寫。

【dust:……,這後退是認真的嗎?】

【楓丹NPC:嗯…一定是那個名為諾艾爾的小姐殺氣太重了,把芙寧娜小姐給嚇到了。】

【諾艾爾:誒?那個我居然敢向神明揮劍!】

【熒:難道就只有我注意到那把紅色的大劍嗎?】

【阿貝多:我也注意到了,不過只有一個鏡頭我只能觀察出他是一個不詳的武器。】

【Ulb:嗯……這把劍好像有點眼熟啊,好像見過某位“朋友”用過。】

【dust:好像就是把小刀變成雙手劍的。】

【多託雷:有趣,真想研究一下…】

【魈:那黑氣…有點像業障…】

……

周圍人的目光也看向了熒幾人,警備隊用的是看犯人的眼神,而群眾則是看樂子的眼神。

芙寧娜“…嗯?呃哼!你…你,難道感覺不到恐懼嗎?這可是與神的對決。”

“神?又不是沒打過。”諾艾爾用看待獵物的眼神看著臺上的芙寧娜。

克洛琳德,看著諾艾爾語氣嚴肅:“你們想做什麼,旅行者,在民眾面前冒犯神明嗎?”

“呃……咳咳,嗯,沒關係的,克洛琳德,我讚許你的勇氣,敢於向神明拔劍的人不多,顯然她們是真正的鬥士。”

“何止,當時那傢伙在一心淨土可是差點把雷神給殺了。”語氣很小,只有周圍的熒和派蒙聽得見,而外邊直播間的人則是炸開了鍋。

【九條裟羅:放肆!這個蒙德人居然敢汙衊我們將軍大人!】

【風旋:呦呵?!差點選殺雷神,如果可以的話,我可真想與那位認識認識。】

【影:……】

【真:有實力能擊殺影的,除了摩拉克斯還有誰呢……】

【鍾離:(喝茶)】

【流雲借風真君:帝君豈會做那樣的事情。】

而事實則是,雷神一挑三,原本壓著對面打結果對面越打戰力越強。

“不過很可惜…如今這個時代,人們只會越來越渴望刺激,單純的武力對決無法滿足那些飢渴的靈魂!”

“所以不用打架了是吧?”聽此兩人也收起了武器饒有興趣地聽著。

“…這麼一說也是,只是打一架的話,好像有點沒趣。”

“伊黎耶島那邊總有罪犯要求決鬥來維護自己的名譽,武力決鬥確實有些看膩了。”

諾艾爾單手扶額:“你們拿審判當什麼了……本以是審判戰,結果是爭論賽。”

“看吧,所以…就讓身為正義之神的我,與這位異鄉的旅者在法庭上展開對決吧!”

派蒙:“呃,我們這是連錯誤都沒有開始犯就要去法庭了嗎?”

“噢噢噢噢!這才對嘛,這才有看頭!”

“嗯,畢竟我們封單是主場嘛,不把歌劇院利用起來就可惜了。”

派蒙聽著這些疑惑的撓撓頭問道:“我們好像沒犯什麼錯吧,怎麼就要去法庭了?”

“呵呵,審判你們的理由當然有,而且顯而易見吧?”

三人:“顯而易見?”

“根據楓丹法律,每月前三天任何人,都不得在封單全區內放飛飛行物,你們已經違反了這條哦。”

三人:???

熒吐槽道:“不是,先不講派蒙算不算條例中的飛行物,你確定這條例不是你剛加的?”

“哦~!是有這麼回事,不愧是芙寧娜大人,對楓丹的立法爛熟於心啊。

熒:“還真有這條法律啊!還有我忍你們這兩個捧哏很久了!”

諾艾爾見此把派蒙抱在懷裡心裡想到:“還好沒有開始召喚巖龍炮,不然這項罪名還真成立。”

【熒:我要知道當時有這種情況,我早把煙菲帶起來了。】

【煙菲:派蒙是飛著,但它不是飛行物,而是飛行生物,所以這條法律不成立。】

【楓丹NPC:飛行物和飛行生物應該都一樣吧,我感覺這條法律成立。】

【煙菲:哦,那按你這種說法,每個月的前三天,你們楓丹難道要把那些已經飛起來的鳥兒抓起來審判嗎?】

【楓丹NPC:呃……】

【熒:不愧是煙菲小姐,輕易的解決這項罪責。】

【林尼:哦,原來還可以這麼解釋了嗎?我當時怎麼就沒想到呢…】

【凝光:煙菲小姐是我們璃月的律法諮詢師,她以前可是幫我們改了好幾版民法典呢。】

【刻晴:對呀,每改一次改法典的人人麻一次。】

……

“沒錯,假如二位沒有異義,我以水神的名義批捕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