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審判長的質問。
整個法庭噤若寒蟬,大家連呼吸都很小聲。
畢竟能不得罪一個處於更年期的女人還是不要得罪比較好一點。
不過只有一個人除外。
只聽秦致遠無所謂地回道:
“我個人認為法庭內只有法律的才有威嚴。”
“其餘的個體,只是為了保證法律的執行。”
“難道審判長同志覺得自己比法律更為重要嗎?”
李萍頓時有點噎住。
對於她個人而言,那肯定是她的威嚴大於一切!
什麼法律法庭,都只是用來襯托她自身的存在罷了。
她才是最耀眼的存在!
不過她還是比較理智,這個話在私人場合說說也就算了。
在法庭上說的話。
儘管沒有侮辱法律罪,但她可能之後就只能提前退休了。
她心裡現在對秦致遠的憤怒值已經拉滿了!
而秦致遠才不會在意李萍內心的小九九。
而是直接望向在被告席之中的羅鳳仙。
只見她的臉上帶有三分錯愕、三分震驚、三分竊喜和一分譏笑。
看到秦致遠看了過來,她也毫不示弱地瞪了回去。
論氣勢,我沒輸過!
看到她張牙舞爪的神情,秦致遠臉上直接掛上了一抹嘲弄的神色。
“那我現在就來回復一下被告的言論。”
“很明顯,她是一點不懂法,所以才無法無天。”
聽到這話,羅鳳仙像吃了個蒼蠅一樣難受。
她確實不懂法,一審能贏其實也出乎她的意料。
雖然她一直表現得很強勢,但她內心認為可能一審可能會輸,因為網路鋪天蓋地都在罵她!
但一審贏了。
她不知道為什麼,但她現在非常自信!
“我..我就算..”
看到羅鳳仙還想開口說話,秦致遠平靜地打斷了她。
“剛才被告方說,就算她的權益沒有受損,但是她還要維權,不能等到權益受損了再維權。”
“這個說法本身就是錯的。”
“龍國在編纂《民法典》時,也結合了在《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在法條中明確設定了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侵權賠償的四個構成要件:侵權主體、侵權行為、損害結果、侵權行為和損害結果之間要具備因果關係。”
“對於侵權賠償而言,這四個要件缺一不可,其中最為核心的就是‘無損害,無救濟’。”
“也就是說,你連損害結果都沒有,就不存在維權或者賠償的條件基礎,你維權是維了哪門子的權?”
聽了這一番話,羅鳳仙只覺得雲裡霧裡,什麼行為結果她都聽不懂。
她只聽見了無損害,無救濟。
於是她張嘴道:“我的精神受到了損害,難道不需要救濟嗎?”
聽到這嘴硬的話語,秦致遠笑了笑:
“精神損害倒的確算得上損害,那請問我方當事人的侵權行為是什麼呢?”
“難道光是他這個人的存在就影響到了你的精神嗎?他有這麼耀眼嗎?看起來挺平平無奇的啊。”
說完秦致遠還看了看馬傑。
給馬傑都整不自信了!
我說秦律師,你辯論就辯論,怎麼還把我拉下水,我雖然長得沒你帥吧。
但怎麼說頭髮都還沒有掉完啊!還是能夠看得過去的。
此時羅鳳仙支支吾吾地回不了話。
而秦致遠還在接著輸出。
“而你對我當事人的行為就完美地符合了這個侵權四要件。”
“一、侵害主體,就是被告人。”
“二、侵害行為,被告人在地鐵上偷拍我方當事人,並上傳到各網路平臺上,這是非常典型且明顯的侵害行為,甚至還在影響公共社會秩序!”
“三、侵害結果,由於被告人在網路上的造謠誹謗,導致我方當事人的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巨大的影響,這就是侵害的結果。”
“四、侵害行為和侵害結果的相關性,這麼明顯的相關性,我想不用我再過多的解釋了吧?”
“綜上所述,關於侵害的案子的四個構成要件。”
“羅鳳仙造謠誹謗我方當事人這一事件是完全具備的,我作為我方當事人的代理律師,請合議庭成員。”
“請審判長。”
“給出公正的審判!”
秦致遠一字一句地說完他這方的觀點。
那叫一個酣暢淋漓,水銀瀉地!
直接把羅鳳仙都說懵了!
她根本不知道怎麼反駁!
畢竟秦致遠說的都是事實!她沒辦法去反駁!
她只能望向自己的代理律師陳明,想尋求幫助。
而陳明現在也無言以對!
秦致遠的法條引用、邏輯都無懈可擊,他毫無辦法!
與他們的沉默相對的是,網友們的興奮!
“不會吧?這官司打著打著,秦律又開始順風了?這劇情我有點眼熟!”
“呃,對面的水平有點菜啊?怎麼這個律師一言不發,這錢真好賺,我上我也行!”
“可是跟秦律打官司,被告律師有進去的風險,你確定要賺這個錢嗎?”
“那還是算了,為了這點錢進去踩縫紉機可太難受了!”
“我不認為會這麼簡單就結束了,畢竟那個審判長可不是吃素的,她的意見偏向十分明顯!”
“是的,我都能感受得出來,她巴不得原告死!”
……
而就在羅鳳仙和陳明兩個人面面相覷的時候。
站在旁邊全程一言不發的地鐵方代理律師張偉心有餘悸。
他特別能理解陳明的立場。
作為一個職業律師,他不能像羅鳳仙一樣。
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頓咔咔說就完事。
律師的每一句話都有可能關係到官司的勝負,在這種對方佔優勢的情況下,先靜觀其變的做法才是正確的。
哪怕是耍賴,那也是最後掙扎才能用得上的技巧。
他把自己代入到了陳明的立場上,發現自己好像也並不能做出更多的應對。
就在被告方沉默的檔口。
審判長李萍做出了反應。
“被告方代理律師,現在你方可以說明事情經過具體的情況。”
李萍饒有深意地看了一下被告代理律師陳明。
眼神當中似是有鼓勵的情感。
畢竟她作為審判長,有些事情是不能直接下場的。
就看陳明這人上不上道,能不能聽懂話裡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