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面的下鋪正是張凡的初戀女友趙鹿。
趙鹿的穿著和平時倒有很大的不同之處。
紫色的橫條紋毛衣,淺色牛仔褲,白色棒球帽,青春活力又好看。
無錯書吧“你去哪?”
兩人的聲音同時傳出。
“拉薩!”
回答也是同時。
“真是人生何處不相逢啊!看起來你我也是有緣分。咋了,去拉薩幹嘛?沒帶你那個小男朋友?”
“張凡,我還是那句話,你這個人真是讓人又愛,又討厭,哪壺不開提哪壺!分了!”
“啥玩意?分了?”
張凡的音調不自覺地提高了些許。
“嗯,所以我才去旅遊散散心。你呢,你咋回事?”
“我啊,我也是受了情傷,只有高山流水才能治癒我,所以我就出發了。”
可能張凡也沒有意識到,自從他見到趙鹿之後,整個人的精氣神都發生了細微的變化,看起來好像更加陽光開朗了許多。
“哦,情傷?那我倒是很好奇,展開說說,我這有花生瓜子。”
看著趙鹿一副吃瓜群眾的樣子,張凡頓感無語。
“我說,你以前也不是這樣啊,我記得之前你可害羞了,現在怎麼一副女漢子形象?”
趙鹿給了張凡一個白眼,倒是沒有再做什麼反駁。
旅行就是這樣,當你有了一個伴兒之後,那麼枯燥乏味的坐車時間,都會顯的格外有趣。而此刻的張凡和趙鹿正沉浸在這份有意思的行程之中。
傍晚的晚霞漂亮極了,紅彤彤的染紅了半邊天,遠處的房屋在晚霞的映襯下,多了一份神秘感,再加上火車的行駛速度和窗戶帶來的朦朧感,
很美。
趙鹿兩隻胳膊撐在小桌子上,手託著腮,眼睛盯著外面的風光,一臉陶醉。
張凡掏出相機,按下快門。
趙鹿好像想到了什麼開心的事情,嘴角撲哧一下笑出了聲,那一刻,美極了。
張凡照舊按下了快門。
對於一個攝影師來說,發現美,捕捉美,只是基本功。
等到趙鹿回過神來的時候,張凡已經完成了拍攝。將相機遞給趙鹿,看到趙鹿驚喜的表情,張凡知道,自己的心思沒有白費。
“張凡你知道嗎,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旅行,這也是第一次有人真正意義上給我拍的旅行照片。”
趙鹿一臉認真,美麗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著張凡看。
張凡有點頂不住,躲開趙鹿的眼神,隨口道:
“那你就偷著笑吧。有誰旅行還能帶著一名專業的攝影師。”
趙鹿好像意識到剛才的失態,臉紅紅的。
“那我可得好好感謝你了。請你吃泡麵吧!怎樣。”
“你怎麼知道我剛好餓了?”
“哼哼,你也不想想,有誰出門旅行就只背個雙肩包?一看都沒有帶多少吃的。給,去接熱水吧!”
趙鹿從自己的行李箱拖出來一大堆零食,從中找了兩桶泡麵,張凡看著她撕開,撒好料包,再將香腸用叉子一節一節的弄到碗裡,熟練極了。
張凡端著面,接好水,回來的時候發現趙鹿已經將小桌面清理乾淨,還貼心的墊上了兩張紙巾。
“等等,”
只見趙鹿埋頭在她的零食堆裡又一番尋找,拿出一小瓶榨菜,放到了小桌子中間。
“哎呦!趙鹿,看不出來,你還挺熱愛生活的。”
“那是,如果連吃飯都糊弄,你說,活著有什麼意思呢!本來生活就夠難的了。”
“這個觀點我非常同意,就像好多人理解不了我年紀輕輕就喜歡養那些花花草草,而不愛燈紅酒綠。”
“張凡,看不出來啊,還挺有情調。”
“我這個人的優點很多,這是隻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點。”
“得了吧,都是裝的,遲早露餡,哼!”
晚飯後,車廂裡面漸漸安靜了下來,實在無聊的張凡此刻收到了趙鹿發來的訊息。
“車廂太安靜了,我們發訊息聊會兒?”
張凡回覆道:
“行,聊會兒。”
“聊什麼呢?”
張凡惡趣味上升連忙回覆到:
“聊男人,聊女人。”
“你說這個我就來氣,你那天好好的唱什麼《那些年》還特意說是什麼送給現場的一位女士的,你知不知道就因為那一首歌,我和我前男友沒少吵架。”
“不是吧大姐,一首歌能給你們唱出矛盾來,那隻能說明你們的問題很嚴重啊!”
“也是”
良久,也不見趙鹿的訊息回過來,就在張凡以為趙鹿睡著了的時候,張凡收到了訊息。
“我前男友叫做韓凱你知道的,我們是在高三那年在一起的,那時候我的爺爺也去世了,你知道我是爺爺奶奶帶大的,而在三年之內連續失去兩個親人,那種感覺,很痛苦。
韓凱比我的經歷更慘,他的媽媽生下他後就沒了訊息,他爸爸也不管他,欠了一屁股債出門打工了,全憑爺爺奶奶帶大。
你看,和我有相似的經歷,那我們總就是無話不談,就好像是相互抱團取暖一樣。
我們都認為,我們會一直在一起,畢業,結婚,生子
幼稚吧!
很快,我就發現了一個問題,他不是一個會愛的人,也不知道是和他的成長經歷有關還是怎麼,他就是不會愛一個人。
我記得那是剛上大一的時候,我們都在xian上的學,他在北邊,我在南邊,我們沒什麼錢,很窮。
有一天他突然給我說用一下我的手機號,將我收到的驗證碼給他,他點個外賣。我隨口就問什麼外賣?為什麼要用我的手機號點?
他告訴我,他們學校旁邊有個雞公煲,很好吃,新手機號碼可以用一個很有力度的卷,點一份才一兩塊錢,他的點過了,所以用我的點。
我當時問他,你知道我最愛吃雞肉了,你就沒有想過這個禮拜我過去找你的時候,我們一起吃?你也知道我們學校的飯菜不好吃。
你有沒有想過我?
他當時沒有說話,因為他真的意識不到,和相愛的人分享,其實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像這樣的事情很多很多,多的我都不想提。
就是,我永遠是能想起他,我每個禮拜跨越二十幾公里去他的學校找他,他呢,他寧願躺在宿舍睡覺,上網咖,也想不起來找我。
我們在一起快三年,他買菸的時候能一整條一整條的去買,就是想不起來給我哪怕是一根棒棒糖。
用他的話說就是,我覺得這都是形式主義。
可笑吧,快三年了,我沒有收到過,哪怕一個小禮物,不管多少錢。
每年我過生日都是自己買個小蛋糕,
人的心就是這樣一點一點冷掉的。
分手那天很冷,我抱怨著給他說我對他不滿意的地方,我說我希望你能注意一下你的女朋友,她也需要人關心,愛護,理解,陪伴!
我對他還有期望,我希望我們都能愛對方。
但是他給我的就只有沉默,我真的就連和他吵架都吵不起來,那種感覺真的太窒息了。
我大哭,他可能覺得丟人,將我一個扔在了天橋上,自行離開。
那一刻,我就對這人徹徹底底的死心,不再抱有任何期待。
所以你說,一個根本就不會愛,也不去愛,就好像自私已經深入了骨髓的人,該不該被放棄?”