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醫院之後,兩人又想起了一個仇人,五里明鎮派出所所長劉志敏,具體什麼矛盾不清楚,但應該不是什麼大事,要不然不能最後才想起來他。
五里明鎮距離四站鎮大概15公里左右,兩人開車直奔五里明鎮,可是卻在途中撞死了東興村村民高佔武,他和馮萬海是一個村的,但車是姜立明開的。
這條人命有可能是個意外,因為撞完人之後,車就撞壞了,兩人就只能走路了。
兩人走了一會,路上又開過來一輛212吉普車,兩人在路邊一招手,就把吉普車攔了下來。
姜立明走到駕駛室這邊,二話不說直接就是一槍,把司機打死了。
吉普車上還有三個人,見勢不妙趕緊開門下車逃命,兩人在後面胡亂開了幾槍,三個人都是受傷了,並沒有生命危險。
姜立明他倆搶完車之後,直接就到了五里明鎮,但找了一大圈,也沒找到劉所長,接下來就不知道該幹嘛了。
兩人又開車往回走,但並沒有在四站鎮停,而是繼續往西開,大約晚上七點多,在西八里鄉附近,吉普車沒油了。
這都不是事,下車再搶一輛就完了,兩人走了一會,在糧庫附近遇到了一輛吉普車,還是之前的套路,一招手,把車攔下了。
這車上也是四個人,姜立明直接把司機乾死,另外三個人同樣下車就跑,兩個人還是胡亂開了幾槍,打傷了三個人,和前面搶的那輛車,一樣的配方,一樣的味道。
兩人上車繼續往西開,晚上八點多,到了肇源縣三站鎮的時候,這輛車突然壞了。
手裡有槍,遇事不慌,那就再劫一輛。
可是這次還沒等遇到車呢,一輛警車就追上來了,但這兩個小子並沒有跑,而是選擇了就地火拼。
姜立明拿著雙管獵槍,躲在了一個電線杆子後面,而馮萬海則是拿著姜立明那支小口徑步槍,趴在了路邊的一個小土溝裡,兩人直接距離大概20米左右。
這輛警車裡一共是5個人,在距兩人七八十米遠的時候,就停下了車,雙方展開了激烈的槍戰。
警方這邊帶隊的,是肇東市公安局的政委,他拿著一支衝鋒槍,三個普通警察各拿一支手槍,另外一個治安員,拎著一支破土槍。
雙方打了一會,那個治安員就想往前衝,結果剛一露頭,就捱了一槍,但是非常幸運,並沒有打死,事後他也被轉為了正式編制。
因為天氣太黑,雙方都看不清對方,只能是聽著聲音互相射擊,十多分鐘後,姜立明那邊就沒動靜了。
幾個警察拿著手電筒,小心翼翼的摸了過去,這才發現兩個人都死了。
馮萬海是身中好幾槍死的,姜立明肚子中了一槍,但致命傷,是他自己用獵槍對著下巴打了一槍。
兩個人死的時候,身上的彈藥還十分充足,獵槍子彈117發,小口徑步槍子彈119發,七七式手槍子彈五發,根據警方推測,他應該是中了一槍之後,覺得逃跑無望了,用獵槍頂住了下巴,選擇了自殺。
雖然兩人最後都被擊斃了,但大家肯定會疑惑,按理說從他們殺第一人的時候,就應該有人報警了,那時候警察去哪了?
其實確實是這樣,兩個人動手殺人的時候,馬上就有人報警了,但四站鎮只有一個小派出所,有四個正式編制的警察,還有幾個治安員。
所長周守芳被殺了,還有一個警察當天回了肇東市,所以只剩下兩個警察了。
這兩個警察接到報案之後,開始還有點不信,但很快就不由他們不信了。
四站鎮從來就沒有發生過什麼大案,這兩個警察一下就懵了,兩人就想去找所長報告,問題是周大所長已經再見了,群龍無首了。
兩人又給肇東市公安局打電話,想向上級請示,結果肇東那邊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打了老半天的電話,老百姓不幹了:“那邊正在殺人呢,你們趕緊過去抓人啊!”
就這樣,一個警察留下來繼續打電話,另一個警察硬著頭皮出去了,但他也沒去抓人,而是直接去了醫院,理由是要先確認一下情況,而且他也不知道歹徒在哪。
其實警察也是人,讓他一個人去大街上抓人,對方兩個人,手裡都有槍,他心裡也沒底,敢去醫院看看,這就不錯了。
四站鎮政府的很多大小領導,聞訊後也都趕到了派出所,不少受害人的家屬,就像瘋了一樣,逼著領導去現場,可是他們手裡也沒有槍,只能聚在派出所裡,繼續和肇東市公安局聯絡。
電話連續打了一個多小時之後,晚上6點56分,終於有一個女警察接起了電話,她一聽殺了很多人,一下就懵逼了,嘴裡一直說些:“領導不在啊,不在啊。”
隨後她電話都沒掛,一邊喊著,一邊出去找人。
晚上7點35分,肇東市公安局政委,帶著一批防爆警察,終於趕到了四站鎮,但姜立明他們此刻已經屠殺完畢了。
警察馬上分頭追擊,根據群眾的舉報,政委帶著人,終於在三站鎮追上了姜立明和馮萬海,最終將兩人擊斃。
本案中兩人作案動機,就是為了復仇,這兩個小子共同的仇人,就是所長周守芳,可是其他受害人,絕大多數都是跟姜立明有仇。
而這些人裡,有一多半人都是跟醫藥有關係的,姜立明所謂的仇,根據推測,極有可能是因為他在經營藥店的過程中,由一些行業競爭,最終演化成了矛盾。
因為不僅僅是姜立明開藥店,他的哥哥和姐姐也都開藥店,保不齊哪件小事,就讓他懷恨在心,姜立明的想法很極端,可能不大的事,在他眼裡就是大事了。
他性格的養成,主要還是來源於家庭,從小家裡就戰火不斷,老爹在家裡長期實施暴力行為,給他帶來了非常大的影響,成天非打即罵,孩子心裡肯定會出現問題。
而馮萬海確實是被周守芳坑了,一系列的違規操作,把吉普車幹廢了。
但這件事馮萬海也有責任,畢竟他打人在先,而且還是重傷害,沒抓你坐牢就不錯了,結果你還不拿錢。
7000塊錢對他家來說,不至於傷筋動骨,而且跟他一起打人的那兩個小子,人家都掏錢了,可他非要玩個個性,把大所長忽悠到家裡了,換成誰誰也忍不了,他這一衝動,毀了自己的一生。
這兩個小子被擊斃之後,他們的屍體被扔在了醫院的一個破房子裡,根本就沒人管,都讓耗子咬了。
警察給家屬打了三次電話,讓他們把屍體領走,姜立明的大姐和老爹,這才去醫院把屍體抬了回去。
兩個人在野外找了一堆破木頭,胡亂的燒了一遍,就地挖個坑就給埋了。
馮萬海的屍體也一樣,他老爹和哥哥把屍體領走之後,隨便找個地方給埋了。
另外姜立明作案的時候,他老婆已經懷孕七個月了,而且是個男孩。
案發之後,他老丈人經過深思熟慮,決定帶著女兒去哈爾濱打胎。
到了醫院之後,醫生肯定不會同意,孩子都這麼大了,這得做引產手術,這玩意了不是隨便就能做的,這可是一條人命。
結果老頭告訴醫生:“你們聽說四站鎮那個殺人案了嗎?兇手就是這孩子他爹,這孩子不能留。”
這句話出來,所有醫生都改變了態度,隨後孩子被打掉了,老頭到底做的對不對,那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