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風走到範田身旁蹲下,語重心長的說:“放心吧,法律會給予你們最公正的審判。”
範田點點頭,從地上站起來,眼中多了一些釋懷。
範田說:“走吧……”
我和趙鵬飛對視一眼,然後走到範田身邊兩側,給她帶上一副手銬,並脫下自已的衣服,蓋在她的手腕上。
如果不是將衣服拿起來看,外人是完全看不出來她的手上會戴著一副手銬。
範田轉過頭看了我一眼,露出真摯的笑容:“謝謝你……”
我點點頭,然後扶著她的胳膊,緩緩向著門外走去。
刑警隊辦公室,我們三人坐靠在凳子上。
我學著秦風的樣子,將腦袋仰面朝上,向上吐著菸圈,看著天花板發起呆來。
“風哥,如果不是你,我就真的把李王當成真正的殺人兇手,怎麼也不會懷疑到範田的身上,沒想到一個女人的嫉妒心理,竟然能夠達到這種程度。”
趙鵬飛接著說:“小洛說的不錯,我也差點被騙了,瘋子,說說你的想法,你是怎麼發現範田是真正的兇手的。”
秦風狠狠吸了一口煙,然後又狠狠地吐出來,煙霧很濃,飄得更遠。
“你們還記得屍體死在哪個位置嗎?”
我想了想,說:“陽臺……”
“對,這是第一個疑點,陽臺與外界聯絡緊密,既然要殺人,為什麼非要選擇在陽臺殺人,將死者拖到房間裡面殺掉,不是更不容易被人發現。
第二個疑點,我們調查了死者的左鄰右舍,甚至連樓上樓下都詢問了一遍,都說沒有聽見任何的喊叫聲,而我們也沒有發現死者被捆綁、堵嘴的情況,這就說明,死者在臨死之前,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第三個疑點,為什麼死者的身上只有輕微的淤青,顯然,兇手並沒有折磨死者,甚至連家裡都沒有發生過一點爭執打鬥的痕跡,這就說明,兇手下手很快,完全沒有給死者任何的反抗機會。
如果真的是李王殺人,他在暴怒的情況下,一定會與死者發生身體上的爭執,身體上與房間裡,都會留下一點痕跡才對,可現場真的太乾淨了,乾淨到沒有外人去過死者家一樣。
當然,還有最重要的一點,也就是決定李王不是兇手的一點,在死者身前不遠的地方,有一個膝蓋高的塑膠板凳,根據腰上和臀部的淤青來看,完全符合從凳子上摔下來的情況,這就說明,死者生前是從凳子上摔下來的。
這四個疑點,全都指明李王不是真兇,兇手另有其人,直到我們第一次見到範田的時候,我才有了新的推論。
我故意用言語去激範田,讓她露出馬腳,果然,她很快就沉不住氣。”
秦風停止繼續往下說,又狠狠吸了一口煙。
趙鵬飛說:“沒想到,案子的整個細節都讓你給摸透了,這次如果沒有你,恐怕李王已經頂罪成功了。”
我附和道:“是啊,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李王也是真有血性,想要將整件案子給扛下來,面對一輩子的牢獄之災,也毫不畏懼。”
我們三個人再次陷入了沉默,氣氛再次安靜下來,白色的煙霧漸漸瀰漫整個房間。
第二天我向徐隊請了假,說要回老家一趟,來南都這麼長時間,也該回去看看了。
揹包裡面沒有裝太多的東西,滿打滿算也就裝了一半,拿起來不重,走起來放鬆。
不像剛來南都的時候,大包小包的東西一大堆,還要趙鵬飛專門開車去接。
早晨的第一縷陽光刺破蒼穹,驅散黑夜,白晝降臨。
冷冷清清的街頭,很快就變得熙熙攘攘。
我揹著雙肩包,走在熱鬧的集市,遠遠就聞到了肉包子的香味。
忍不住嘴饞,跑過去買了兩個大肉包子,美滋滋的吃了起來。
搭上十八路公交車,我找了倒數第二排的位置坐了下來,這個位置相比其他座位來說會更安靜一些,看車窗外的風景,也更清晰一些。
公交車走走停停,穿梭在擁擠的車道,早高峰的車流量真不是蓋的,排在紅綠燈前的車輛,比得上好幾條火車。
一個小時後,我在高鐵站下了公交車,看著眼前熟悉的地方,幾個月前發生的事情,再次湧上我的腦海。
我咧嘴輕笑了一聲:‘不知道那兩個詐騙犯過得怎麼樣了,說到底,我第一次到南都,還是他們迎接的我,只不過被我送進了派出所。’
來到售票大廳,我買了一張直達銀市的車票,時間顯示還有一個小時才會發車,我便找了一個位置坐了下來,來回翻看著手機。
不一會兒,我感到身旁不遠的位置來了一個人,我沒有抬頭看,繼續翻著手機,一縷淡淡的清香湧入我的鼻腔。
香味若有若無,似花香,又似果香,細膩而柔和,令人心馳神往。
我忍不住抬頭尋找香味的來源。
一個身穿淺藍色牛仔上衣,白色絨毛長褲,黑色長筒皮靴的美麗女子,出現在我的眼前。
她長髮及腰,肌如凝脂,臉上沒有塗抹任何的化妝品,盡顯原汁原味的美貌。
清新而不脫俗,她只是靜靜地坐在那裡,就美的像一幅畫中人。
我一時看的有些出神,竟讓她有了察覺。
她抬起頭朝我這邊看了一眼,她的眼睛清澈如泉水,又帶著些好奇與調皮。
被她發現,我尷尬的朝她笑了笑,就連忙的別過臉,心中狂跳不已。
“美女,加個聯絡方式啊……”
一道男子輕佻的聲音響起。
我再次朝女子的方向看去,女子的正前方站著一個男子,他身穿黃色皮夾克,上面鑲著很多鑽石形狀的裝飾品,在燈光的反射下,發出一閃一閃的亮光,刺的人眼睛都睜不開。
男子還不待女子同意,一屁股坐在女子身旁,嘴中不斷的嚼來嚼去,看樣子像是在吃著口香糖。
女子臉上瞬間湧現厭惡的表情:“不好意思,我不認識你,我不隨便加別人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