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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就是剛到底!

審判長李萍趁勢追擊!

她無比急切地想把秦致遠先從庭審會上趕出去!

這個男人在,她沒辦法掌握主動權!

而當李萍提出這個訴求,所有人都知道她葫蘆裡賣的什麼藥了。

陳明心中一凜!

果然被我猜中了。

這個老女人,心是真狠啊!

這踏馬可是直播啊?就這麼直愣愣地把人搞出去?

兩個字,牛皮!

而旁邊站著的羅鳳仙則是一臉喜意!

她喜歡這種明目張膽的偏愛!

這讓她感覺到安全感滿滿!

她自信地用她的眯眯眼斜視了一下秦致遠。

哼!網紅律師又如何?

你還能大得過審判長?!

地鐵方的代理律師張偉簡直想就地坐著嗑瓜子了。

反正現在也沒輪到他說話!

能現場看這麼一出大戲,今天這一趟,值了!

就連合議庭的工作人員都在竊竊私語。

“這審判長的行為是不是有點不符合程式啊?老李。”

“害,咱只是合議員,又不是檢察院的,不負責監管,出了事兒她自己背,咱操哪門子心吶?”

“也是。”

不過,儘管合議庭的工作人員覺得李萍的行為有點反常。

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就完事了。

而直播間的網友們則是十分擔心秦致遠的處境。

秦律師該不會真就被趕出去了吧?

這也太憋屈了!

不過儘管他們在網路上瘋狂討伐李萍,也沒什麼用處。

現在沒有人能阻止她!

就算事後清算那也是事後了。

馬傑就更是用擔憂的眼神看著秦致遠。

他倒不是擔心他自己,他官司打輸了頂多就道個歉算了。

但剛剛這個審判長一直在說秦致遠要承擔法律責任什麼的。

他不是很懂法,只知道法律責任這四個字還是很有威力的。

他不想因為自己的原因拖累了秦致遠。

雖然現在已經有點拖累了。

他想開口,但不知道從何說起。

而且剛才秦致遠也暗示他不要隨便說話了。

此刻的他也只能心裡乾著急!

不過作為當事人的秦致遠卻一點都不著急。

他悠悠地回覆道:

“審判長,我對法律當然有敬畏之心,不過不知道您對法律有沒有敬畏之心。”

“我個人認為,對法律的敬畏之心就是按法律條文,拿證據說話,我一直也是這麼做的。”

“但是反觀您,好像從頭到尾都沒有拿出什麼證據吧?甚至你說要將我驅逐出庭審會,請問您依據的法律是哪一條呢?”

“我敬畏法律,但不是敬畏你!”

此話一出,庭審所有人都震驚了。

我焯,這個秦律師!牛波一!

到現在他還在剛!我只能稱之為。

剛神!

但每個人都還找不出秦致遠話裡邏輯的漏洞。

確實沒有法條規定人需要敬畏審判長。

秦致遠從頭到尾都是循規蹈法地在庭審會上訴訟。

就這麼直接把他抬出法院不太可能吧?

而秦致遠如此激烈的回答更是在網路上激起了一陣風波。

“秦律師是真的牛逼,這都還敢接著懟?”

“這人腦子太軸了!我是從頭看到現在的,我不認可他,過剛易折!”

“有沒有可能,秦律師是鎢鋼,磨不壞?掰不彎?”

“哼!管你什麼鋼,磨不壞只能說是磨的頻率不夠快!你看看盾構機!鑽洞鑽久了,一會兒就磨壞了!”

“我倒是希望秦律師能贏!不要屈服啊!”

“就看最後能不能小刀拉屁股,給我開開眼了!”

……

而聽到秦致遠的回覆之後。

審判長李萍臉色被氣得鐵青!

不斷抖動的牙齒出賣了她現在有多憤怒!

打了一輩子鳥,臨到頭還能被鷹啄了眼?

她拿起水杯輕輕地給自己灌了口茶水,順了口氣,然後才接著說道:

“好的,既然原告代理律師說要以法律條文為主,那我們來重新審視一下你的訴求。”

李萍拿出了秦致遠提交的訴訟材料。

扶了扶自己的老花鏡,慢慢念道:

“你方提出的訴求是想判罰被告方羅鳳仙犯誹謗罪是吧。”

“根據龍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

“要達成誹謗罪有四個客觀要件,一是要有捏造事實的行為。”

“二是要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

“這裡的散佈,並不只是指的隨便給人說兩句,或者在網路上發個帖就行的。”

“龍國針對網路誹謗散步有嚴格的標準。例如: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才能算作是散佈。”

說到這裡,李萍頓了頓,用手輕輕敲了敲桌子。

“我想這一點,秦律師應該很清楚吧?”

李萍臉上掛著若有若無的笑容。

身為多年老審判長,秦致遠一直暗示她不依法行事。

這她怎麼能忍?不給你露一手,你還真以為我不懂法啊?

然後,沒等秦致遠回話,李萍又接著說道:

“第三呢是要針對特定的人進行。”

“而第四就是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才能構成本罪!”

“這裡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或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受損或造成惡劣影響,最嚴重的就是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有自殺的情況。”

李萍緩緩地將誹謗罪的四條構成要件說了出來。

她特地在第二條和第四條中還做了解釋。

就是在暗示秦致遠。

你要告羅鳳仙誹謗罪,這兩條你又作何解釋?

而眾人也都聽得出來李萍的暗示,紛紛討論了起來。

“嘿,我剛剛拿著手機查了一下,這法律還真和她說的一樣,這老太婆還記住了?”

“這多正常,你把條狗放那兒三十年,它都會汪汪叫兩聲。”

“這也是誹謗罪難告的原因啊,人家貼子偷偷一刪,你證據都難得儲存!”

“就算證據儲存了,還要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難啊。”

“秦律既然敢告,那怕是有備而來哦!”

“我是聽說他是臨時才被請過來的,那個時候羅鳳仙早就把東西刪完了吧?”

“兄弟們,把相信打在公屏上!”

……

而在庭審會現場,馬傑也聽到了李萍的話。

他低著頭,囁嚅著對秦致遠說道:

“對不起,秦律師,我當時不知道要打官司,忘了要儲存證據。”

“等我發現,她已經刪完了!”

馬傑搓了搓手,這場官司他一點幫助都沒有給到秦致遠。

還成為了審判長的突破口!

對此他非常的自責。

秦致遠右手往下壓了壓,向馬傑示意沒有問題。

隨即用清朗的聲音對著李萍說道:

“審判長,我有證據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