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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番外1 念念篇

我是蘇念!

出生在貢縣一座貧窮的小村莊裡。

打我記事起,村裡人就都說我媽是頭死肥豬,我爸是個傻子。

雖然我很清楚,我媽確實胖,我爸確實傻。

但是我不允許任何人說他們。

桂花嬸子家的小胖哥因為說我爸,被我揍過好幾次。

有一天,他自己爬樹摔了腦袋。

桂花嬸子卻賴在我身上,叫了一堆人扛著鋤頭闖進我家。

把我爸打清醒了,你說我是該感謝他們還是討厭他們呢?

我當然是恨他們,和我媽告狀。

“小胖,你等著吧!我媽肯定收拾你和你媽!”

結果,我媽不僅沒揍他們,還揍了我一頓,最後還讓罪魁禍首小山叔跟著我爸學種地。

當時我小小的心臟,簡直受了重創。

算了,我小人有小量,不和他們計較。

後來有一次,我跟著我爸上地裡,看見地上有一大堆黑泥巴。

我就尋思著給我爸包兩包子吃…

幹活哪有不累的?累了不得休息嗎?那我可不就躺下眯一會兒嗎?

結果我醒來時,我爸二話不說就給我揍一頓,說我不聽話,再也不帶我上地裡了。

孩子心裡苦吶,但是孩子不說,咱不就睡個覺嗎?咋就莫名其妙捱揍了呢?

更可氣的是,後來我上小學,也不知是那個小兔崽子說漏了嘴,說我喜歡睡在糞坑裡。

於是班裡的小朋友就管我叫“臭烘烘”、“糞坑念”。

我尋思著肯定是小胖,誰想到,揍都揍完了,這孩子才解釋不是他,是隔壁土家莊的小麻子。

因為他爸叫王麻子,所以我給他取了這麼個好聽的綽號。

小麻子,多好聽呀?丫的還記恨我,給我取了那麼難聽一個綽號。

那天放學,我帶著小胖把他給堵了。

剛想揍他,我媽就殺出來了,不僅救了他,又給我來一頓揍。

還好我皮實,換成小胖恐怕他都承受不了。

小胖:勿diss,你媽巴掌還沒你拳頭硬。

沒辦法,在我媽的威逼利誘下,我服了軟,從此再也不欺負小麻子了。

哎……沒想到我不欺負他,班裡的同學也都不欺負他了,整天就不帶他玩兒。

我滴個天爺,可憐見的,就像我小那會兒村裡人不跟我和我爸玩兒似的。

我實在看不下去,就勉為其難帶著他玩兒了。

這一玩兒,就是好些年。

小麻子和小胖都成了我的小跟班,管我叫老大。

我媽要揍我,他倆都護著。

老師罰我抄古詩一百遍,他倆也替我分擔。

真夠講義氣的!

後來,我們上了初中,住到了鎮上中學的宿舍裡頭。

我爸媽託招娣嬸子照看我,我總算是又見到了大丫和二丫。

小姐妹見面,分外親切,我們都在一箇中學,只是大丫比我們高一個年級。

她明明年齡比我和二丫大兩歲,但卻是個膽小鬼,經常被三年級的欺負。

原因居然是大丫姐姐長得比她們好看。

欺負我的人?也不想想我蘇念答不答應。

我召集了一堆跟班,和三年級的那群人幹了一架。

我們人小,沒幹過,但我們不丟人!

況且他們也沒舒服到哪兒去,就為首那人,門牙都被我幹掉了。

毫不意外…

我爸媽被老師喊來了學校。

也不知道我爸媽和老師說了啥,原本恨不得千刀萬剮我的老師,居然變了樣,整天看見我就笑嘻嘻的,在食堂遇到,還會悄悄給我兩橘子。

後來我才知道,丫的那是收禮了。

我回家大鬧了一場,質問我爸媽怎麼能那麼沒正義感?居然用錢財收買人心?

我媽那天哭了…

自打她生了我弟和我妹,我就沒咋見她哭過。

我媽原本就漂亮,那哭起來梨花帶雨的,我的心都要化了,以前我咋沒發現呢。

“媽,我錯了,都是我的錯,你別哭了。”

我媽忽的變了臉,“你沒錯!都是我的錯!我錯在不該放任你!”

???WHAt?

我這啥也沒做錯,主動給她低頭認錯,她倒還陰陽怪氣起來了?

果真,我媽不喜歡我,他每次看見我就愁眉苦臉的,她只喜歡龍鳳胎,和他們在一起就笑眯眯的。

我爸……是個軟骨頭,啥都聽我媽的,我也不樂意和他說話。

就在那天,我決定要離開家,離得遠遠的。

小麻子說,只要考上市裡的高中,就能離家遠遠地。

可我也努力了,課也聽了(睡著聽),牆也不咋翻了(以前一週五次,現在一週四次),我就不是學習那塊兒料,我能咋地?

反正高中我是考不上了!不行咱就出去打工吧!

而那天,部隊的軍車駛入了鎮子裡。

我感覺他們就是來救贖我的。

文工團老師要在鎮子上待好幾天,我悄悄溜回家,借走了富貴爺爺的勳章。

從小我爸就教我:與人相處,要投其所好。

我尋思著,富貴爺爺和那幾個老師都是軍人,見面了多少得給點兒面子。

果真,我爸說得對!

我被錄取了!

那一天,連空氣都新鮮了不少……

“我,蘇念!終於可以離開家了!”

然而,到了軍車進村那天,我反而沒那麼高興了。

我媽哭得可傷心了,要是換做往常,我只會覺得她是看到我不高興。

可我都要走了,她不應該是高興才對麼?我離開家,她為什麼那麼難過?

坐在軍車裡,我回憶起了從小到大記得住的事。

我終於明白了一個道理:我爸媽,都很愛我……

可我並不後悔去參軍,富貴爺爺就是軍人出身,我從小就崇拜他,我也要像他一樣,當一名了不起的人民解放軍。

帶著全村人的期望,我進了部隊。

原以為一進去就是進文工團,沒想到還得先訓練三個月體能,考核合格了,才能真正的留下。

那天,那個招收我們的老師說他就是文工團的團長,整個人十分嚴肅,還有些可怕,和之前完全不一樣。

我秉持著投其所好的原則,去套近乎。

卻碰在了鋼板上……

團長給我上了一課,他告訴我,我被招進來,並不是因為那幾枚勳章,而是因為我自己的條件好。

這話……怎麼說呢?

聽得我既高興又不高興……

高興我不是走後門進來的,我被認可了。

不高興,我一直有一個錯誤的觀念,直到這一刻才被糾正。

從那天起,我就被各位領導盯上了。

常常被罰跑、做各種體能運動。

我咋就那麼倒黴?剛逃出我媽的魔爪,就又進了另外的魔爪?

相比之下,我覺得我媽的懷抱更舒服。

可我已經來了,總不能灰溜溜回去,讓村裡人看笑話吧?

我都能猜到,我媽肯定會說:“我說什麼來著?就說你吃不了這苦,你還非不信?!”

不行不行!怎麼的也得堅持下來。

就這樣,我堅持了下來,成功成為了文工團的一員。

之後的生活,當然是痛並快樂著。

有一點不同,就是我越來越想家,也越來越想我媽了……

以後的我真是不懂事呀。

還好,後來我退伍轉業了,入了貢縣的文工團,一進去就成了聲樂首席。

這可把我媽高興壞了,我自然也高興。

別人看來,我媽就是嘚瑟我有出息,但在我看來,我媽是高興我離家近了。

有些事,真的需要成長之後,才能懂……

(悄悄告訴你們,後來,我還上電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