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我的生活再次迴歸到兩點一線。
平淡的生活才是常態,一直的驚心動魄反而不是正常人過的日子。
兒子到家的第一件事是要認“媽媽”,我不得不再次把安嘉珞約了出來。
“爸爸,這個媽媽才是我的媽媽啊。”
小傢伙抱著安嘉珞的胳膊說道,廬州的媽媽也是媽媽,但他想不起來關於程心的事情了。
畢竟離開自己的親媽時間太久了,現在他已經把安嘉珞當成了親媽。
安嘉珞看著我,笑盈盈道:“方大哥……”
我的目光有些閃爍,不敢正面看她。
“唉。”
我心裡默嘆一聲,對不起嘉珞,我還沒有做好接受一段新感情的準備。
……
……
回來的第二天,我約張景雪吃了個飯,想要弄清楚韓英俊在新明縣犯的事情。
張景雪四下看了看,見周圍沒什麼人,這才壓低了聲音說道:
“具體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一起安全生產事故,一下子死了四個人……我聯絡到一個叫劉明的人,他當時就在現場,是這場事故的親歷者。”
根據張景雪查到的資訊,劉明的二姑是韓英俊所在下屬單位的財務總監,他透過二姑的關係在單位掛了個閒職,在一次單位的聚會上結識了韓英俊。
劉明這個人八面玲瓏,吃喝嫖賭樣樣精通,是當地的地頭蛇,很能混得開。
因為韓英俊他們兩個性趣相投,很快廝混在了一起。
“那件事發生以後,劉明收了韓英俊二十萬塊錢的封口費,替他把這件事擺平了。”
“這二十萬走的是公司的賬目,韓傢俬底下還拿出來一百二十萬給死的幾個人家裡做撫卹。”
我不解道:“一百二十萬買四條人命,一條人命三十萬?家屬願意嗎?”
“劉明以單位的名義找人恐嚇家屬,說是這四個臨時工違規操作,釀成了生產事故,給單位造成了不小的損失。但那個月是國家的安全生產月,單位還要爭創文明,所以不想把事情鬧大,於是撥付了一百二十萬塊錢的撫卹金下來……”
說白了,就是地頭蛇聯合地方單位以勢壓人,要麼你收錢息事寧人,要麼跟你打官司你賠錢,他們無非是損失了“文明單位”的稱號而已。
“劉明把錢揮霍完以後,前段時間又去找韓英俊想讓他再接濟一下,結果韓英俊翻臉不認人,直接把他趕走了,他因此懷恨在心,想要報復韓英俊……”
這套說辭漏洞很大,比如這件事發生在好幾年前,為什麼劉明早不找晚不找,偏偏在我挖出這條線索的時候找韓英俊呢?
這明顯是一個坑。
另外,四個人死亡,這是一起嚴重的安全生產事故,韓英俊一個人肯定兜不住的,這裡面一定還有其他的貓膩。
但我當時報仇心切,沒有往深處想。
如果我當時多考慮一點,自己就不會差點去喝孟婆湯了。
我跟劉明打了個電話,約定了週六下午兩點在新明縣北高杆燈旁邊的新華書店裡見面。
但在約好見面時間和地點的第三天晚上,我在刷微博的時候收到了一個匿名網友發過來私信:“不要去新明縣,有人要殺你,勿謂言之不預也!”
說實話,看到這條訊息的時候,我著實有點震驚。
有人要殺我?
誰要殺我?
為什麼要殺我?
難道想殺我的人是劉明?
我約了他週六下午兩點見面,如果他要殺我,怎麼可能會通知我呢?
另外,我要去新明縣見他的事情,只有張景雪我們三個人知道。
張景雪不太可能會害我,劉明也不可能自己洩自己的密……
這就奇怪了,這個匿名網友是怎麼知道的?
我點開了他的資料,顯示是一個白號,查不到任何有用的資訊,於是給他回了幾條資訊:
“你是誰?”
“誰要殺我?”
“為什麼要殺我?”
資訊發出去以後,一直到第二天晚上都沒有回覆。
我雖然有些驚疑,但沒有真正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新明縣我是必須要去的,看看能不能從劉明那裡挖到什麼有用的線索。
我本來想叫上胡志超一起的,但想了想還是算了。
劉明跟我約定的見面地點是新華書店,那裡是公共場所,總不會突然出現一個人一槍把我崩了吧?
這樣殺人的成本太高了,根本犯不著嘛。
更何況,我此行只是去了解情況的,在我手裡沒有掌握確切證據的情況下,就算是韓英俊,也犯不著殺我啊。
他犯的那些事情全部加起來,估計都沒有殺了我嚴重,沒必要因為感冒了去醫院做開顱手術進行治療吧?
第二天,我把家裡的事情安頓好,開車出了門。
從洛城到新明縣,開車將近兩個小時的車程,說遠不遠說近不近。
剛上路沒多久,我就接到一個虛擬電話:“有人要殺你,別去新明縣!”
電話的聲音是經過合成的,我甚至連對方是男是女都沒有分辨出來。
“你是誰?”我沉聲問道。
“有人要殺你,別去新明縣!”
“誰要殺我?”我又問道。
“有人要殺你,別去新明縣!”
對方好像是把這句話錄了下來放給我聽的。
重複了三遍以後,自動結束通話了。
我簡單查了一下這個虛擬號碼,沒有查到任何有用的資訊。
“警示還是惡作劇?”
我更傾向於後者,懷疑有人不想讓我去新明縣。
我的仇人說多不多說少不少,這些仇人裡真正想讓我死的估計只有韓英俊,再加上我此次去新明縣就是為了找他違法犯罪的證據。
如果說有人真的想殺我,非韓英俊莫屬。
當然,但在我的仇人列表裡,還有一個奇怪的群體,就是以秦忠和為代表的程心原單位的高層們。
他們有把柄在我手裡,估計巴不得我死了。
但他們又不敢讓我死。
因為我曾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告訴過他們,只要我或者是我的家人出什麼意外,就會有人會把我手裡的證據公佈於眾。
不是交給公安局,也不是交給紀檢委,而是透過各種網路媒體渠道,將這些證據曝光出去!
所以,如果真的有人要殺我,一定是韓英俊,而不會是以秦忠和為代表的既得利益群體。
但就目前來說,我手裡還沒有掌握證據呢,殺我完全沒有必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