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二十三章 以法律的名義,我要逮捕你

“看啊,那就是市長在大會中提過的面具人嗎,看上去好年輕啊。”

“年少有為啊,這麼年輕就能夠參與對四轉異種靈脩的戰鬥了,前途不可限量。”

“還很富有正義感,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就是殺性可能重了點吧……。”

“你懂個屁,是哪幾個壞蛋做壞事面具人才殺他們的。更何況,殺伐果斷,這才叫有人格魅力啊。”

有思春的少女反駁著朋友道。

“新世界因為靈氣復甦,靈脩階層興起,個人力量的強大導致了個人英雄主義的瀰漫,所以這個社會上的共識已經和以前不一樣的。

在新世界,靈脩當街見義勇為而殺人是一件很值得肯定的事,雖然在法律上依舊不允許,但卻也沒什麼人管。”

飯店裡的眾人依然在對任傑交口稱讚,他們口中的讚美甚至不加重複,要是放一般的年輕人人在這裡,肯定都已經被誇的找不著北,迷失自我了。

可任傑又哪裡是一般人呢?

他對長生的堅定信念,甚至可以抵消三轉靈晶內的死靈執念。

一個人,當你有了十分清晰的目標,並且堅定走在執行這個目標的道路上的時候,你就不會被外界的紛紛擾擾所影響。當你的眼裡只有自己的目標,任何外界的聲音都無法干擾你的信念。

任傑轉頭,看向倒在地上的姑娘,心想,怪不得能讓這幾個漢子把持不住,女孩的身材的確是太勾人了些。

他走向倒地的姑娘,卻又把姑娘嚇了一跳。被那“大哥”嚇過一次,導致她很難短時間內再次接受別人的好意。向著牆角蜷縮過去,企圖抓住能抓住的任何東西遮蔽身體。

任傑毫不在乎,依舊保持著和善。

哦不,是偽裝著和善。

他脫下自己的外套,溫柔蓋在姑娘的身上,然後什麼也沒說,轉身離開。

看著他的背影,姑娘有些微微發愣。

這時,店長從後廚衝了出來,之前那幾個壯漢凌辱服務員的時候沒見他的影子,如今任傑要走,他卻衝出來挽留。

“靈脩大人,靈脩大人。”

店長肥胖如豬,臉上帶著諂媚的笑,導致五官全部堆疊在了一起。如此的醜陋不堪,他的手上拿了一沓紙幣。

“靈脩大人稍等,您救了本店的服務員,本店很是感激,區區一點零用錢,不成敬意。”

店長說著,就要把錢塞給任傑。

至於原因,當然不是因為所謂的救了本店服務員,隨便一個塞錢的由頭罷了,隨便幾千塊錢,博取一位靈脩大人的好感,更是為店鋪打了一個廣告,以後再有混混想來鬧事,也該掂量掂量自己夠不夠這個格兒。

“這點小錢,還不夠買我送出那件衣服的一半袖子。”

任傑心中滿是不屑,但他並沒有表現出來,而是繼續偽裝和善。

“我這次出手,並非是為了錢財,實在是看不過去一群壯漢欺負一個姑娘,雖然救下了這女孩,但是卻也在你們店裡造成了騷亂,這一地的血跡也不好清理,我不賠錢就算了,怎麼還好再收您的錢呢?”

“唉唉唉,靈脩大人,小的我笨嘴拙舌,論說話可是說不過您,但是小的心裡什麼都懂,這點小錢您可能看不上,但是店裡臨時只能拿出這麼多了。您要是不收,可就是是看不上小的了。”

任傑裝作為難,故作猶豫了片刻,然後道。

“但這錢我是肯定不能收的……老闆,我看要不這樣,由我引起的這番騷亂,肯定是打擾了大家吃飯的性質。

那幾個混蛋的所作所為,也肯定對這姑娘的心理造成了傷害。所以我想著,如果可以的話,這些錢可以作為對她們的補償。”

任傑這番話可以說是十分得體,既照顧了客人,又照顧了受傷的女孩,讓店主把錢送出去。還為自己贏得了一波聲望。

聲望這種東西,在自己如今的二轉階段,無疑是極有用處的。民意如潮水,是一切律法和執政的根基,如果自己身負民意,官方想對自己動手就會收到百般掣肘,即使自己行事觸碰了官方的底線,礙於民意,他們也有可能會忍氣吞聲。

對於任傑的建議,店老闆自然是不去反駁的,把爛攤子留給老闆,自己又勉勵了幾句受傷的女孩,任傑就自行離開了店鋪。

二轉的修為,還是太低了些。如果變得更強,強如那日劈出那一刀的王悅,我既然不是官方人,還有什麼做戲維護名望的必要呢?

任傑如是得想,他走在路上,即將跨上自己的摩托車。

就在這時,身後警笛聲響起,一輛警車自後方行駛而來,在任傑的摩托車邊剎車,車門開啟,下來了幾個全副武裝的警察。馬上把任傑圍住。

“先生,經過我們調查,您現在涉及了多場非法殺人案,對社會治安環境造成了很嚴重的影響,現在我們將依法對您進行逮捕,請跟我們走一趟吧。”

那幾個警察說著,一邊掏出手銬和電棍。

“我可是靈脩。”

任傑納悶道。

“靈脩也要遵循法律的,先生。現行的的法律中,沒有一條明確寫著靈脩對於法律有豁免權。”

……

這倒是實話。雖然靈脩生命高凡人一等,在當下社會中享有一定特權是既定事實,但這事實卻只侷限於眾人的預設,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明確的對此表述過。

原因很簡單,即使現在的世界再遭,名義上也是法治世界,人人自由平等的,如果公開在法律上做出某一階層享有特權,高其他人一等的表述,那麼法治世界的法治也將不復存在。

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往大了說,甚至涉及到了文明的面子。

“難道是我這幾天殺人殺的太過火,觸及到了官方底線了?

不能吧,我下手的大部分都是一些混子,幫派人物什麼的,屬於即便死在凡人手裡官方也不會太管的型別。

難道……我做的一些事,觸碰到某些勢力的利益了?

這倒是,很有可能。

“先生,請跟我們走一趟。”

一個警察走了過來,就要給任傑戴上手銬。

“我說過,我可是靈脩。”

任傑面色更陰沉下來,對來拷自己的警察道,那警察很年輕的樣子,應該是個剛入職不久的愣頭青,還有著改天換地的一腔熱血,可是卻還不自知得被人當槍使了。

“我也說過,先生,靈脩也要遵循法律的,現行的的法律中,沒有一條明確寫著靈脩對於法律有豁免權。我現在,要以法律的名義逮捕你,你犯罪了!”

“小警察義正辭嚴。”

但是任傑搖了搖頭。

“我的意思是,我是一個靈脩,如果我犯了罪,自然有其他靈脩來逮捕我。”

任傑邊說邊靠近了警察的耳邊,挑釁道。

“而你,你算個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